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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反面教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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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嘉的运气显然是不错的,经常能在身边见识到这种货色,不停刷新着他的三观。

就在他感慨之际,手机里突然弹出一条消息。

这是邴鸿察发来的一个文档报告,里面记载着公司收到的各种求助信息。

公司那边已经走上正轨,每天都能收到许多人的求助电话或者邮件。

而邴鸿察则是负责每天将这些信息汇总,发给陆仁嘉过目。

所以他现在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浏览这些求助信息。

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是娱乐。

因为看这些东西,他本人也是乐在其中。

每天看着各种奇葩的精彩操作,确实是挺有意思的。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陆仁嘉想要从众多求助案例中,挑选出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典型,把它们做成视频案例,分享给大家。

打开文档,上面的求助信息有些千篇一律。

第一个求助,就是关于某公司拖欠员工薪资的。

拖欠了八个月,共有六万四千块,随后公司还无故将其辞退。

当然,这位员工没能拿到薪资,花了一个多月走劳动仲裁,结果不出意外地赢了。

拖欠的薪资六万四千块加上经济补偿金一万六千块,一共是八万。

就在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公司给他打钱的时候,他不出意外地收到了法院传票。

没错,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有些人会觉得很奇怪,这走正常流程去应诉不就好了,有必要求助吗?

正常来说是没有必要的,但是他被拖欠了八个月的薪资啊!

也就是说这半年多,他是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经济早就支撑不住了。

之后又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走劳动仲裁,还要忙着找新工作,早已是身心疲惫。

结果赢了仲裁还要被公司起诉,你说气人不气人?

更气人的是——他还要到别的城市去应诉!

对于此时的他而言,没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事情了。

这位员工也是吃了没有经验的亏,以为仲裁赢了就可以高枕无忧。

他以为只有输方才能上诉,就老实等着公司打钱或者上诉。

结果上诉来了,居然不是在本地法院,而是在万里之外的星月城,这就导致他相当的被动。

首先第一点,法律援助就申请不下来。

因为法律援助中心只接受本辖区内法院的案件,也就是在异地起诉的案件,他们无法委派律师帮忙,就算他愿意承担律师的差旅费都不可以。

其次就是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他申请将案件移交到本地法院审理,大概率也会被驳回。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点,什么是管辖权。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位求助人的劳动合同是跟星月城公司总部签署的,劳动所在地却是在千里之外的某城。

因此,他的公司无论是在星月城,还是在他的劳动所在地起诉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而公司不在他的劳动所在地起诉,而是在星月城总部起诉……

这是什么意思不用多说,懂的都懂。

避免这种情况的最好方法就是——劳动仲裁赢了之后,立即提出上诉!

没错,劳动仲裁赢了之后,劳动者也是可以上诉的!

而率先提出上诉——正是抢夺审判权的关键!

为了诉讼的便利,案件能够在本地审理当然是最好的。

若是两边都提起了诉讼,出现了管辖权争议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以上规定,当事人就同一案件向不同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所以,劳动仲裁即使赢了,也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说明情况尽快立案。

如果不尽快争取立案,那么又会出现以上的情况。

公司那边的法院先立案了,案件还是移交到那边去审理。

而争取将案件留在本地进行审理,可以免去许多麻烦。

立案后,如果确定公司没有在异地提起诉讼,那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让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仲裁生效,公司若是拒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这些东西不是陆仁嘉分析出来的,是上面有来自于公司法务的诠释。

而公司招聘的法务,全是甄妍推荐过来的学弟学妹,专业性自然不用多说。

她们的老师是法律行业的泰山北斗,手底下教出来的学生,那肯定不会差。

当然,好苗子没来,来的都是一些相对而已,比较‘普通’一点的。

这个求助信息能放到第一个,是因为邴鸿察整理的时候,觉得它应该被做成视频案例宣传,具备普及意义。

求助人已经栽了,当成反面教材再好不过。

其他可能遇到这个问题的人,在看到这个视频后,会清楚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陆仁嘉看完之后也是这么觉得的。

被公司拖欠薪资这件事,一时间要将其所有突发状况都罗列出来,并且给出非常详细的解决方案,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是,我们可以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并将其慢慢完善。

后面帮这位求助人维权的过程就不用做进视频里了,无非就是那些个流程。

最主要的,还是在仲裁的时候,如何把麻烦扼杀在摇篮里。

给这个案例做了个标记,陆仁嘉接着往下看。

下面的求助人,名字叫鲁业龙,今年三十岁,遇上的事情是关于彩礼这方面的。

俗话说三十而立,作为村里人,这个年纪不趁早娶妻生子,以后很可能就要打一辈子光棍。

所以说他很急,去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当地的姑娘,一眼就相中了。

过程不必赘述,反正两人相处得不错,彩礼这方面也达成了共识,二十二万。

随后给完女方彩礼,欢欢喜喜地办了订婚宴,鲁业龙为此也花了不少钱。

但是婚都订了,彩礼也给了,证却迟迟未领,结婚的事情也变得遥遥无期。

因为当时订婚的时候没谈什么时候结婚,结果现在问起来。

女方那边却说,给了彩礼还不行,现在还需要在县城里整套婚房,才能跟他完婚。

这就把鲁业龙难倒了,那二十二万彩礼中,有十万还是他跟人借来的,他哪里还有钱去县城里整套房子。

眼看房子是买不起了,女方那边却说,不买房的话,就先不领证,也不结婚。

没错,女方也没说不结婚,只是需要买房之后,才能领证结婚。

意思很明显,就是想拖着,拖得鲁业龙不耐烦了,让他主动先提这茬。

事情发展成这个局面,是鲁业龙始料未及的,他就有些担心彩礼这个问题。

因为照目前女方提出的条件来看,婚肯定是结不成了,那给出的彩礼钱怎么拿回来?

如果是他先提出这婚他不结了,彩礼的钱能不能完整的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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