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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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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斯洛喜欢玩游戏。

总是说,这,是他最爱的游戏。

他是个天生的狩猎者,一头猛兽,但比起狩猎,他更喜欢玩弄他的猎物,直到玩腻了,才会终于结束那可怜的生命。他喜欢派对、喜欢游走于人类之间,像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潜伏在羊群中,慢慢寻找他的猎物。

我,是个裹着糖衣的毒药,是诱使猎物上钩的罂粟,而在迷惘与迷幻之间,我如女夜魔一般,要人为我献祭出最甜美的鲜血。

人类的血液,对于血族来说,不仅是引以为生的生命之水,也是最奢侈的享受。它不仅能带给血族愉悦,味觉上,猎物死时的情绪,更是能够增添血液百般滋味的上等佐料。因此,蓝斯洛尽可能让他的猎物死在极度的快乐之中,不是因为他仁慈,纯粹因为“快乐”的味道最可口。除此之外,“恐惧”也是不错的佐料,只是口感上略差了一点,不过燕环肥瘦各有所好,我也没什么好批评的。

在血液的“味觉”上,最有趣也最难理解的地方,就是所有血族人都一致同意,坏人的血比好人来得香醇,差别就类似Absolut和Smirnoff的伏特加,就算不是内行人都分辨得出来。不过,却不知道我们应该感到无奈,还是可笑:这,难道是神给予天下为恶之人的另一种制裁?交由我们这被诅咒的夜仆?

它的玩笑,一如往常,并不太好笑。

反正,就因为蓝斯洛奢华的享受,所以才有了这咏叹死亡的极乐派对。

几乎每个夜晚,蓝斯洛都会带着不同的人回来饮酒作乐,尽可能满足所有“贵宾”的一切欲求,只是他们不知道,短暂快乐的代价,是他们的生命。

每个星期六与星期日交替的午夜,我都会准时呼应蓝斯洛的要求,盛装出现在这场派对里。当我出现,我是人们最诱人的幻妄、最渴求的**,为一亲方泽而尽一切手段讨好我。殊不知,当清晨五点半的大钟敲响,我就是挥动死神镰刀收割者。

但是,我只浅尝,从不深饮。

对于血液的欲求,如同我对于权势,早已变得淡然。血液起初带来的兴奋与快感,不知何时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甚至不喜欢生血的腥味,总要在里面掺些冰糖或薄菏酒才能够入喉。血,只是我为生的必需品,气味自然是越淡越好。就算在血族之中,因为活血的摄取量太少,我也总是最瘦弱最白皙的那个。而我所拥有的暗黑之礼,那个只能闻得出人类心理正负情绪的垃圾能力,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强弱的影响,所以我也懒得去在乎。

所以,蓝斯洛总是说我是最不像吸血鬼的吸血鬼,最不像皇族的皇族。

但是游戏,仍旧是要继续在我可笑又可悲的千夜一夜里。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名即将颠覆我的世界的男子。

他叫“Seven”,一个根本不能算是名字的名字。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逐渐发现这个名字背后,他所隐藏的悲凉往事。

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今夜,虽然是蓝斯洛邀他参加这个死亡派对,但是看得出他对这个叫Seven的男子有着先天性的警觉,所以,他才将Seven带到我面前,要我陪他渡过所剩的今夜。

“这是艾莉丝,我妹妹,她会好好照顾你的。”蓝斯洛说,为我引见这以数字为名的英挺男子,然后递过一个眼神,“没错吧,艾莉丝?”

蓝斯洛的意图,其实是要我“闻一闻”这个人的内心。

“当然了,哥哥。”我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回答。

然后,我将视线转移到Seven的脸上。

以一个人类来说,他长得相当好看。刀削般的脸型柔硬度适中,虽然有绫有角,但不会太过阳刚、也不会太过阴柔,俊秀而斯文的脸上,双眼深邃,却清彻如水。我大概有好一阵子没见过这样子好看的人了,使我不禁怔了一会。不过,他始终就不过是个人类。

为他,我没有特别展露笑容,因为没有人能够例外,顶多,只是礼貌性地浅浅一勾唇,然后,我悄悄地用鼻子嗅了嗅。

爱情是夜蔷薇,自信是薄荷草。

眷恋是薰衣草,失恋是湿闷的阴雨。

快乐是风中的百合,悲伤是溶雪里的枯黄。

诚实是青苹果,而谎言呢,则是大黄瓜。

这,就是我所拥有的暗黑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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