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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四章 似曾相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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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对吗?”旁人问皮尔斯。

“如果‘Ubuntu’是这个意思,那就一切都不对了!”皮尔斯开始向大家解释“Ubuntu”的由来。

当年绿军组成三巨头,但里弗斯担心三位巨星不能通力合作,于是在一次出国团建时,听到了“Ubuntu”这个词。里弗斯灵机一动,他告诉队员们,这个词在当地的意思是“在一起”。

从那时起,这就成了绿军的口号。无论走到哪里,总能看到加内特站在中间喊着“一、二、三”,其他人齐声高呼“Ubuntu”。

随着拉简·隆多的成长,他那锋利的个性再也掩藏不住。为了驯服这头“犟驴”,里弗斯对“Ubuntu”进行了二次诠释。“在一起”的另一层含义是“我因他人而伟大”。

里弗斯希望借此让隆多明白,伟大的不是他个人,而是他所效力的球队,是他身边的队友。

而现在,在快船队的训练营开营之日,里弗斯不仅对“Ubuntu”进行了第三次解构,而且这种解构就像后现代的抽象艺术一样,完全改变了“Ubuntu”的含义。

他把“我因他人而伟大”变成了“我们因他人而伟大”。

而且,里弗斯明确指出,这里的“他人”指的是于飞。

这已经完全偏离了原本的味道。

皮尔斯明白,这不过是里弗斯的把戏。他不禁感到一阵唏嘘。

“我曾对此深信不疑。”皮尔斯说,“我是‘Ubuntu’的忠实信徒。”

听了皮尔斯的解释,于飞不禁对里弗斯刮目相看。

如果这个猪头教练在执教上的应变能力也能如此灵活,他绝对会成为历史级别的教练吧?

试想,一个高情商,人缘好,在联盟中备受尊敬的人同时还是个能够随机应变的临场大师,这样的配置简直无敌了。

可惜的是,里弗斯基本拥有所有名帅应该具备的品质,但问题是他的临场可能是全联盟最烂的。

这让于飞想到了一个被许多人“如果”过的中国球员——李慕豪。

220公分的身高,太空易的运动能力,却是在CBA单场篮板上双都困难。

当然,里弗斯相对而言作为教练员比李慕豪作为球员好很多。

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有些人具备了一切成才的天赋,却因为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而无法成为最好的。

至于里弗斯对“Ubuntu”的数次解构,甚至于在快船队将其推倒重建,那就像《士兵突击》里的袁朗手臂上的枪伤一样。

他的枪伤来源会因为队员的需要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没有人能知道其中的真相。

里弗斯的“Ubuntu”也是如此。

“Ubuntu”的真实含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此刻的含义。

里弗斯说“Ubuntu”的含义就是快船队会因为GOAT而伟大,那它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布雷克·格里芬对这个结果不满意。

如果快船队真的会变得伟大,那么第一个让球队变得伟大的人就是他。

凭什么那个来自西雅图的家伙一场比赛没打就能拥有这些呢?

格里芬心绪不平。

里弗斯注意到了这点。

今天虽是开营第一天,但根据他的经验,许多球队的赛季基调都是在季前训练营的第一天定下的。

既然格里芬要失去他作为特权球员的地位,那么夺权的GOAT就一定要拿出令人信服的表现。

这种表现必须来自当下,而不是对着格里芬伸出八根手指——八座总冠军的履历的确耀眼,但这是洛杉矶,他在快船队。

快船队是什么?

篮球界的地狱,被诅咒的球队,GOAT过往的荣誉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只有当下才有意义。

因此,里弗斯决定安排一场队内对抗赛。

于飞为白队,格里芬为黑队。

挑选队员时,于飞首先选择了夸梅·布朗,接着是扬尼斯·阿德托昆博,随后又从一群不太熟悉的边缘球员中挑中了马特·巴恩斯和威利·格林。

里弗斯有些疑惑:“弗莱,你这么选的话,谁来打控卫?”

忽然,里弗斯意识到了什么。大飞自己不就是控卫吗?很显然,他是要全力以赴踢爆格里芬的屁股啊!

然而,里弗斯想错了。于飞的确想要击败格里芬,但绝不是作为控卫。如果不能在正面对决中击败对方,对方只怕心里还会不服。

听到里弗斯的疑问,于飞笑道:“你等着看吧,道格。”

里弗斯心想,还用得着等吗?他清楚地知道控卫位置上的GOAT有多强!虽然GOAT在选人的时候明显放水,但他显然不打算在比赛里放水。

格里芬看着自己黑队的阵容——比卢普斯、皮尔斯、帕楚里亚和三年级后卫科里·约瑟夫,他的阵容显然强于对手。论五对五的对抗,他们的优势非常明显。

可以肯定的是,GOAT在选人时显然犯了骄傲的错误。他想表达的态度就是,即使随便选几个人,也能打爆格里芬。这个人已经被过去的成绩蒙蔽了双眼。

像格里芬这样被困在快船队的天之骄子,往往不会让自己承担太多失败的责任。

因为他们身边的人总是在说:“你尽力了,成绩这么糟糕是球队的错,你还能做什么呢?”

这样的开脱方式并非全错。有时候,这完全正确,因为篮球归根结底是五人运动,一个人再强也只能保证球队的下限。

然而,格里芬的下限是带队两次进入乐透区,所以即便是比下限,这也是个相当难看的下限。而于飞自从新秀赛季后表现出来的下限是什么呢?是分区决赛。从成绩角度看,分区决赛意味着当季的前四名。这样的下限,已经是很多知名球星的最佳带队成绩了。

但格里芬不明白,他太年轻了。新秀赛季报销,第二个赛季遇到停摆,三年级开始即巅峰,四年级依旧豪取豪华数据。他取得了个人成功,但却无法让球队取得相应的成功。

当形势和人心都出现问题时,不愿承认自身无能的失败者只能怪罪于大环境。认为自己有实力只是被球队拖累的格里芬只会认为于飞过去的成功归功于强大的球队阵容。若是两人位置互换,结果也会一样。

所以,当格里芬看到GOAT自大地选择了一个糟糕透顶的阵容时,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如果能够在训练营第一天就挫败GOAT的锐气,那他被强行夺去的球队地位就有望夺回一部分。因此,格里芬完全是按照实战的态度来对待这场队内对抗赛的。

他本以为自己的对手是那个希腊菜鸟,但没想到——白队竟然让身高七尺的扬尼斯·阿德托昆博担任控卫,而GOAT则打四号位,与布朗一起对位格里芬。

“这是一个笑话吗,大飞?”格里芬看着希腊人和比卢普斯对位的样子,莫名觉得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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