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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七步之内我比枪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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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所谓的“穷凶恶极”的意大利抢劫犯,在面对真正的黑暗世界大佬伏特加时,就如同网抑云十级抑郁症用户面对了真正的抑郁症患者一般——所有的地方看起来都格外蹩脚,异常滑稽,像极了小丑。

即便是这名匪首的手中握着枪,情况也同样如此。毕竟对于他来讲,枪或许只是炫耀自己武力进行恐吓普通人的道具,从他持有到现在他可能开枪不超过十次;而对于伏特加来讲,枪则是他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放在枕头边的“老婆”,已然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当匪首被伏特加的“爸爸三连”所激怒,失去理智的想要开枪的那一瞬间,后者毫不慌张,甚至还有点想笑。

于是他继续进行着垃圾话的挑拨:

“呐,樱花下落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那么手枪从扣动扳机到子弹出膛需要多久,你知道吗?”

“谁他妈知道这些,老子只知道你他妈要死了!!”

“嘛嘛,其实理论上来说,这个问法不是很严谨,毕竟一般情况下,扳机的运动通过枪机的传动,是由内部各个机械零件的作用才能使枪支内击针激发弹药,而机械传动不可避免的存在空回差,比如齿轮间的空回差,又因为各枪支的枪机回转方式而不同。你手中的这把GLOCK-18的传动时间为100ms,而一般手枪均在此上下浮动。导气式手枪,如马格南之鹰,则因为向后导气激发而要慢少许……”

“你他妈的在逼逼叨些什么?!”

匪首显然是没有那个文化素养和耐心听伏特加讲这些的,但同样的,他也还没有彻底下定开枪的决心,所以只能继续无能狂怒。

“哦呀?这就听不懂了吗?”

伏特加咧开嘴角,摆好架势,“好吧,简单来说就是你哪怕现在开枪,我也有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来打倒你,你相信吗?”

“我他妈……”

砰!!!

……

收拾完这名杂鱼匪首后,伏特加完全忽视了试图与他搭话的被绑着的少年侦探团。不慌不忙的将天花板上绑着的金币袋子放了下来,就这样扛在肩上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当然了,离开之前,他也没忘记当一个热心好市民,向警方报了案。

“歪,是警察叔叔嘛,不好了!电视上报道的意大利抢劫犯……”

……

因为这次的意大利银行抢劫犯算是国际罪犯,案件影响比较大,所以下了班已经在和自己的老婆绿子你侬我侬的目暮警官,被迫紧急赶到了现场——没办法,身为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三系警部的他,多多少少算是个能主持局面的小领导。

而当他来到现场看到这里的情况时,原本还在心中想着米花町这个月怎么案件这么多的他,已然完全没有了这些心思,有的只是惊讶与同情。

——那些被电视新闻所报道的穷凶恶极的三名意大利银行强盗犯,个子最高大的那个如同尸体一样躺在地上,如果不是时不时发出的呻吟声,就简直与死人没有区别;个子最小的那个虽然已经完全陷入昏迷,但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鼻梁骨被打断了,只留有一口气;至于个子中等的匪首,他仰面朝天的倒在地上,五官全部凹陷进去,像是被某种巨力直接击中面部一样。

“这、这是什么情况?”

“报告警部,根据那几个身为目击者的孩子们的说法,再加上我们在现场勘查的情况,得出的结果表明这三名劫匪是被一个暗中跟踪过来的年轻男人所打倒的,原本被劫匪们藏匿在这里的那一万五千枚枫叶金币,也全被这个人带走了。”

带着眼镜的鉴识人员如此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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