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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五赶集,清晨出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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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夜收拾了李香云后,姜凝和柳明安过了几天风平浪静的日子。某天傍晚,姜凝忽然想起柳明安说过灵山镇逢五赶集,算算日子,正是明天。

“明日十五,赶集的日子?”姜凝一边喂着兔子,一边向柳明安求证。

“是的。”柳明安蹲在兔笼子边上,捡了根稻草戳着兔子耳朵玩,接着道:“我明日要去镇上,先卖兔子,再卖字画,然后买点米、面、油,再给你买些有意思的书,中午回不来,你不必等我吃饭。”

姜凝眉梢轻轻一挑,转过头来看着他,问道:“你不准备带我去?”

柳明安一愣,他以为姜凝不会想去的。

“我要跟你一起去。”姜凝决心已定,没有商量的余地。

柳明安想起姜凝伤好的第一天跟他说过的话,反问道:“你不是不愿意别人知道你伤口好得快这个体质吗?”

姜凝一时无言,竟然忘了这一茬。她现在在村民眼中应该是个断手断脚还毁容的残废,这么短的时间恢复如初确实不合常理。

但总不能一辈子不见外人,这个事总得圆过去。

姜凝思考片刻,问柳明安:“你请来给我看病开药的那个人,是名医吗?”

柳明安“扑哧”一笑:“怎么可能?名医我请不起的。”

看姜凝若有所思,柳明安又耐心解释道:“孙叔是这一带的赤脚大夫,看病的手艺是一代代传的,多数时候也就治个头疼脑热,跌伤摔伤,难一点的病症找他没用,要去镇上,甚至去县里才行。”

姜凝点点头,言简意赅地总结:“也就是说,是个半吊子。”

“呃,其实……”

柳明安有心想为这位长辈辩护一下,却又听姜凝道:“其实我的手脚都是皮肉伤,根本没伤到骨头,是他学艺不精,误诊了。至于皮肉伤,养了十来天能正常走动不是很正常吗?”

姜凝说完,静静地看着柳明安,深灰色的瞳仁倒映着他那张有些惊讶的脸。

确实,只要把这一切推给“误诊”就好了,反正也不会有人相信断手断脚的伤会在十天之内痊愈。

柳明安为姜凝的聪慧敏捷感到震惊。

但很快柳明安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的脸怎么办?当时大家都看到你是毁容了的,那种伤口,不至于好这么快吧,还一点疤痕都没有。”

“这个简单,我把脸遮上就行”,姜凝不以为意:“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我毁容了太丑了,怕吓到人。”

柳明安看着面前这张如花似玉的脸,觉得自己要是昧着良心说了一个“丑”字,可能会被雷劈。

沉默片刻,柳明安只道:“那好吧,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你跟我一起去镇上。”

次日清晨,姜凝不是被鸡叫唤醒的,是被柳明安拍醒的。往窗外一看,此时天还是青黑色,估计是凌晨四点左右。

“去镇上要走很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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