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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船夫笑少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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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飞腾、秋歌、乐扬把赌坊的事处理完后,三人赶回山庄时已是午时,荣耀等人皆已醒来,见三人回来都围拢上来询问三人事件始末。三人中最善言语的乐扬把事情经过和大家说了一遍,众人一通分析得出给论:那个姑娘不是敌人,没有恶意,似乎还是针对秋歌而来,但是目的何在众人无从知晓,有几人以为是不是秋歌走了桃花运了,遇上个怀春少女,大家还不忘打趣一番,弄得秋歌面红耳赤。

但那姑娘又要秋歌单刀赴会,还要和他赌剑,似乎也不一定是好事啊,大家都无头绪,只能等秋歌明天约会美人后再做计较。

现在大家都要等划开堂立社之事和是如何把赌坊扩大经营以及成立镖局的事情,如何分派任务。但是还有小唐没来,大家决定等到晚上,如果他还没来有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事,那就由荣耀去寻找他,其他人各自分头行动,但现在却要休息一下,因为任飞腾三人是一夜未眠,而其他人则是宿醉未消。

小唐全名已无人知晓了,或许荣耀他老爹荣胜会知道,但是自从小唐六岁到荣家之后就只有人叫他小唐了,他虽然是在荣家长大,但享受的却是少爷待遇,甚至比荣家那些非嫡系的少爷待遇还好,他也是荣耀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们从小一起读书习武,一起爬墙掏鸟,一起飞鹰走马,一起日嫖夜赌……,但他是个谜,他的身世是个谜,荣耀询问过他爹,也追问过小唐,但无从知晓。

清晨,扬州码头往来交织的人群之中,一个健壮的青年慢步走在人群中,他走得很慢,但他很机警,双眼总是小心地观注着离他约有三十丈开外的一个西域胡人打扮的一个大汉,大汉满脸的络腮胡,鼻梁高挺,双眼有明显的淡蓝色,头上裹着一块金黄色的锦帕,锦帕间漏出的几缕头发呈卷曲的略带金黄色,腰间左边挂着一把弯刀,右边则悬着一个皮革,不知是酒囊还是水壶,约摸四十来岁左右,他正迈着大步从码头向扬州城方向走去。

青年死死地盯着大汉,快步跟了上去,此时若有人注意看青年的眼神就会发现他眼中有火在燃烧,是怒火在燃烧,那种可以毁灭一切的怒火。

离码头约一里左右行人渐渐稀少了,大汉突然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青年一眼,青年立马把紧盯大汉的眼神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走着,并没有一丝的慌乱。大汉似乎觉得没有什么异状,又回头继续向前走去,只是他突然放慢了他的步伐。青年继续向前走着,但此刻他的步伐显然比大汉快了,因为他必须这样,若他也刻意地放慢步伐会让大汉发现异常的。

就在青年快要超过大汉,二人就要错身之际,大汉突然一爪向着青年脖子抓去,出手之快,快若闪电,出手之狠,直取要害。青年反应也不慢,只见他纵身向右一跃险之又险的躲过了这猝不及防的一击,身法也是奇快无比,显然武艺也是极为不凡。

青年一跃之后离大汉已有一丈距离,大汉一招偷袭未得手,明显一愣,立马又要飞身扑上去,就在这时青年突然大声喝道:“你干什么?”

大汉不得不稍作停留,用生硬的汉话说道:“小子,你已经跟踪我三天了,你究竟是何人?想干什么?”

“谁跟踪你了,你有病吧!”青年疾口否认

大汉也不再多问,飞身而起就张开双掌扑向青年,青年也不含糊举手便迎了上去,二人你来我往顷刻间便战在一处,拳打脚踢,掌来指往,转眼便是三十多回合,

打个旗鼓相当。大汉见久战不下,右手突然一探,只听“呛”的一声,腰间的弯刀已在手中。大汉弯刀在手,全身的气势不由为之一变,杀气弥漫周围,显然大汉是个用刀的高手。

傍晚时分,金乌西坠,晚霞似血,归鸦绕树,炊烟袅袅,在落日的余辉中,一个健硕的汉子来到观音山脚下的这个山庄,但他的脚步踉跄飘浮,似乎受了伤,他看了看山庄的大门,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无力地敲动着山庄的大门。

当庄园里的人闻声开门时他已经昏倒在了大门前,有人把他的身体翻转过来后,荣耀认出了他正是他们一直在等待的小唐,大家赶忙把他抬进庄内,检查一番之后,发现他是受了很重的刀伤,流血过多,导致昏迷。作为行走江湖的人来说,金创药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随身物品,自然每人都有,但要论到疗伤效果显著在场诸人中当以牧原、牧野两兄弟所家传的“万应散”最佳,这是他们祖上从云南苗疆带来的配方,乃是治伤的圣药,内服外用皆可。所以他们两兄弟当仁不让地拿出了他们的神药为小唐治伤。只见他们把白色药粉洒在小唐伤口上时,伤口的流血立马止住了,不大功夫伤口已开始结痂了,又取出一部分均匀搅拌在水中服下后,不一会儿小唐苍白的脸就有了一丝血色,众人无不感叹这伤药的神奇。

