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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张 有魅力的流浪汉(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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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活动是下午的,我中午还可以补觉。”

“所以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朴彩英看着手机上的地图,有点摸不准方位,“艾萨克和我说巴黎有一个只在凌晨才开的音乐俱乐部,我想去看看。”

“哦莫,不要,我要回酒店睡觉。”金智妮扭头就往回走,朴彩英却反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很快,闭着眼的金智妮任由朴彩英拉着她走,仰着头,似乎想发出一声长啸,让朴彩英放她回酒店睡觉。忽然朴彩英放开了自己的手,金智妮才睁开眼看了看。朴彩英正看着手机离得地图,又看了看眼前一道黑不溜秋通往地下的楼道。

“彩英啊,不会就是这里吧!”

“好像是的。”

朴彩英确认后,看向金智妮,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金智妮凑到楼道前面看了看,楼道里不仅没有灯光照明,似乎还有很多污秽,退回身子摇了摇头,“哪里会有音乐俱乐部在这种地方?”

然而朴彩英却是一马当先的走进了楼梯,金智妮无奈只能跟上,等到她打开手机的亮光后,才发现一只老鼠沿着墙根在两人脚边窜过,吓得两人一番乱跳,然而一名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流浪汉却一脚踢开了老鼠,然后自顾自的往下走去。

流浪汗背着个脏兮兮的帆布包,脸上是长年没有修剪过的络腮胡,甚至单薄衬衣的后面还破开一个洞,能看出里面的皮肤已然泛黑,他一个人往下走,没有支起光。

“彩英?”金智妮一副担心的样子。

“欧尼,你看。”

朴彩英将手机支向楼梯中间的缝隙里,看得见楼底的景象,几个流浪汗坐在楼梯上,不断的点着头。仔细听去,也能听到一些旋律从底下飘出。

见此,两人也没在啰嗦,直接下到了楼梯底部,只看见底下是很空旷的一块地下室,像是已经荒废很久的地下停车库,一群一群的流浪汉或坐或躺,看着几个人在最中心的位置演奏。

演奏的乐器很简陋,小提琴已然破旧,却很干净,甚至一旁还有着一个一个的橡胶桶组成的架子鼓,不过并没有人去碰它,直到刚才踢开老鼠的那个流浪汗坐到了它的位置上。

流浪汉一坐下,周围便爆发出一阵掌声,有吹哨的,叫名字的,五花八门。不过倒是让朴彩英和金智妮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名字--艾伦·张。

“听名字不像是法国人。”金智妮和朴彩英站在角落,倒是没引起周围流浪汉地的注意。

鼓棒落在了橡胶桶的底面,泛起一阵阵旋律,敲的正是粉墨的歌--kill this love。这不禁让金智妮眼睛量了一下,偷偷拿出手机,拍起了敲鼓的流浪汉。

“大发,彩英啊,竟然会有人敲我们的歌。”

朴彩英没有说话,因为那个流浪汉的名字,楚暮恒曾经提过那么一嘴,只说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但是提到时,楚暮恒的话好像没说完。然而朴彩英借着地下室的微微亮光,仔细瞧了瞧那个艾伦,一坨油腻的长发和已经快要遮住嘴巴的络腮胡。

“这和他说得是一个人吗,有魅力?不过艾萨克也说这个人是敲鼓的啊!”

艾伦·张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瞧了瞧朴彩英所站的角落,似乎发觉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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