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怕怕的宋明珠摸着手机,都编辑好信息了,想到她和温旭还是分手状态,又把信息一个字一个字地挨个删除掉。
删除完后,倒是收到了温旭发来的短信。
告知她他打算去当老师的信息。
先当老师积累经验,经验够再跳槽搞自己的事业。
宋明珠看完回了个句号,表明已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爱怎么样怎么样,雨她无瓜。
说是这么说,不过假如她嘴角不要上扬得这么明显,兴许能更有信服力呢。
宋星澜根本就没有恋爱脑到立刻追回江城去。
但是每天都散发着冷气,国家有他真是有幸,省了一户人家的空调费了呢。
宋明珠可不想要这样的免费空调。
她十分无奈:“小叔叔,你可以回江城啊。”
“一个没有价值的人,是没有办法让人喜欢的。”
宋明珠:……
其实你倒也不必如此妄自菲薄,想来,薏薏肯定会很喜欢你这张脸的。
她常说脸在江山在,同理,你这张脸在,薏薏就没可能对你失去兴趣,你完全可以放心呢。
这样一张脸,软饭硬吃都是没什么问题的呢。
有些人能吃软饭,靠的是自己的本事,有些人能吃软饭,靠的却是自己那张脸。
什么叫生了一张天生就能吃上软饭的脸啊,这就是了。
虽说这样的赞誉,宋星澜大概不是很想要。
算了,她还是搬出去吧,和爸妈住一起,也比和小叔叔住一起,然后天天被迫吹人形空调来得好。
想女朋友就想女朋友嘛,这有什么,至于天天散发冷气吗?
真烦人。
宋明珠搬出去后,宋星澜也搬走了,不过他是搬回了最开始和齐芸薏一起住的那间公寓。
这就给了知晓他住处的崔毓宛再次和他偶遇的机会。
崔毓宛是宋承宪老首长的战友的孙女儿。
也是一个从小被泡在蜜罐里,被家人朋友宠着长大的姑娘。
时人皆贪恋美色,男人如此,女人也不例外。
对有些人而言,第一眼的印象足以影响一生。
对崔毓宛而言,第一眼的相见,她就发誓非他不可。
如桑芷兰那样,只是和从小就不对付的竹马打擂台,发誓要找一个比自己竹马强的人的一时意气又不同。
或许也正是因为不带几分更深的喜爱,只是对其美色的单纯欣赏。
所以才会造成她压根不在意宋星澜和齐芸薏之间的亲近,而是继续朝自己最开始就定下的目的前进的心态。
换成崔毓宛,单单只是宋星澜下意识保持的疏远,就足以让少女心事辗转反复地难受,难受到一度不愿意出现在宋星澜眼前。
虽说她这样,宋星澜只会觉得更省心一些。
可崔毓宛到底还是没有彻底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