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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排水渠大腿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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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看错,

民警手中拎着的正是一条女性的大腿,

大腿皮肤白皙还穿着丝袜。

那她身体的其他部分又去了哪里呢?

时间:2011年5月7日,地点越州市平阳县。

这天,村民老窦正赶着自家的牛去河边放羊,突然河边的一个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雪白的一个东西在那,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光。

老窦也挺好奇,到那就,我上河边前瞅瞅。

这一瞅可把老窦吓一激灵,这是人的大腿,一瞅还穿个小黑袜子。

河滩上躺着的,是一条围满苍蝇宝宝的女性大腿。

被吓坏的老窦来不及牵牛,便匆忙跑回去报警。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的民警八百里加急赶到了现场。

经现场勘查后民警发现,发现人腿的地方位于汾河边上的一条排水渠。

随后民警现场表演一招徒手拎大腿,将大腿拿上来做进一步的检验。

法医秦明通过测量大腿长度后推断,死者的身高应该在1米到2米之间,年龄大概在35岁左右。

民警随后对事发现场周围,展开了细致排查,试图找到被害人身体的其他部位。

可一番搜索下来,警方却始终一无所获。

那么死者是谁?

她身体的其他部分又去了哪里呢?

这时候民警注意到,发现尸块的地方正好,处于平阳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污渠内。

那么尸体会不会是从污水处理厂内,跟废水一起排放出来的呢?

据了解,整个平阳县只有这一家污水处理厂,县城内所有的城市排水井口的污水,最终都会流到这里。

死者很有可能是,在县城被人杀害分尸后抛弃了下水道。

爱看我写案件的宝宝都知道,破获此类无名抛尸案的第一步。

就是要查找尸源,确定被害人的身份。

民警在对平阳县近期的失踪人员信息,进行梳理后。

发现一名叫蔡芸的妇女已经失踪11天了,而她正是居住在发现尸块的店口村。

民警随后提取了尸块的NdA,送往了实验室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证实。

这条被发现的右腿,正是属于失踪的蔡芸。

蔡芸,今年35岁,平阳县本地人,丈夫常年在外务工。

那么谁会对一个农家妇女下此狠手呢?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

两个月前,蔡芸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过法院调解,蔡芸又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那么这起案件会与蔡芸的丈夫有关吗?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蔡芸的丈夫在事发前一直在会稽县打工,同村的十几个工友都能帮他证明。

至此,警方排除了蔡芸丈夫的作案嫌疑。

据了解几年前,蔡芸为了方便孩子上学,来到了平阳县城租房打工,在打工期间结识了不少异性的朋友。

直到三个月前,蔡芸才从县城搬回了村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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