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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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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算得上是不错的,但沈朝朝还是觉得不要让刘鑫知道太多比较好,毕竟这都是他们之间的事,没必要把别人掺和进来。

“嗯,可能吧,你不应该高兴吗?这样我就能专心工作,给你挣更多的钱了。”

沈朝朝不太明白刘鑫的心理,按理说她是单身状态应该更好才是啊,为什么刘鑫还问她为什么要分手,这不符合常理。

“哎,挣钱是小事。”做了快十年经纪人了,刘鑫已经挣得够多了。

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家里孩子也多,所以这么多年也不是很富裕,只能算的上勉强可以吃饱,但小康水平是远远达不到的。

但刘鑫争气,不仅考上了名牌大学,靠家教兼职挣了学费生活费,连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每个月也可以拿到一万块钱,这在那个落后的小农村里,是很为父母增光的事情。

村里的人开始对刘鑫竖起了大拇指,都说她有出息,那些亲戚也总是提着东西来他们家,美其名曰“联系感情”,虽然知道大多都是求刘鑫办事或者借钱,但纯朴的老人家哪知道这些,只是对于亲人的到访高兴的不行。

于是刘鑫爸妈的腰杆就这么一天天的直了起来,刘鑫也就越挣越多,他们不愿意搬到大城市跟她一起住,刘鑫就在市里给她们买了房子。

姐姐结婚的嫁妆,也全部都是她出的钱,除了一些金银首饰,还有几十万的银行卡,她愣是眼都没眨一下,弟弟现在住的房子是她买的,就连工作也是她找的。

所以刘鑫实在算得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强人了,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凭一己之力拉扯了全家人。

沈朝朝在知道这些事之后,也打心眼里佩服这个独自在大城市打拼的女性,在交往的过程中也不自觉掏出了很多的真心。

这也是两个人能成为好朋友的重要原因。

“确实,你可是金牌经纪人。”

偌大的包间里就只有她们两个人,音乐也没有打开,沈朝朝就这样和刘鑫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说着说着,沈朝朝突然觉得有点没意思,酒也喝的够多了,于是她跑到了点歌曲,开始在屏幕上戳戳点点,还不忘回头招呼刘鑫,“你要唱什么歌,我给你点啊。”

“唱……”刘鑫的脑袋摇晃了一下,“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

沈朝朝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但还是打出了歌名,包间里缓缓响起了伴奏,刘鑫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站起来,也不顾自己的香奈儿包包了,就那么随手扔在了沙发上。

沈朝朝可不愿意唱这歌,把麦克风递给了刘鑫就准备回沙发上坐着,哪知道就被女人突然勾住了脖子。

“干什么,我可不唱这歌。”沈朝朝试着挣扎了两下,哪知道刘鑫看着瘦小,劲儿还不小,她竟然还逃脱不了。

“一起唱嘛,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刘鑫此时也完全不顾形象了,就这么大咧咧的把脚一甩,一只高跟鞋就这么飞了出去,沈朝朝刚想让她悠着点,另一只高跟鞋也飞了。

这下好了,还没开始喝呢,就开始掉装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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