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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颜控加恋爱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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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目光放空,像是回忆起了过去。

“去年我第一次见到方明义的时候,是在万物复苏的春季,他参加大哥办的诗会。那次诗会是在郊外的庄子上办的,那个庄子里种了许多的桃树,桃花连成片,如梦似幻。

他站在一棵桃花树下作诗,花瓣落在了他的发梢,那一瞬间我身边的所有人好像都消失了一样,我的眼里只看的见他。

心上像是揣了只兔子,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然后我向大哥打听了他的事情,知道了他的名字。

知道他家境贫寒,是全家人一起拼命才供出来这么一个读书人,他也不曾有负家人的期盼,年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

在我们这种大户人家的子弟中,十几岁考中秀才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事情,但是以他的家境能在这种年纪就考中,足以可见他自身的努力与天赋。

他是有才华的,我听过他作的诗,也在大哥那里看过他作的文章。后来我去城外的青山寺上香,又遇上了他。

他待人进退有度,言之有物,我就偷偷的瞒着家里人跟他来往了起来。

我见他总是穿着那几身洗的发白了的衣服,便给他置办衣物鞋袜送给他。听他说平日里练字都是用树枝在地上练,因为舍不得耗费笔墨纸砚,我便给他送了好几套上好的文房四宝。

还上赶着送钱送粮,都是用的自己的私房钱,生怕他过的不好,就跟晕了头一样。”说到这里,她冷冷的勾起唇角笑了一下,眼睛里满是自嘲。

“他其实伪装的很好,我和大哥都被他完完全全的骗了过去了,我还想着等及笄了,就让他上门来提亲。

哪怕他家境不好,哪怕他现在就只是个小秀才,连自己都难以养活,我都不在意。

我出嫁爹娘肯定会给我备上厚厚的嫁妆,大不了,我就拿自己的嫁妆贴补家用,等她考取功名,熬过去嘛。

我把一切都想好,打算好了,甚至还让人去打听了他家里人的性格喜好,想着给他家里人都送些什么礼物,好处好关系。

然后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打扮成了男子模样,想着出门能方便一些,然后去酒楼吃饭的时候,遇上了他。

并不是正面遇上的,许是老天都看不过眼我那么蠢了,我吃饭的雅间就在他与友人吃饭的雅间的隔壁。

那雅间只是用屏风挡着,我就在另一边听着他在那里喝多了酒后吹嘘,吹嘘他从我这个县令千金身上捞到了多少好处。

说我现在对他俯首帖耳,无有不从,只待来年他去提亲我就会嫁给他。

到时候他就是县令大人的女婿了,又能得到如花美眷,又能得到大批嫁妆钱财,还有一个得力的岳丈可以依靠。

说起来也是好笑,他能在酒楼宴请友人,还去雅间吃饭,花的银钱还都是我给他的。”

叶明雪死死的握着自己的拳头,手上青筋暴起,眼泪还是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她哽咽着继续说道:“

我在另一边气得浑身发抖,那一刻,觉得天下来也不过如此了。当时我恨不得立马就冲过去打他一顿,但我不能那么做。

我要是那么做了,不过是凭白让别人看一场笑话而已。他原本酒后说出来,没有什么实质证据的话,也会在我出来的那一刻变成真的。

那我才是真的完了。

我不敢把这事告诉爹娘,只好打落牙齿和血吞,自己生咽下去这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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