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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全城烤巨鹰,牛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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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嘿嘿一笑,忙是大把的抓着盐往上揉。

另一边麻雀终于赶了回来,她去乡下了,去看今年农夫们的收成如何,拜见过傲天后,马上就带人开始给全城人分肉。

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的,那都是日子过的不错的,那些养羊的农夫一年都杀不了一次羊,很多人一年几乎也就吃一两回肉,而且多数是肉汤。

现在人人有肉,一人一大块,巨鹰的肉质和鸡肉差不多,几乎没什么脂肪,全是粗硬的肉丝,一斤足能让这些可怜的穷人们大饱口福。

有的人分到肉都忍不住直接啃了起来,因为被雷电所杀,所以被电的也有个三分熟了,有些地方的肉都焦了。

“我要杀了他!”卡伦看着全城的人排队在城堡前分食巨鹰怒火都烧红了眼睛。

“进去!”安德烈也是红着眼睛,却只能屈辱的忍下来,公主还在傲天手中,他们现在送死是无意义的。

骑士愤怒的眼睛能杀人,但却有两个嘴角流下了不争气的口水,巨鹰虽然是他们的盟友,但看起来巨鹰的肉很美味。

天黑了,林奇的烧烤火堆也终于点燃,巨大的篝火烘烤着巨大的鹰腿。

巨鹰的肉分了才不足五分之一,砍肉下来绝对是个体力活,肉太结实了,一刀下去和砍进木头似的,能杀巨鹰的也只有龙了。

林奇划开了巨鹰的肚子,抱出了巨鹰硕大的心脏,此时还冒着几分热气。

“龙王,巨鹰的心。”林奇抱着心献向了傲天。

傲天闻着一股腥味犹豫了下还是决定不吃了,“我不吃,赏你了。”

在古代,野兽的心脏是最好的食物,因为嫩而且生吃口感最好,通常也是最有权力的人才配吃,而且也大多数趁着冒热气生吃掉。

心不但能充饥,血能解渴,提供热量,还有盐等各种能量,绝对是好东西。

林奇愣了几秒忙是激动的道谢,不过他也没有独享,先不说吃不完,他是个慷慨的人,把心切着一块一块分享给他的手下。

傲天看着直皱眉,连麻雀都能抓着一条大口的吃着,那满嘴的血真的是让人头皮发麻,喝些酒才感觉自己胃舒服了些,这西方人进化慢了怕是几千年。

烤鹰腿的味道渐渐浓郁,飘出了城堡,飘散向城中。

而人们依然排着长长的队等着分肉,分到肉的也燃起了火堆,有的在烤,有的在炖,香味充斥全城。

“龙王万岁!”有了肉,而且是巨鹰肉吃的人们激动的欢呼着,经久不息。

傲天掏了掏耳朵,万岁听腻了,而且似乎还真的不太配得上一条龙。

可用什么词代替呢?

“有了,我草,我居然忘了牛逼!”

“林奇。”傲天把林奇喊过来道:“以后别喊万岁了,喊牛逼。”

“牛逼?”林奇有些口吃又好奇道:“牛逼是什么意思?”

傲天觉得有必要解释下,便回道:“就是伟大的、神圣的、至高无上的、智慧的、强大的、美丽的、帅气的、酷的、比神还强大的、宇宙独一无二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你就记住,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厉害就是牛逼。”

林奇一边听一边点着头,兴奋道:“龙王牛逼!”

“舒服。”傲天听着林奇独特口音的牛逼还是油然而生一种亲切与舒坦,果然还是这牛逼更适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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