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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奇怪的列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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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迪倚靠在窗边,车窗外,是新汉诺威辽阔的大草原,蓝色的蒸汽为窗外的景色加了层特别的滤镜,为眼前的景色平添了几分梦幻色彩。

这个时代的蒸汽列车,自然不能和一百多年后的现代列车相比。座位的类别只有硬座自不用提,关键在于这会儿的硬座是正儿八经的硬座,木质的座椅决定了不管用什么方式去坐去卧都会硌着身体的不同部位。

布兰迪尝试了很多种不同的姿势,最终发现还是倚靠窗边和正襟危坐两个姿势最舒服,也最能保护自己的脖子不至于落枕。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的位置是在一个小包厢,虽然并不是一人一包,但至少能保证一定程度上的私密性。

不过,今夜这趟车的乘客比他想象得要多得多,光是他所在的这间小小包厢都满满地坐了包括他在内的六个人,这点倒是出乎他的预料,因为一般情况下,选择乘坐夜间火车的乘客是寥寥无几的。

不过,也许是因为夜车的关系,也许是因为西方独有的乘车文化,车厢里非常安静,只有滚滚向前的车轮和偶尔长鸣的汽笛震撼着所有乘客的耳膜。

车厢里,除了布兰迪之外,还有四男一女,因为座位狭窄坚硬,他们要么往窗户边靠,要么尽力端正坐姿,尽量保证自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舒适感。

坐在布兰迪身边的,是两位年龄不等的绅士。

年轻些的那位梳着时髦的发型,留着漂亮的小胡子,眼睛睁得很大,手里摩挲着一根镶银的手杖,眉飞色舞的样子说明他虽然坐得不甚舒服,但是现在的心情却非常愉悦。

至于一旁那位年长些的,则更安静些,与其说他脸上写满了慈祥,不如说他是慈祥上长了张脸,一副好说话且善谈的样子,身上散发着很容易让人亲近的气质。

而布兰迪的对面,则是三个看上去完全毫不相干的人。

靠近包厢门口,一个发须雪白蓬乱、身着用各种兽皮粗劣缝制的衣袍的男人正闭眼打盹。

他身边的那位表情比身姿还要一本正经的老妇人则正在翻阅着《圣经》。

而靠近窗口,也就是正对着布兰迪的,是一位面带忧色的老绅士,和多少有些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风景的布兰迪不同,他望向窗外时,表情略显不耐,一副急着奔赴目的地办事的样子。

也许是旅途过于沉闷,也许是心里的欢喜多少需要抒发,小胡子绅士情不自禁地哼唱起一首鲜有人知的民谣小调,歌词凄凉,曲调婉转:

“莫莉带着简单微笑,询问她的父亲,他们能否去度假;

他们从科克港启程,他们安全来到黑水镇;

很快莫莉迷失在追求者中,她至今仍不知所踪;

有没有人见过莫莉?m、o、双L、Y;

有没有人见过莫莉?如果可以请找到她;

她并不瘦骨嶙峋,她的身姿人尽皆知;

有没有人见过莫莉?来自都柏林的莫莉;

……(注1)”

事实证明,哪怕正被人歌唱的是一首本意凄凉的小调,只要放声歌唱的人表达的感情是愉悦的,那么歌曲在旁人听来就是愉悦的。

这时,那位垂着头打盹的兽皮衣老人无意识间突然抬起了头,这一下似乎扭到了脖子,他“嗷”地一声轻喊,扶着自己的脖子醒了过来,同时也打断了愉悦绅士的歌声。

“哦,真抱歉,先生,”愉悦的绅士赶忙道歉道,“我本不想吵醒你的。”

“咳咳,”兽皮衣老人咳嗽了两声,说,“你没有吵醒我,我也并没有睡着。”

“噢?没有睡着,好吧,”愉悦的绅士挑了挑眉,看了看自己周围的陌生人,说,“如果我吵到了别人,那么我道歉。”

包括布兰迪在内,四人都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无妨”这一态度。

“你觉得还有多远?”刚刚睡醒的兽皮衣老人看了眼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问道。

“哦,不远了,一点都不远,我们会提早到达,”愉悦的绅士继续用他眉飞色舞的说话方式说道,“看来您从来没去过摩根堡,对吧?”

摩根堡?从来没听说过的城镇名字,是只存在于这个世界而并没有在游戏里出现的地方吗?也不知道亚瑟听到这个名字会作何感想。

一直沉默不语、作壁上观的布兰迪心生疑惑,不过他依旧不发一言。

身处陌生的环境,多听多看少说话,不但可以保护自身,还可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尽快熟悉周边的一切,以便接下来自己真正入局时做到进退有度。

布兰迪从来都遵循着这条处世之道,无论前世今生,事实证明,这样或许会让他错失一些需要行险才能博取的良机,但好在足以明哲保身,不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没有,”兽皮衣老人接着说,“你呢?”

“我?去过很多次了,”愉悦绅士唇上的胡须跳着舞,比他的眉毛还要灵动,说到这里,他用大拇指指了指货运车厢的方向,一边说,“运送货物。”

“看来是个商人。”布兰迪顺着男人指的方向,和包厢里的其他人一样看了一眼,心想。

“容我冒昧,先生,”略显焦虑的绅士开口问道,“敢问您运送的是什么货物?”

