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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想静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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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路小鸡和深田贞子终于走到一起,大家都很高兴。师叔范剑帮他们算出结婚的良辰吉日。这好日子就在几天之后,九月初九。

这可把我们乐坏了,同时也忙坏了。大家开始帮他们筹备婚礼,还要给他们送上新婚的贺礼。

我和阮仙给他们送了一个带有铜镜的梳妆台,这可是很高级的梳妆台,花了不少钱。

吴老六、若兰他们给这对新人送了一个婴儿坐的摇篮车,还有一些小孩的衣服。

只有师叔范剑,依然是坚持礼轻情意重的原则,买了两双草鞋,送给两位新人。

九月初九那一天,老天也作美,晴空万里,太阳的温度不高不低,晒得刚刚好。在一块绿油油的草坡上,我们为路小鸡、深田贞子正式举行婚礼。

我和阮仙义不容辞,当起这对新人的伴郎伴娘。小蛋和两只小狸花猫则充当他们的金童玉女。

因为双方的亲人都不在场,繁文缛节也就省了,但是跪拜天地这个环节是少不了的。

根据师叔的说法,在天上诸神当中,太上老君分管民政,所以理应在太上老君面前宣誓,才灵验。

所以,师叔在草坡上插了一根小木桩,上面挂着一个木牌,画了一个老头,还写着“太上老君”四个字。

太阳当头照,良辰吉日已到。路小鸡、深田贞子两人虔诚地站在太上老君的木牌前,行跪拜之礼,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师叔范剑自然是本次婚礼的主持人。他今天的打扮也很得体,一脸严肃。

“下面,我们进行婚礼的第二个仪式,宣誓和交换爱情信物。

路小鸡先生,无论功夫高还是低,肥胖还是苗条,生男还是生女,你是否都愿意放下门户之见,娶深田贞子为妻,爱她到天荒地老。”

“我愿意!”面对师叔的灵魂拷问,路小鸡颤抖地高声喊出三个字,眼泪和鼻涕齐流。

年轻人第一次结婚,心情激动,出点洋相是很正常的。我非常理解路小鸡此刻的心情,赶紧上去,拿纸帮他拭去流到嘴唇的鼻涕。

“深田贞子姑娘,无论长得帅还是丑,富有还是贫穷,三分钟不到还是至少半小时,你是否都愿意嫁给路小鸡作为你的丈夫,与他白头到老,恩爱两不疑。”

“我愿意!”深田贞子白皙的脸蛋上浮出了红晕。

“很好,双方交换爱情信物,永结同心。”今天一整天,师叔很没有嬉皮笑脸,很到位地完成了司仪的工作。

路小鸡送给深田贞子一个精致的手镯,而深田贞子则送给路小鸡一个精美的同心结。到此,一对江湖侠侣的婚礼仪式已经完毕了。

但是我们这些看热闹的肯定要闹一下,便齐声喊道:“亲一个,亲一个。”

两位新人在我们的起哄下,羞答答地慢慢贴近,磨合了好久,才开始“叭叭叭”起来。

当时,我虽然笑得很开心,但也有那么一丝丝遗憾。

因为,看得出来,路小鸡绝对是个菜鸟,全身肌肉都紧张地凸出来了,嘴唇紧闭,紧张到发抖。

而深田贞子动作非常娴熟,神情自若,引导着小鸡放松神经,然后主动把脸贴过去,的确是个老手。

我脑海里,突出浮现出那个帅气逼人的东出昌太,有点担心,他会成为这对新人的心结。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

今天刚好也是重阳节。在婚礼结束后,我们一起佩带茱萸,登上最高峰——牛角峰,思念远方的亲人,和祈福自己及家人、朋友长寿。

我和路小鸡想起死去的师傅,同时向故乡的方向拜了拜。而深田贞子望向北方,眼眶有点红,不知道在想着谁。

曾听小鸡说过,贞子少时丧母,家中有父亲和两个兄长在遥远的东瀛。贞子来到中原,已经本土化,一直没有回去过。

实际上,她也很难回去,因为普通的商船到不了东瀛,除非是大战舰。

登高远眺回来后,我们聚在一起饮酒、吃肉,再次祝福新人,这算是那个时代的婚宴。

虽然路小鸡和深田贞子在我们的见证下,举行过婚礼,成为正式的夫妻,但并不是合法的。

因为,两人的亲人都不在场,没有聘书,没有彩礼,不符合当时的礼教规定。

现在,我多少能够理解,嵇康、阮籍他们为什么跑到山林里归隐了。除了有反抗当权者司马家族的意思,也有对礼教的厌恶。

礼教的一些规定很难让人去理解它的意义,比如守孝三年。

守孝三年并不是朝廷的法令,但在一些士族里,是必须要严格执行的,比如白叶城里的董家,就是一个例子。

董家是个古老的士族,听说他们的先祖是汉朝的董仲舒。这一代的家主叫做董王。

董王这一生可以说是又坎坷,又荣光。董王少时才思敏捷,写得一手好文章,又是士族身份,正是朝廷所需要的人才。

董王三十岁那年,有人向朝廷推荐他当一名外台正令史。正当董王准备上任的时候,他的母亲死了。不得已,董王只好辞职,去野外守孝三年。

没想到,三年孝期刚满,董王他父亲又去世了,只好继续守孝,又是一个三年。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特意安排,让他享有孝名。反正,董王家中长辈刚好每三年死一个,后面分别是他祖母、祖父、长兄。

因为董王长兄无子女,董王依礼教规定,也得为长兄守孝。也就是说,自三十岁起,董王在野外足足守了十五年的孝。

别人是三十而立,董王是三十而守。

在守孝期间,董王的事很快就传开了。朝野为之震惊。司马昭曾经派重臣贾充来慰问他。

董王守孝时,在野外住的那间小屋子,成了当时名士们的打卡之地。我也曾慕名而去,一探究竟。

董王长得很清秀,可惜眼睛有点毛病,一听到人的脚步声,就自然而然地流下眼睛。听说是多年哭丧形成的条件反射,想不哭都不行。

我是真心佩服董王。他的日子太枯燥无味,除了我们这些好奇的来访者,平日里只有一个老仆,来给他送饭菜。

我知道自己肯定无法做到十五年如一日,独自一人在野外守孝。别说十五年了,两个月我都会疯掉。

就在半年前,我去白叶城买卖东西的时候,听说董王十五年的孝期已经满了。

但是没想到董王刚回到家中,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据说是死于水土不服,他已经习惯了野外守孝的生活。关于守孝这件事我曾和师叔谈起过。

“师叔,假如你百年之后,想让谁为你守孝?”我半开玩笑地问道,心里知道师叔是不会让徒弟干这种事。

果然,师叔轻蔑地说道:“守个嘚。”

“嘚是什么意思?”

“嘚是一种毛,一种长在野外的毛。”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嘚这种毛,听得一脸茫然,但师叔接下来的话更让我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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