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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他最喜欢吃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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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笙的第六感告诉她,裴行末的这句话不安好心,但她还是接了,“所以?”

唇角溢出一抹得逞的笑意,裴行末倾身啄了一下那莹白的脸颊,“我听说,吃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能止痛,笙笙喂我一口好不好?”

“你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傅笙顺着裴行末的话问他。

她还不了解他?

以他的性子,必然接一个‘你’。

他最喜欢吃她。

然而这次,裴行末没按套路出牌,“喜欢吃草莓。”

傅笙下意识看向书桌上的果盘,里面有草莓,但是……

在此之前,她可没有听他提起过他喜欢吃草莓。

傅笙警惕地想远离他,总觉得他在憋什么很震撼的骚话。

裴行末没给她这个机会。

他双手都撑在椅子扶手上,控制了椅子的同时,还将傅笙半圈入怀。

“我喜欢吃草莓,笙笙那么震惊?看来还是不够了解我啊。”

“呵呵!”就是因为了解他,才觉得喜欢吃草莓哪哪都不对。

傅笙深呼吸,叉起一块草莓递向裴行末,“喏,你喜欢的草莓,吃吧。”

裴行末偏头避开,俯身,却不是冲傅笙的脸去,而是亲了亲她锁骨往下的部位。

傅笙倒吸一口凉气。

他没有扒她的衣服,但她胸前依然有阵凉飕飕的感觉。

裴行末笑得痞里痞气,“我喜欢吃的,是笙笙身上的草莓。”

傅笙咬着后槽牙瞪他,“我!就!知!道!”

他就不是能正经起来的人!

她红着脸,“你走开!”

裴行末没乖乖听话,“笙笙,看在我膝盖那么疼的份上,让让我。”

傅笙呵呵冷笑。

他要是真膝盖疼,就不会有精力在这跟她讨要好处。

“我!饿!了!”

裴行末看了眼腕表,七点多了,的确到了该吃晚饭的点。

“笙笙想吃我做的饭,还是点外卖。”

傅笙毫不犹豫,“你做的饭。”

他精力那么旺盛,正好去厨房消磨消磨。

“行,我去做饭。”裴行末趁傅笙不备,偷了个香,这才直起身子。

傅笙翻了个白眼,抬手用衣袖擦了擦脸颊。

裴行末没再逗她玩,转身下楼,去厨房做饭。

傅笙没跟下去,而是拿起手机,处理未读信息。

傅诗晴给她发信息,告诉她,妈没什么大事,只是低血糖,她们现在已经离开了医院。

还有一条信息来自宋玉娥,宋玉娥想约她谈谈。

傅笙没回复。

转手点开赵书艺的聊天框。

——艺宝,今天玩得开心吗?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傅笙很好奇,那俩今天有没有发生什么。

赵书艺那边。

她没能秒回傅笙。

为了约会顺利,赵书艺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手机又放在包里。

信息什么的,她根本看不见。

现下,她和沈易正坐在游乐场的餐厅,享受晚餐。

这是傅笙支的招。

沈易的童年,很不幸。

亲爹诱骗他母亲发生关系,已婚身份被揭穿后,抛弃他和他母亲。

继父莫名沾染上毒品,家暴母亲。

父母离婚后,母亲又查出癌症,继父进监狱待了几年。

傅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推测,

在那么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沈易小时候应该没机会去游乐场感受童趣,带他去游乐场找童年准不会出差错。

赵书艺用一下午的时间证明了,傅笙的话是对的。

平时稳重得不像她们的同龄人的人,几个项目玩下来,高兴得像个孩子。

想到这个,赵书艺就有点控制不住嘴角上翘的弧度。

“我能,咨询赵大小姐几个问题吗?”面前的牛排吃到一半,沈易突然开口。

赵书艺愣了愣,随即点头,眼里始终盈满愉悦的笑,“当然可以。”

她一直没跟沈易说,可以称呼她为‘书艺’。

因为‘赵大小姐’反而比直接喊她‘书艺’更加亲近。

圈内太多人,无论熟识与否,迎面上来往往张嘴喊她‘书艺’,久而久之,她觉得这个称呼疏离爆了。

她家里人,要不叫她‘囡囡’、‘丫头’之类的,要不就是跟她笙宝一起喊‘艺宝’。

会喊她大小姐的没几个。

沈易喊她大小姐,她喜欢,所以从没纠正过。

“赵大小姐很裴少熟吗?”沈易抿唇笑笑。

“裴行末?”赵书艺想了想,“算是比较熟,毕竟家族渊源摆在那,想不熟都不行。”

沈易眸光微闪,“那——赵大小姐知不知道,裴少有没有出国当过交换生,只当一年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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