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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魂不守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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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渡航。他知她心意。

无须更多言语,她必与他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所以,当静坐空间,闭目养神的灵乌,面对着突然冒出来的主人,也只能啄啄自己金色的羽毛,把自己冥思苦想了很久的话语抛了出来:“主人,不要慌。你是人王。只要时机一到,你就能超越她的。一旦你恢复了法力,就能同阴王、神王等同。上百个宁肖也不是你的对手。”

“但我眼下,总不能再这样停滞不前吧?”程子扬语气很平和地回应着。

“主人,”灵乌几经犹豫,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他。“宁肖的异能之所以修炼得如此迅捷,除了她自身的刻苦和钻研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你是不知道的。”

说到这里,灵乌就飞到了程子扬的肩膀上,靠近他的耳朵,在低声地诉说着:“宁肖一旦孕育了小主人,就会修为大减。我想,她大概是在为此做着前期的准备吧?”

“嗯——”对于灵乌这个莫名其妙的解释,程子扬有些惊讶,不由得向灵乌投去了探视的眼神。

结果,尽管那目光很慑人,但灵乌还是很坚强地点头表示坚持自己的意见。

“灵乌,”直至这时,程子扬才露出了愉悦的笑意。他伸手抚抚灵乌的小脑袋,似乎在表扬着它,又似乎在宽慰着自己。“有你这样的灵宠,真好!”

“啊啊!”听了这话的灵乌,顿时激动了起来。它是左蹦右跳的,在欢叫着:“主人,灵乌可是誓死追随你的哟。”

有人见过真正的黑夜吗?深沉的,浓烈的,黑魆魆的夜吗?

小时候,程子扬就在作文里用过“漆黑”,还说它“伸手不见五指”。

也不知从何时起,昼夜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了,夜变得浅薄,没有了尝试和深意了,犹如墨被稀释了……渐渐地,人类的口语中也剥掉了“黑”字,只剩下了“夜”。

夜和黑夜,是两样事物。

夜是个时段,乃光阴的运行区间;黑夜不然,是一种境,一种栖息和生态美学。一个是场次,一个是场。

在大自然的原始配置中,夜天经地义是黑的,黑了亿万年。即使有了人类的火把,夜还是黑的,底蕴和本质还是黑的。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这是华夏最古老的诗集里开头的一句话,给人的印象就是:夜真深啊!

那会儿的夜,很纯。

在房海,当人类与僵尸的纠结终了之后,人们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可不是兴奋,而是夜变得太亮了,让人受不了。只好以厚毛巾蒙面,诈一回眼睛。

其实,原由就是灯光可以昼夜地亮着了,不再担心僵尸的侵扰。然而,这样却让夜黑的浓度不够,算不上夜了,俨如掺水的酒,不配叫酒了。

习惯了夜的黑,犹如习惯了酒之烈。否则,就难以下咽了。

华夏的古时,人们管睡眠为“黑甜”,入梦即“赴黑甜”。意思是说:又黑又甜才算好觉。睡之酣,须仰赖夜之。夜色浅淡,则世气不宁。浮光乱渡,则心神难束。所以,古代的养生力主“亥时”前就寝。惟此,睡眠也能占有夜的深沉部分。

华夏盛世人的“黑甜”,只好求助于厚厚的窗帘了。人工围出一角来。到了末世,人类又过上了真正的夜。

其实,程子扬一点儿也不厌光。相反,他还深爱星月之华,烛火之灿。因为夜里,微光最迷人,也最让人心荡漾。他厌倦的是“白夜城市”、“不夜工程”。因为它恶意篡改了大自然的逻辑和黑白之比,将悦目变成了刺眼。

就如此现在这样,当心爱的女人突然出现在面前,而他却觉得灯光刺眼,只能眯着眼睛在确信她的回归。

“程哥,我回来了!”

尤其这句话,足以令他的心都在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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