“人。”年轻绅士简短回答道。

除了看上去跟他结伴而行的老年绅士,以及闻言只是挑了挑眉的布兰迪以外,其余三人的表情都变得非常精彩,显然,他们就算不把年轻的绅士当作做不正当生意的那类人,也多少知道面前这两人可并不如他们表现的那样与人为善。

“咳,”略显焦虑的绅士清了清嗓子,问道,“我想问一下,那人与您之间……”

“我们的关系与常人无异,”那对眉毛一样的胡子又开始欢快地跳跃起来,“不是吗,克莱伦斯?”

年老慈祥的绅士微微一笑,认可了愉悦绅士的说法,说:“是的,与常人无异。”

“那个人也曾被人所爱吗?”一直翻阅圣经的女人也被话题吸引,饶有兴致地问道。

愉悦的绅士耸了耸肩,说:“也许曾经也是别人的爱人吧。”

“你之前不认识那人吗?”略显焦虑的绅士问。

“准确来说,我们刚认识。”愉悦的绅士答道。

见问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信息,一男一女相互对视了一眼,便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我没去过摩根堡,事实上,我对城市知之甚少,”这时,那兽皮衣老人像是掉线重连一样,开始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经历来,“过去几年,我一直是个独自生活的猎人,但我会时不时地带皮草去城里卖了它们,和人聊聊天,做做社交活动,要知道,即使是住在野外,也得跟人保持社交。”

“是的,得保持练习。”略显焦虑的绅士赞同地附和道。

“在城里,我会跟我感兴趣的人交谈,大部分是在酒馆,除非他们让我去别的地方做生意,”这位老人确实是很久都没有跟人说过话了,一开口就宛如水库开闸,一点也不在乎他人想听与否地倾泻而出,“可这哪里说得通呢?那里只有一家酒馆。酒馆主人说我太沉闷,我,太沉闷!如果野外世界太沉闷,我就会从山上下来,好几个月没说过话后,我会有太多要说的,积攒了太多故事要讲……”

人类确实是一种社会性极强的动物,哪怕他们有能力选择是离群索居还是抱团取暖,他们依旧会在很多不经意的时候将这一点表现出来。

譬如这位常年隐居山林的猎人,独自一人的生活让他满腹话语没法与人诉说,以至于一旦有机会与人交谈,他就不自觉地变成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嘴的话痨。

略显焦虑的绅士有些后悔自己方才的搭话,只好再次将目光投向窗外。

那位手捧《圣经》的女士夹在中间,既不好明确地表现出自己的不耐烦,又忍不住自己想要缝上自己耳朵的冲动,很是尴尬。

就连自以为已经很有耐心的布兰迪,也开始感觉自己的额头有些发胀了,如果不是考虑到这里有女士在,他这会儿已经要把烟点起来了——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事实就是,不知不觉间,他的一些习惯越来越像老烟民了。

只有那两位和布兰迪坐在一排的绅士一直保持着倾听的姿态,那位长着“四条眉毛”的绅士甚至还听得饶有兴致。

似乎是为了向众人表明自己并非完全孤身一人,老人讲起了他拥有的一位同伴,那是一位印第安女人,矮,胖,对狩猎毫无兴趣,而且还不懂英语。

虽然老猎人自己也没学会那印第安女人说的土话,但是从他自己的叙述中可以看得出来,不管那女人自己是怎么认为的,反正这位发须蓬乱的老猎人确实是把她看作所谓的“同伴”的。

按照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虽然言语不通,但是在没有人烟的山野之间,能够听到人类的声音,本身就是一种慰藉”。

“……我虽然听不懂她说什么,但其实并非完全如此,我总是能通过她的话语长短还有某些面部表情理解她的意思,理解她想要表达的情感,她总是在跟我发脾气,我很少知道原因,然后她就不再提了。”

说到这里,老人停止了叙述,似乎是想要喘口气,又好像是想要看看旁人的反应。

可事实是,在场的大部分人都是一副硬憋着不耐烦的情绪以至于快要憋不住的表情,就连那位愉悦的绅士也是如此,因为他的两撇胡子此时的跃动也不如之前那般灵活了。

尴尬的沉默再次笼罩在小小的包厢里,比起初见时的陌生带来的尴尬,此时的尴尬足够让人用脚趾在鞋底抠出个三室一厅了。

布兰迪自然也是这份尴尬中的一份子,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老猎人口中的那位酒馆老板不乐意让他呆在自己的店里了,这样一位邋遢、话唠且满肚子无聊琐事的糟老头子,想必酒客们光是远远得看一眼,不经意地听几句他说的话,就得把所有的酒兴全部败光。

然而,布兰迪没有想到,这种时候,居然会有人开口接老猎人的话。

“那你爱她吗?”

说话的是那位慈祥的老年绅士,从他的问话中,甚至可以判断出,他是真的认真听了老猎人的叙述。

“这都能听进去?”布兰迪内心汗颜。

慈祥绅士的这句问话,就像在刚刚修好的水管上温柔地凿开了第二个漏洞,老猎人似乎就是在等着这样的回应,立刻接下去说:

“哦,我并不清楚,我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我觉得可以这样说,那些说话的音调和她脸上的表情,让我明白了一点,人们大部分都是一样的,就像……”

近乎没有止尽的长篇大论再次开始,只是这次,老猎人的观点似乎引起了他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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