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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亮剑开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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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程立国提笔开始写道:

李家坡战斗开始之前,李云龙正在水腰子兵工厂和后勤部长张万和软磨硬泡。李云龙中等个子,长得很匀称,就是脑袋略显大了些,用他自己的话解释:小时候练武,师父老让他练头功练得狠了些,净拿脑袋往石碑上撞,一来二去就把脑袋撞大了。

李云龙已和张部长纠缠了两个多小时了,不为别的,就是想多弄点边区造的手榴弹。这是八路军太行兵工厂的土产。平心而论,李云龙一点儿也不认为这种土造手榴弹有什么好,比起日军的那种柠檬式手榴弹差得太远啦。边区造的铸铁弹体质量太差,爆炸后有时只炸成两半,弹片的杀伤效果极糟糕,这种玩意儿在战斗中常耽误事。可话又说回来了,就这种边区造也不可能敞开了供应部队,用李云龙的话说:能拔脓就是好膏药,有总比没有强。

根据程立国后世看过的原版小说的记忆,程立国很快就把亮剑第一章写了出来了,里边加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写到了一万字左右。

写完第一章后,程立国拿着手上的草稿思索起来。直接去报社投稿?可以吗?程立国总觉得差点什么,对了,是修改。

修改也叫润笔,这个不能自己来。这部小说毕竟是新世纪才创作的,虽然程立国改编了一部分,但其故事背景主要框架还是没变,在后世没问题,不代表现在就没问题,需要找一个土生土长的原始居民来润笔,不能用穿越者思维来这个时代做事。

至于选择谁来润笔,四合院里三大爷闫书斋就比较合适。三大爷这人虽然是个小学教师,可是其教育背景比较复杂,建国前就在教书,也没人具体知道他小时读了多少书。

让三大爷来修改,可以回避一些东西,在这个时代,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语言习惯符不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口味,三大爷比程立国熟悉。

三大爷这个人比较利己,只要给他足够的钱,三大爷是不会拒绝的。

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程立国需要一个马甲。马甲这个东西其实就是作者的笔名,建国前的作家由于环境险恶,用笔名来和别人打游击。但是现在,不需要笔名,用了笔名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这不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因此,程立国需要另外一个马甲,对,这个马甲就是三大爷。

程立国一个初中文化的青年,也不是说初中文化就不能写小说。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太惊世骇俗了也不好。

如果有三大爷给小说润笔,那就不一样了,只要三大爷不说,外人又不知道具体情况。小说写的好了,外人或许以为三大爷得功劳大。这就相当于帮程立国分担了压力,吸引了火力,转移了注意力。能更好的保护自己,至于以后自己名气起来了,就不需要三大爷了,到时候踹开他自己单干。

当然三大爷给自己润笔也是有风险的,小说要是出了问题,三大爷也要受连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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