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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长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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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去长安。

显然李白之前是习武的,路程越远便越能体会,李客苏文虽同在马车上,但是路途颠簸,两人时不时要歇息,甚至体质最弱的苏文还偶感风寒,所幸李客当年逃亡,还学习了医术,随身带着药草,倒是保苏文无恙。

而对于李牧,他甚至在闲暇时间能打个猎改善伙食,在漫漫长路,他越来越适应这个身体。

得益于都护府的民风,李白小小年纪就跟着义父都护习武,刀枪棍棒无所不精。如同小说里的绝世天才,15岁他就长到了2米的个子,比自幼体弱的苏文高了30厘米,按照大唐的说法,一尺左右。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解决了劫匪后李牧不自地吟诵起诗词。

“好诗,好诗,要是我进士及第,金榜提名,我肯定把你的诗给王上看看,他一定会喜欢的!”苏文早就羡慕李白的武艺,恨不得以才华而换体魄。

得到夸奖的李牧没有那么开心,他讨厌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幻觉么,好奇怪”他想,“就像是我真的是李白,可是我应该是李牧才对,”他开始癫疯,自言自语。

“我为什么会吟出那首诗,那个时候我不想写出来什么。”他细声呢喃,神色恍惚,心不在焉,殊不知危险悄悄来临——或者说他在悄悄靠近危险。

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李牧的马开始加速,将身后二人甩的远远的,然后就摔倒了,栽进了坑里。木刺扎进了马的肚子,这匹骏马没了,他马没了。所幸李牧及时反应了过来,借力跳了出来,。

眼前的是一个陷阱,多是山民打猎野猪所作,木刺不长,堪堪杀马。只是马没了,让李牧颇为头疼。

等到李客驾车赶来,见到此情此景,目瞪口呆,痛呼:我的马啊!

这匹马是一匹良马,虽不及千里马,但也是少见的好马,至少有七百里之能,花了李客大价钱买的。身为商人的他无比痛心,财产损失的眼泪在夜晚吃烤马肉的时候就从眼里留到了嘴里。

三人只能驾着马车前去长安了,本来也该如此,但是没想到路过一个县城时李牧拿“他”的十步杀一人之诗换了一匹马,送他马匹的是当地一个乡绅,这个员外十分向往侠客生活,可惜年轻时父严,只得继承家产。听闻侠句,激动无比,见到李牧(实际上是李白)飘洒的字迹后更加喜悦,当即拿一匹马换了李牧的一幅字。

自出发开始,历时八十天,三人成功到达长安。

长安外,自有风景。

入长安城,九月金风送爽,虽是正午,却不显燥热,区别西北大漠的黄沙石壁,长安是满满的高阁。

哪怕有商贩街道依然不显狭窄,两侧高楼有斗拱交错,为了彰显整齐,所有建筑都是红瓦瓦、深色漆木,地面由石铺就,却不显颠簸,有高楼悬灯笼,挂横扁,有大笔挥洒写下的字。

有些阁楼明显尊贵,墙体上都有雕刻,花草鸟兽,华丽却不僭越,明明白日,只是稍许乌云,却可见楼内有灯火明亮,又可闻佳人抚琴,似见美人舞袖。

商贩叫卖,小二揽客,自街市一路走来,到了目的地——一家珠玉店。

这家店是李牧入城后见到的最华丽的建筑。门口石柱镶刻琥珀玛瑙组成的图文,整个楼正面的窗都是琉璃作盖,哪怕没有太阳依就华光流转,铺地的大理石也雕刻精细的纹理,一块块的砖合起来似乎成了完整的画。

“蒙大都护介绍我来的,这是他老人家的信物。”李客将一块玉佩交个看店的老人,那人仔细观摩后冷峻的深色瞬间温和:蒙大都护的义子,我们一定好生照看,这期间的花费也不必你出了,你就好好去做你的生意吧。

得到好消息的三人随即出门,准备把行李马车牵到指定的地方。

忽然有人骑马驰骋而过,带起风尘,引得苏文一阵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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