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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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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狗东西,天天就知道秀恩爱。”

隔着屏幕,李晓媛闻到一股好大的醋味。

深夜,一名穿着白色长裙,黑色卷发的女人从A市最优渥的小区之一走了下来。走出定车场的电影,看了一眼四周,确定没什么人之后,迈着步子走向了角落处一辆黑色的轿车。

接着打开了副驾驶,坐了进去。

“锦文!”宋允之才看到叶锦文进来后,脸上激动的表情就没下去过,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无比心爱的女人,宋允之想要立刻将她扑倒在怀里。

“你别碰我。”面对这样的宋允之,叶锦文微用力,皱着眉头将他推开,四目相对,宋允之的脸上满是惊慌,但叶锦文的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

“你都要跟别人结婚了,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

说到后面,叶锦文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是我不对。”见心爱的女人哭泣,宋允之的脸上也满是心疼,伸出手将叶锦文揽在自己怀里。

而这一次,叶锦文没有再推开。

宋允之上学的时候就知道叶锦文。当时叶锦文是学校里班花般的存在,成绩优异,待人还特别温和。而当时的宋允之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胖子。

虽然他是宁氏集团的人,但因为和顾森一个学校,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顾森给吸引走了。又高又帅,明明比他小,但是最后却比他还要高一级。成绩好的可怕, 更让宋允之心里不平的,是顾森那逆天的颜值。

同为宁家人,又在同一所学校,他们两个人就免不了被比较。一个是优异帅气的校草学神,而他却只是一个体重二百斤的大胖子。

他知道有不少人在背后讨论他, 也时常会看到那些人们上下打量的眼神。那是宋允之最恶心的一段时间。

记得高二运动会那年,有一个集体项目,只是在旁边走个过场,但他却因为天气太炎热而在操场昏倒了。那个时候,不堪,丢人,他恨不得找个地缝 给自己钻下去。

然而也就是那个时候,叶锦文的出现,却让他的世界好似照进了一道光。

当时的叶锦文,扎着黑色的高马尾, 笑容温和,弯身,对他伸出一只手。如同天使一般的存在。

后来学校的医护人员上前,将他带到了医务室,但是她依旧陪在自己的身边。

而此后的日子里,他也经常能在学校里看到她。每次两人目光相对,她都会给自己一个甜甜的微笑。

慢慢的,在他的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发了芽。

宋允之让母亲为自己重新联系了营养师和健身教练,从哪个时候开始减肥。接着用半年的时间减肥。

就在他变的有自信,焕然一新,想要去跟叶锦文表白的时候。身边的人却告诉他,叶锦文喜欢顾森。

这怎么可能呢,叶锦文明明是喜欢他的啊。不然为什么,每次见面叶锦文都会对自己微笑,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好。

他去学校,他想要去问叶锦文怎么回事儿,想要去质问顾森是怎么回事儿。但是却收到了顾森和叶锦文两个人一起去美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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