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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卷 三十二 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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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都尉张放到官数月,复征入侍中。太后与上书曰:“前所道尚未效,富平侯反复来,其能默呼!”上谢曰:“请今奉诏!”上于是出放为天水属国都尉。

引少府许商、光禄勋师丹为光禄大夫,班伯为水衡都尉,并侍中,皆秩中二千石,每朝东宫,常从;及大政,俱使谕指于公卿。上亦稍厌游宴,复修经书之业;太后甚悦。

是岁,左将军辛庆忌卒。庆忌为国虎臣,遭世承平,匈奴、西域亲附,敬其威信。

元延二年庚戌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既祭,行游龙门,登历观,陟西岳而归。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初,乌孙小昆弥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诏征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立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还。时大昆弥雌栗靡勇健,末振将恐为所并,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

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久之,大昆弥、翕侯难栖杀末振将,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即诛末振将太子番丘。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责以末振将之罪,即手剑击杀番丘,官属以下惊恐,驰归。

小昆弥安犁靡勒兵数千骑围会宗,会宗为言来诛之意,“今围守杀我,如取汉牛一毛耳。宛王、郅支头县槁街,乌孙所知也。”昆弥以下服,曰:“末振将负汉,诛其子可也,独不可告我,令饮食之邪?”会宗曰:“豫告昆弥,逃匿之,为大罪,即饮食以付我,伤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弥以下号泣罢去。

会宗还,奏事,天子赐会宗爵关内侯、黄金百斤。会宗以难栖杀末振将,奏以为坚守都尉。责大禄、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末振将弟卑爰疐本共谋杀大昆弥,将众八万余口北附康居,谋欲借兵兼并两昆弥;汉复遣会宗与都护孙建并力以备之。

自乌孙分立两昆弥,汉用忧劳,且无宁岁。时康居复遣子侍汉,贡献,都护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时,非以兼有乌孙、康居故也;及其称臣妾,非以失二国也。汉虽皆受其质子,然三国内相输遗,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见便则发。

合不能相亲信,离不能相臣役。以今言之,结配乌孙,竟未有益,反为中国生事。然乌孙既结在前,今与匈奴俱称臣,义不可距。而康居骄黠,讫不肯拜使者;都护吏至其国,坐之乌孙诸使下,王及贵人先饮食已,乃饮啖都护吏,故为无所省以夸旁国。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贾市,为好辞之诈也。

匈奴,百蛮大国,今事汉甚备;闻康居不拜,且使单于有悔自卑之意。宜归其侍子,绝勿复使,以章汉家不通无礼之国!”汉为其新通,重致远人,终羁縻不绝。

元延三年辛亥

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壅江三日,江水竭。刘向大恶之,曰:“昔周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

二月,丙午,封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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