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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痛苦难以比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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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运气真好,起码只痛了那么点时间。”许之安目睹一切,羡慕的对着龙三尸说道:“我们把你拽出来之前,可是有不少家伙连直接死掉都是种奢侈。”

许佩安接了一嘴,她觉得这个倒霉蛋唱得挺好听的,那个叫沈千进的傻逼根本不懂音乐。

这种事还挺常见,大逃杀已经开始了快三个小时,在这片毫无道德可言的世界,总会有那么群人找点乐子,所有的善心跟怜悯都是荒唐的,它们会让你显得愚蠢至极。

原本正常的东西都变得扭曲起来了。

“我们要躲到什么时候?”

许佩安有点等不住了,她太想跟沈千进交手了,那把斧头砍人肯定很爽,自己会先咬开他的肚子,让肠子流出来,再叫他叼着酒杯唱歌,那一定会很有趣。

短暂的杀戮结束了,他们欢呼了几声,接连走进安全屋,好像上一秒还在地狱,下一秒就被人踢进了迪士尼童话故事里。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喝酒,讨论死掉的蠢货们,暗算还没撕破脸的队友,以及把肚子填饱。

这些人在安全屋里待了一刻钟,然后就离开了。

“反正现在没必要了。”

许之安走了出来,他上前看了眼尸体,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是个小孩,估计连十八周岁都没满。

那颗脑袋孤零零的落在土里,血把地面浸得一滩湿,表情是死前的恐惧和不解,没人愿意多看他一眼,现在每个地方都在发生这样的事。

“我们跟过去吧。”龙三尸移开目光,血浆倒映出她那张凄美的面容,就像个幽灵。

他们没理由拒绝如此令人欢愉的提议。

……

经历了美好的“裁员”,只剩三人的队伍氛围顿时好了不少,此刻他们正在聊为什么那孩子会把歌唱得那么难听,有人说他是太紧张了,还有人觉得,沈千进不应该先把他的手剁下来的,再怎么样也得唱完再动手,毕竟疼痛会影响发挥。

反正损失的只是个玻璃心实验体,他的能力也派不上用场,那家伙迟早都会被他们开膛破肚的,这种人死得正是时候。

几人就这么走在前往雨林的路上,又聊起了接下来的战术,他们可以找个地方埋伏起来,队伍里正好有人的能力是伪装,再然后只要等待白痴们上钩就行了。

龙三尸躲在灌木后面,面无表情的盯着队伍中间被保护起来的沈千进,他长得跟末日废土文里的主角一样,体形健硕如同健美教练,那张脸同样富有硬汉特色,棱角分明,宛若雕刻品,眼尾的疤痕更是增添成熟。

破天荒的,她突然想起何砡在见到自己时说的那句话。

“像你这么好看的人就应该下地狱,免受世间之苦。”

龙三尸此刻终于明白这话是多么合理了。

唯有氧气……令人感到存活。

而活着,就是为了把所有人杀死。

许佩安也躲在她身后,盯着沈千进那大肆猖狂的笑脸,心想,这傻逼仔细看看还蛮帅的,一会得把他的脸割下来贴自己脸上。

那伙人尽管嘴上还在聊天,但却十分谨慎的放置了埋伏陷阱,有人说:“我们就这么等着那些家伙上钩,现在可以想想该用什么法子玩他们了。”

沈千进踹了他一脚,笑骂道:“一会要是没人来,我就把你的耳朵割下来当下酒菜吃了。”

动手吧。

当这个念头从心中蔓延而出的时候,许之安已是在瞬间狂化,变作浑身通红的巨人,他动作迅捷,像一个赤色的鬼影,几乎是在瞬间来到沈千进的正前方。

根本没人能反应过来,他们不会想到,有这么一群同样无所事事的小队在暗中观察了许久,最后决定出来收点利息。

在一两秒的光景之中,许之安能看到他那可笑的表情,由于错愕而瞪大的眼瞳,里面甚至还残留着嘲弄神色,以及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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