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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纵火真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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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杨厦绥是纵火犯,绝对是无中生有的污蔑。他之所以被逮捕,无非是城南警署那些警察老爷们的“生意经”而已。

在城南市场的北部,靠近老城的位置,有一座二进四合院。就在这一天的下午,四合院不幸失火了。火势非常大,没用两个小时,几乎把整个建筑都烧光了。

救火人员见火势如此大,也只能望火兴叹了!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往着火四合院的周围喷水,确保不烧到其他的房子。【民国时代(三七年之前),没有专业的救火队。所谓救火队都是民间自发组织,成员基本以混混、流氓为主】

等火烧完了,警署的警察老爷们就要查一下起火的原因。他们认为,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烧光了整个院子,这必然是故意放火,自然起火是不会烧得这么快的。

所以就要抓住“纵火犯”!

抓纵火犯的方式非常简单。警察们会找到城南市场的管理方,从他们的手中要来今天租地皮做生意的花名册。

只要是租下失火四合院周围20米范围内地皮的生意人,就会被警察老爷们当做“嫌疑犯”抓起来。

那些被抓的“嫌疑犯”只有通过交钱来洗脱自己的“嫌疑”。

很不幸,杨厦绥父子的摊位,就在失火四合院旁边十几米的位置。

孙署长侃侃而谈,说起这些缺德事儿一点儿都不脸红。

听得周牧颐也在心中暗骂:这帮畜生王八蛋!

“行啦,都是误会,周老弟,你把他们爷俩领走吧!别忘了明天给松田家打电话……”孙署长讲完事情的经过,很“大方”地把杨厦绥父子交给了周牧颐。

周牧颐点点头:“行啦,电话我会打的,不会让日本人找您麻烦。”

“警察老爷,我……”一直躲在角落中的杨厦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开口。

周牧颐指着孙署长,笑着说:“杂碎,有事儿就说,这是自己人!”

孙署长也帮腔:“就是,有什么事儿你就说。”

杨厦绥这才谨小慎微的开口:“猴儿……猴儿没了,小人指着它吃饭呢,请警察老爷帮我找找猴儿。”

“啊哈哈哈”杨厦绥的请求让孙署长笑得合不拢嘴。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整卷现大洋,走到杨厦绥面前:“这个给你!这是一百大洋!再去训练一只新猴子吧!”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财富,杨厦绥吓坏了:“不……不敢……这能买10只猴子了!小人哪儿敢要。”

这句话把孙署长的好奇心勾了起来:“哦!?猴子这么贵?不可能吧,昨儿我买了一个小孩儿,才花了8块大洋啊,一个破猴儿比一个五岁小孩还贵!?”

杨厦绥点点头,怯生生地说:“回大人……猴子不便宜。”

周牧颐无言以对,他知道民国时代人命贱,但想不到能这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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