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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无启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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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有哪位世家,出现了这么一位人物,几乎是能被奉为宝贝一样,谁都不敢得罪。

更何况,是拍卖会里,摆出来的这些三级丹药和玄级法器,几乎都是从地底下掏出来的。

物以稀为贵,越是价值高又难以得到,越是被奉为圭臬,随便拿出一件,就引得众人疯抢。

直到坐在三楼雅间里,那些拿着金色令牌的大人物们纷纷出手,我才知道,同处三界之内,这贫富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我之前只是以为,那个夜郎不死尸,和被沈离渊拿在手里边玩把的玉簪子已经够夸张了……

结果第一件能够延年益寿,根除百病,增强修为的丹药,便直接被拍到了十以上。

有些更极品,功效更大的,甚至直接到了百亿。

“我的天……这些人是不是疯了?”

“这都哪来的这么多钱?上哪赚的呀!为啥别人赚钱这么容易???”

我夸张的朝着三楼的雅间看去,发现自己连坐在二楼隔间的资格都没有……

毕竟,坐在二楼隔间里的一些人,还是有那么点财力,跟着喊了几声价格想捡个漏呢。

而我,连张嘴的勇气都没有。

“对于一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和那些隐世高人来说,能够续命的东西,不管多贵,只要能买到,都不算是事。”

一直安安静静的林思慎忽然出声,故意撇了我一眼。

“这下知道,我为什么说修炼是最费钱的了吧?”

知道了!!!

当然知道了!!!

现在再一想到,之前在那个蓬莱仙岛上,见到的那几个,被林思慎说是靠丹药喂起来的年轻人时——

我简直觉得他们就是行走的人民币啊!!!

“如此说来,那个在背后做局的男人,留给我的那两枚丹药,比我的狗命还值钱啊……”

“我当时要是没吃,弄到这拍卖会上来卖,岂不是发了?”

我小声的嘟囔着,心里更是期待起了,他在其他狐仙娘娘庙里给我留下的东西。

不干……蓬莱那座岛上的狐仙娘娘庙里,他估计也有给我留,要么是我当时注意不集中,没仔细去找。

要么就是被凤九倾带走的太快,给落在里面了!!!

大概又过了不到半个小时,这批丹药和法器终于拍完。

一个被盖着两块红布的东西,被鬼市里的金袍人,缓缓的推上了拍卖台上。

主持人没有先将上面的红盖子掀开,而是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起了一个埋藏千年,鲜为人知的传说。

据说数万年前,大地还处在先民时期,人、鬼、妖、神四足鼎立。

神乃上天之子,妖则荟萃天地精华,鬼为活人死之后所化。

人乃神族之后裔,又有说人族为女娲泥塑所造。

无论哪种,可以肯定的是,人族先民,各个部落,遗下的神族血脉不同,模样和能力也各不相同。

曾有永远长不大的矮人族,也有身高八尺的巨人族,更有能够飞天遁地的羽人族和土行族。

但这些先民的部落族群,因为多年混战,早已消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遗存的血脉,也早已被现代人所同化殆尽。

唯有一个族群,却是先民的特例。

那便是只要心脏不死,葬于土中,一百二十年后,便能生出四肢和身体,得到永生的——无启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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