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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初恋情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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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梦扛着脏兮兮的装满钱的编织袋,朝孙明畅家飞奔而去。昨天,她就牛皮哄哄地通知他们,今天可以结账啦。

孙明畅家住小十字附近的一处老式四合院里。院里种了很多花草树木,环境干净整洁。但凡第一次上他家做客的人,都会为在喧闹的都市中心拥有这么一处幽静地方而感慨不已。

早些年,有人出价五万要买这处房子。那时的五万,对老百姓就是天文数字。但孙明畅没答应。这是他父母留给他的唯一纪念物,他舍不得卖。

他的父母,在他十六岁那年,因抗不住天天挨批挨斗的精神折磨,双双自杀含冤离世。和他相依为命的,是对他家忠心耿耿的保姆王平珍。

王平珍在主人离世后,没找人家嫁掉,而是十几年如一日默默照顾他,把他视为己出。他一直把王平珍当成亲娘,极尽孝道,使王平珍倍感欣慰。

孙明畅结过一次婚。他的前妻结婚初期对王平珍挺好。可是后来,从街坊邻居哪里知道了王平珍的身份,态度立即变了,用使唤佣人的口吻对王平珍指手画脚。

孙明畅怒不可遏。

终于有一天,孙明畅觉得离婚势在必行。他的前妻对他说,“你不可能改变她本来就是一个佣人的事实,我也无法做到,把一个佣人当成自己的妈!”

孙明畅离婚快十年了,其间,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却一直不肯和对方谈婚论嫁。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担心结婚以后,新媳妇对王平珍不孝。所以,索性不结。这么一来,倒落得这些年吃香喝辣拈花惹草好不自在。

闫晓梦是从吴海三那里了解到这一切的。吴海三前脚说完,她后脚就舒坦得不行。如果孙明畅在婚,是件特别扫兴的事,至于理由,用得着说吗?自己喜欢的东西,谁愿意花落他家不是。

“我还以为他真的是因为喜新厌旧而离的婚呢。为这种事离婚,光荣得很嘛。这种不孝女拿来何用?离了不足惜。至于现在这拈花惹草的毛病嘛——看他跟女同志说话那眼神,足以证明他对付女同志很老到,很有心得体会啦——也是情有可原,人嘛,在没有婚姻家庭的约束下,莫非还不能由着性子,四处走走看看,沾几朵花惹几根草的?可以理解,不算讨厌。”

闫晓梦已经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此时此刻,她行进在去孙明畅家的马路上,想着马上要见到孙明畅,小脸红通通的,好像要赶去参加自己的婚礼,兴奋得脚尖落地都嫌耽误工夫,恨不能插翅能飞。

“首战告捷,比原计划提前三天完成任务,他们会怎样表扬我?但愿来势不要太过凶猛,省得我头晕目眩站立不稳。”

今天,是她辞职以来最最感到开心的一天。除了钱赚得痛快外,还有一人让她激动不已。她为平凡的日子,出现这一炫耀光芒而惊喜。她突然有了强烈的初恋情绪。这种感觉使她神采飞扬,流光溢彩。

爱情催人美。

她毫不察觉,所有和她擦肩而过的路人都侧目于她。她使那些关注她的男人心疼不已。她肩上那个沉重的编织包,使她看上去像被压弯了腰的柳条,他们真想伸手帮她提一提那该死的编织包,好让她的细腰能够舒展直立。他们当然想不到,她是宁可被压得像个老乌龟,也断然不肯松开紧抓编织包的手。被钱压得直不起腰,喘不上气,这是多少人今生今世都在用心去寻找的感觉,它不一定最好,但起码是她现在特别愿意去细嚼慢咽认真品味的。

孙明畅吴海三的确对她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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