翌日清晨,小唐从昏迷中醒来时尽管仍无法行动,但伤口已没有那种撕心的痛了,他需要在床上再躺上三、五天才能下床走动,大概半月左右就能恢复个七七八八了,此刻说话已经没有问题了。

闻迅赶来的众人一番问候一番介绍后就问起了小唐受伤的原因,只听任飞腾问道:“小唐兄弟,我检查过你的伤口,似乎是被来自大漠的弯刀所伤。”

“是的。”小唐回答。

“大漠使刀的高手能把你伤成这样的不会超过两人,一个是“狂风刀客”木札,一个是“冷月刀”贺鲁,而从你受伤的部位以及伤形看来,此人的刀法刁钻、快捷、狠厉,应该是“狂风刀客”木扎,此人一贯在大漠活动,你是在哪里遇上他的?”荣耀知道小唐的武功有多好,还有他对当今江湖的了解是十分熟悉的,所以他能判断出伤了小唐的人是谁并不奇怪,他唯一不解的是木扎怎么会到了扬州?

小唐捋了一下思绪才说道:“十天前我接到鸿浩兄的书信(荣耀字鸿浩)我就从汴州赶过来,可是我刚从汴州出发就发现了木札,我一路跟踪他到了扬州,不想三天前被他察觉了,昨天在扬州码头外被他发现,我便和他交上了手,没想到他武艺高强,刀法出神入化,我为了不被他察觉,没带兵刃,所以被他所伤。”

“唐兄弟和这个叫“狂风刀客”的人有过节,还是有仇呢?”这时说话的却是第五刀,只见他双眼散发着饿狼一样的光芒。每当遇到用刀的高手他总是很兴奋,他好像发现了猎物的狼一样兴奋。因为他一直不喜欢叫第五刀,他要做第一刀。可惜好像天下没有姓第一的,只有姓第五的。但他的疑惑正是众人的疑惑。

“他是我此生必杀的敌人之一。”小唐没有说为什么,他不能说,但他又不愿对这群志同道合的朋友隐瞒,他只能这么说,他相信这一句话己经够了,这一群大部分才认识的朋友会理解他的。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

尽管在荣耀的认识当中,和蔼、善良、开朗的小唐似乎并没有什么仇人,也没听过他和谁结过仇,但他知道作为朋友不能勉强朋友做不愿做的事情。于是乎大家只能安慰一下小唐,让他多休息,争取早日康复。

离开小唐的房间后众人来到山庄的大堂,现在他们所有人已全部到齐,那么是该规划他们这群年轻的江湖豪客们未来的江湖的时候了。众人在大堂分别坐下,这群年轻的未来的豪客们共同推举以任飞腾为首,因为凭江湖名声他比其他任何人响亮,论武功他比在坐的绝大部分人高,而他年龄在众人当中也是最大的,是以众人自然以他为首。最主要的是他和荣耀是这次群英聚会的招集者,而荣耀已经是他的结拜兄弟了,他已经是荣耀的大哥了,自然也是大家共同的大哥了。

“众家兄弟今日已全部到来,虽然小唐兄弟受了伤,但要不了几天就会好起来的,在之前我和二弟在给大家的书信中已大概说明了我等在此聚义所为何来?我等在这里聚集就是为了把大家凝聚在一起,共同去开创属于我们的未来,我们的江湖。”任飞腾一番说辞道出了事情始末。

“唯任大哥马首是瞻。”众人纷纷表态。

“既然众兄弟抬举任某,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任飞腾从来都是果断的人,也是个有担当的汉子。

“任大哥,先说说你的计划吧!”钟子麒虽然和任飞腾也是刚认识不久,但他俩性格差不多,脾气也很对味,用女人的话就是臭味相投了?

“前几天我和二弟荣耀、三弟秋歌计划了一下,我觉得我们既然要立足于江湖就得先有自己的字号,然后定下我们的规矩,再就是选定我们的发展方向,设定我们的发展目标。我们江湖中人既然拜的是关二爷,就得义字当先,我三弟秋歌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字号“弘义社”,弘扬的是道义、仁义、忠义、正义。我觉得不错,但请众兄弟参详,是否有更好的建议。”这是任飞腾和荣耀以及秋歌一起商量时,秋歌提出来的。要立足江湖没有个响亮的字号是不行的,他们一致认为这个字号足够大气,也足够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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