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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一身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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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山此时正在院中一人坐在院中。小火炉放在桌上温着一壶小酒,旁边是两碟小菜,看着就惬意。

“办妥了,连带那个叫吴安娆的,还有江淮春的。都办妥了。”季梧桐笑的爽朗,坐在薛平山对面后,将一个布囊推到薛平山面前。

“怎么?打算把我们俩之间的账也算算清楚,要收拾东西走人啊?”薛平山笑了笑,瞅了一眼桌上的布囊,手中端着一杯未喝下的酒。

“这是以后伙食费,打算在你这长住。”季梧桐还没等薛平山招呼,就拿起了筷子,再给自己倒上一杯热酒。

“怎么不和我算清?”薛平山咧嘴一笑,手中酒杯空空。

“想了一路,我和老哥之间是一笔糊涂账。算不清不如就麻烦到底。”季梧桐说罢,清冽的酒气混杂着两人的笑声,在这小院中飘飘散开来。

要了无问楼的一间房,不过是想给张善友提个醒,自己不是任人诈唬的小屁孩。要说住无问楼,季梧桐还是不习惯那高楼繁杂之处。

“以前你在仁和镇总觉得欠着爹娘,爹娘又欠着旁人,所以放不开性子。如今在万朗城,你终于不欠任何人。”

薛平山一口热酒下肚,夜风也变的舒缓。这才是季梧桐今日忽然变的不一样的真正缘故。

欠别人总是短一处。一处短处处短,所以处处小心,处处担心。

季梧桐听到这话默不作声,薛平山将缘由讲得一清二楚。看着坐在对面的汉子,季梧桐忽然有些庆幸,庆幸那晚遇到了炎狼。

提起爹娘,想来已经出门已经有些日子,还没有写一份信回家报平安。看着挎包里爹写的拜贴,一阵酸楚涌上心头。

“老哥,这城中的信馆还是能寄出信去吧?”

明日一早,季梧桐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写信寄信。

“我回来时路过几家,都关门歇业了。说是信鸽被路上的妖兽们吓坏了,都不愿意出笼。即便是出去的,也难以回来。”

薛平山说着,已经替季梧桐打算好了。

“明日我去找函谷山的孙自在,他们最近都要出去查看界碑一事,看能不能托人带一封。”

薛平山已经把季梧桐当做弟弟看待,总比山野中的那些所谓好友要强得多,至少季梧桐从来没有丢下自己先行跑路。

“算了,带信又是落人情的事儿。”季梧桐摇摇头。

“离这不远,还有一个人也能寄信,就是价高,人也不太好相处。”薛平山想了想,自己提到的这人是最下下的选择。

“嘿,能花钱的事,就尽量别用人情。”季梧桐笑笑,心中开阔不少。至少还有条路子能走。

“那人虽说是儒门出身,还是仙差级别,但脾气怪得很。”薛平山细细想来,口中提到的那人名叫莫清平。

按理来说,能到仙差级别的修仙之人,一般都能在权贵家中当个门客,或是效力朝堂,又或是在镇子上谋个不小的官位。若是实在不愿沾染尘世,就留在仙门中任职。

可这位莫清平不一样,在儒家的慎行书院修到仙差级后,就离开了仙门,跑来这万朗城中开了家信馆。

要说开信馆也能理解。有些修仙之人为了修心,会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当是为旁人谋个便利,也能让挣点小钱。

可偏偏这莫清平开的信馆有条规矩,凡是从他这寄的信,必须是由他亲自点拨修正之后才能寄出去。这久而久之,那信馆逐渐也没什么人去了,但莫清平那条规矩可是从来没改过。

“不过他用的不是信鸽,养了好些只翻明鸡。”薛平山再饮一杯后说道。

翻明鸡浑身紫色,大小长相与鸽子无异,但其两双翅膀下还有一对眼睛,传说是能日飞千里而不落,要想捕获此妖兽及其困难。

“不怕不怕,我还能怕什么怪脾气?”季梧桐心中欣喜的很,明日寄信爹娘当日就能收到。至于怪脾气嘛,还有人能比姜老头的脾气怪?

轻云蔽月夜色尽,今夜的季梧桐必定能睡个好觉,身上除了那一床被子,再无别物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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