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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是不是对我有成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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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庄园里不只是有他们两个人,还有四名保镖。

虽然陈朗是这些保镖的老板,但他并不介意给他们做厨师。

所以光是炒两个菜肯定是不够。

之前牧场还没忙的时候,沃特森会帮忙下厨。

米拉道:“当然,否则光是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忙得过来?”

德州的菜当然是大块的烤鹿肉和特大号烤鹿排,以及墨西哥卷饼。

烹饪鹿肝很讲究手法,血一定要洗干净,要保证洗净之后下锅,肝就是脆的,因此需要洗到发白,再切片。

等到锅热了,再姜丝爆锅,下肝片,然后加入清啤酒、酱油下一点,加点盐。

并放入西红柿进去慢炖,这种烹饪手法不只是合适美国人的口味,而且酸甜的感觉中国人也喜欢。

辣椒炒鹿心需要先切成小块,锅里放水,水开后放鹿心下去焯,等到变色捞出备用。

随后在锅里爆香葱姜等配料,等炒出炒出香味,再放入焯过水的鹿心略炒,淋些许姜汁,差不多后放入切好的青椒即可。

厨房里很快洋溢香味。

剔完肉的史蒂夫忍不住道:“想不到boSS除了枪法好以外,厨艺看上去还是很不错的样子。”

闻言,陈朗又想起自己初次做红烧排骨被米拉和理查德嫌弃的事情。

他叹了口气,“伙计,你应该不要急着评论,如果你品尝之后再做评论的话,我会认为这是对我的夸赞。”

“好吧,我觉得我这是找了一份好工作,boSS亲自为我们做饭。”史蒂夫笑着道。

但他并没有坐在旁边等着上菜。

而是与鲍勃还有丽贝卡、柯蒂一起帮米拉处理那些烤肉。

忙碌好一段时间,终于将晚餐都准备好。

六个人坐在餐桌边,桌上摆着烤肉和陈朗烹饪的鹿心鹿肝,满满当当一桌子。

“来吧,先尝尝我的手艺。”陈朗先夹了一块鹿心。

放在嘴里认真品尝。

这东西确实不错。

米拉也品尝了一块,随即点评:“味道确实不错,比你上次做的红烧排骨要好吃。”

既然老板跟老板娘都吃了,剩下的四人也不好干坐不动,开始品尝。

随即眼睛一亮。

“确实很不错。”

“我没想到这鹿心可以这么好吃,难道我们之前是将珍贵的食材给扔了?”

“不是我们将珍贵的食材给扔了,而是我们不懂得烹饪!”

“我听说对中国人来说,只有能吃的和可以试试能不能吃的。”

四人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虽然都拿着刀叉,但吃的不亦乐乎。

身为厨师,看到自己做出的菜被人赞誉,是一件让人值得高兴的事情。

尤其是让这帮家伙懂得下水这么好吃,陈朗觉得蛮有成就感的。

接着品尝鹿肉。

在四大名着之一的《红楼梦》里有一句拗口的话: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剡膻。

这一章里,描写的是史湘云跟贾宝玉、林黛玉等人一起吃烤鹿肉。

在众多大家闺秀不敢吃烤鹿肉的情况下,史湘云与宝钗拿着烤鹿肉边吃边说“你尝尝,好吃的。”

虽然整个句子有些拗口,但寥寥几笔就把吃烤鹿肉的那种豁达不羁描写出来。

而且鹿肉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是典型的低脂肪、低热量肉类食物。

但如何烹饪是一门技巧。

因为鹿肉跟羊肉一样,都带着膻味,只不过鹿肉的膻味要淡得多。

尤其是这种切块烤制的烹饪手法,深得陈朗的喜欢。

感受被包裹的肉汁在嘴里爆发的感觉,细嫩的鹿肉入口即化,不肥不腻,很有情调。

“这鹿肉的味道确实很不错,每次吃都有不一样的感觉。”陈朗给出自己的看法,“难怪这种动物有严格的狩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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