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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铮铮七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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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你竟是个有孝心的人,那么,把她放了也无妨。”

县令本便不想辣手摧花,垂涎王氏的美色,就顺水推舟答应了。

“可是你,要重罚。”他冷笑着盯着这个孩子,却是对刚刚他的眼睛有些心悸,那种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县令大人!”荀爽看不下去,提醒了一句,“他还只是个孩子,一时失手......”

“诶......本县令办事,自有分寸。”县令佯笑道,心中却有一计浮现。

“来人,上步棍!若是今日你能走出县府,我便既往不咎,若走不出,午时刑场必有你的头颅。怎么样,你,答应么?”

步棍,顾名思义,一步一棍,是犯人与判官的一个赌约,若犯人能走出去,则可获得自由,若走不出,不但要受皮肉之苦,还要以原刑判之。

王煜深吸了一口气,“我答应,只要你放过我娘亲。”

“不要!”王氏见自己的孩子想要顶罪,失声尖叫道,想要伸手拉住他,不让他去,可却被王煜甩袖推开了。

“县令大人,他才只有八岁啊!”荀爽将伸到一半的手又收了回来,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两行浊泪顺着沟壑纵横的脸颊划下。

他低头看着胸前别着的一朵兰花,青的晶莹剔透,却是已经被泪沾湿了。

家族,为了家族。

“那就行了。走吧,还愣着干嘛?”县令不为所动,催促道。

王煜从地上站起来,计算了一下步距,竟要七步之远。这个县府看起来很小,可现在在王煜看起来却无限放大了。

“煜儿......”女人极力挣扎着,如同快要凋零的蔷薇,她束住的长发因叉马棒的攻击而飘散开来,披散在苍白的脸上,美丽却是不在,多添了几分狰狞凄惨。

他刚踏出第一步,旁边一个侍卫抡起烧火棍砰地打在他的左腿上。这些侍卫使得一手好棍法,常常有人被他们打的走不出去。

钻心的疼痛从小腿处传来,温热的液体粘住了麻布绑腿,将其染成了血红色。

第一棍,便打的皮开肉绽。

第二步随即踏出,烧火棍带着破风声接踵而至,砰的一声打在王煜的左腿关节处,清脆的骨裂声传便整个厅堂。

他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然而快速用双臂撑起自己沉重的身体。若不快点,自己怕是没有体力,也没用毅力走出县府了。

他独脚跳出第三步,右脚挨了一棍,同样是皮开肉绽,鲜血迸溅。鲜血顺着脚踝流下,将王煜的布鞋都给染红了。

老人扭过头去,他不想见这种惨状。多年前县府便想将颖川书院这块肥肉吞下去,他正是不愿书院落入不纯之人手中,才将王煜逐出书院,不落下把柄。可现在......

王煜不愧为书院学子啊,只可惜......老人连声叹气,心里一下子空落落的,不知自己做的究竟对不对了。

“煜儿!”女人发出撕心裂肺般的尖叫,才将老人的思绪拉回来,眼见王煜已经足足踏出了六步,离大门只有一步之遥!

可他的两条腿因为烧火棍而骨折,一只手更甚,连骨刺都透出皮肉,带着汩汩鲜血喷涌而出。

他的全身因疼痛而痉挛,唯一健全的左手扒住门槛疯狂颤抖。

县令的面色并不好看。他本以为一个孩子罢了,能走出两三步便算是不错了,可他却一声不吭走了六步。

这哪是人啊?在县令眼中,王煜就像一只桀骜不驯的小狼。

女人想要爬到伤痕累累孩子身边,她奋力挣脱叉马棒的束缚,可却无济于事,只好看着自己的孩子犟着脾气向前。

王煜回头,满脸鲜血,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笑了一笑。可在县令眼里,着便如同那狰狞的狼崽在咆哮一般。

“啊――啊!”他发出如野兽般的嘶吼,用尽全力攀住门槛,将自己浑身是伤的残破身体拉向终点。

砰!

最后一棍落在他的背上,打在他挺直的脊柱上。可能是侍从也被他的意志所感染,最后一棍轻飘飘的,不疼了。

他昏厥过去,傲骨铮铮,七步明冤。老人走下堂,扶起昏厥的王煜,那股子如狼般的傲气,彻底地征服了老人的心。

县令满头冷汗,此子不除,他寝食难安!而捕头则若有所思,不知心中在想什么。

被他走过的七块青石板,竟留下了洗不去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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