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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插秧与分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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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越王族的血染红了冬日的山林,不过等春光来临,草木复苏,这片土地便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铜山的第一批早稻秧映衬得白水千畦一片翠绿,让人看着就觉得心旷神怡。

赵初平从前在城北的贵族家里做奴隶,朝不保夕。

中原人来了之后,他被发去开垦荒地,开完之后,他分到了两亩田。

作为一个孤家寡人,两亩田够养活他自己了。

春耕之前,他跟着中原的建筑队修路修房子,攒了三个月的工钱。

城里新开的粮铺价格低廉,工钱就能让他在早稻成熟之前,买到足够的粮食。

赵初平口袋里有钱,家里有粮食,心里很有底气,干活的时候不慌不忙。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从前遭了贵族主人的毒打,左脚有轻微的残疾,他无法像手脚健全的人那样灵活。

所以插秧的时候,他有些赶不上别人的速度。

本来双脚陷在水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就很费力了,他的左脚还给他添乱。

赵初平轻轻叹了口气,将有些鼓起来的裤腿更严实地扎进胶鞋里,又把缠绕在胶鞋与裤腿连接处的布带松开,重新更紧地系上。

胶鞋是那位中原的公主殿下命人发下来的,命令所有人插秧时必须穿上。

水田里有吸血的蚂蟥,被咬了常常还无知无觉,蚂蟥吸饱了血自行跑了,可伤口还一直流血。

不仅如此,田里可能还有水蛇、地蜂,各种蜇人的毒虫等,被咬了之后不要命那算是走运,若是送了命,只能自认倒霉。

有了能护住小腿的胶鞋之后,各种风险就被大大地降低了。

赵初平擦了把额头的汗,继续干活。

旁边的云叔有些看不过去,一把从他手里抢过秧苗。

“我来我来,你去田埂上接下你婶婶,她该送饭来了。”

云叔明显是插秧老手,随便甩一下,秧苗便立好了,又稳又直,每株秧苗之间的距离也都跟尺子量过似的。

赵初平惊叹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深一脚浅一脚地挪到田埂上。

远远瞧见婶婶果然来了,他连胶鞋都来不及脱,一骨碌跌跌撞撞地跑过去,接过婶婶手里的饭篮子。

婶婶笑他心急:“胶鞋外头全是淤泥,你跑起来也不嫌费力。”

赵初平顺势甩了甩,笑道:“没事,轻便的很。”

他将饭篮子放到田埂边,打开一看,瞧见了里面的野菜烧肉沫,顿时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婶婶今日又做了野菜烧肉呀!婶婶做得最是好吃。”

“还肉还不是你前天拎过来的,昨日没吃完,今日便继续做些野菜烧肉。”

婶婶将其余的小菜和饭碗一一摆开,忍不住唠叨道:“就算如今日子好过了点,往后也不能这样奢侈,逢年过节的吃一回肉也就罢了,哪能天天这样吃。”

赵初平嘴上应了声,心里却在想,婶婶可怜他孤家寡人,每次做饭都算上他的份,他怎么好意思次次都白吃白喝呢?

所以时不时买点米菜。

前两天赶上城里的肉铺打折,他一咬牙,就买了点肉。

那可是新鲜的猪肉,一点都不腥膻。

他也不知道中原的公主殿下为何能拿出那样多的猪肉出来,他只知道新开的肉铺会将卖不完的猪肉,做成卤猪肉。

放了足量的盐,那卤汤香味扑鼻,他偶尔路过,差点走不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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