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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致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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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当初晨的阳光破开无尽的黑暗,撒在第一片摇曳着的枯叶上时,寒风早已然狂卷,带走士兵们等候已久的温暖。

不知道什么时候,冬天的阳光好像把一切反复的拉长,又反复的压短,人们喜欢在冷冷的天里期待着春天,仿佛他们生命都被压缩和放肆了似的,在奔跑着,追逐着,影子也忙碌的追随着他们,任他们带自己到不同的地方。

再看刚才那片枯叶,因有了光线,泛黄的底子也变得金灿灿起来,草原上、草丛间,有了与阳光的对话,不经意凝结了的晨露,流淌出痛快喜悦的泪花,沾湿了行军士兵们的脚裤,打湿了他们的衣衫,润泽了他们的心灵。

今日,即是两军交战之期,清晨还带着些许昨夜残留的寒意,轩辕城刚一出营,就看得见起早的喜鹊欢快地在树枝头飞舞,喳喳鸣叫,就连麻雀都兴奋得在朝阳背风的地上激情的跳跃。

冬日里的阳光接受着生命的朝拜,生命需要阳光,阳光孕育生命,阳光恪守着职责,从人们熟悉的地方升起,点燃火国士兵熊熊信念。

这对于轩辕城而言,可是大吉之兆。

“报!”营外巡逻兵焦急忙慌地捧着一根羽箭,大步跑来。

“何事?”轩辕城心平气和的问。

士兵躬身,双手递起羽箭,回答:“是来自柔蛮人的挑战信。”

轩辕城神情一紧,拿过羽箭,取下箭尾一封羊皮卷纸。

箭羽信上写着:今日午时,两军既丘,各以其将致师三场,谓之挑战。”

所谓“致师”,可以解释为挑战,两军对垒,为了激发己方的斗志,各自派出武艺高强的将士,来到对方的阵营前挑战,用以侮辱激怒对方,沮灭对方的士气,震慑敌人。

“致师”起源于“星明王朝”与“怀柔呼桑”争斗时期。

据历史资料记载,历史上第一场致师对决,乃是启明星帝与怀柔大帝开创,结果是以启明星帝获胜告终。

星明典有解释说:“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

其实,致师在古代是一种比较冒险的举动,其主要作用是为了鼓舞军队士气,展示出己方的必战之心。

两军交战,双方将领出面单挑,这便是致师,一旦致师获胜,便能有效打击敌方士气,在交战时也能取得先机。至星明时期开始一直被当做是种礼仪。

“哈!致师?哼哼,射只箭羽信回去,本王……允了。”

轩辕城剑眉冷蹙,火红色双眸中泛起一抹火光。

之后,轩辕城下令全军饱食,正午时午两军首战必胜!

………………………………………

起初的阳光羞涩得像害羞的小女孩,只散发出淡淡的光,淡得令东方白难以觉察。

这微弱的颜色被帘窗挡在外面,感觉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

不久,阳光有些放肆,它试探性地把颜色点点加深,黄至深黄,最后终于大胆地变成了金黄。

站在窗前的东方白,那么轻易地与阳光亲密接触,阳光把黄金撒遍她的全身———从头到脚。

冬天是温暖的,因为冬季的太阳,不像夏那样刺眼,也不像秋那样高深,它是温和的,如母亲的手。

东方白抬起手心,将阳光捧在手里,想着战争即将到来,到那时硝烟弥漫,这样温暖的阳光还有多少人能继续看见,同时也在为自己看到的预言而担忧。

想着想着,便不禁想到自己的妹妹—“东方缨”,不知道她在诺亚学院过得如何,等这场战完胜,她就起程前往诺亚学院。

话说,自己出关的事还没有告诉她呢,之后一定得给她一个惊喜。

………………………………………

今日,正午阳光出奇灿烂,似乎是给两大军队势头震慑,沐如盛夏。

两军约战于封狼草原—“两平凹”地段。

所谓“两平凹”,是指地段左右两侧各有两座较高的坡道,类似盆地地势,从左到右的中间部分呈下降高度。

同时,这里也是启明星帝与怀柔大帝首次致师之地。

火军一律身披红甲,柔蛮军则身着毛皮兽甲。

大部分柔蛮军人的身材矮而粗壮,头大而圆,阔脸,颧骨高,鼻翼宽,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每个人都佩戴着一只尾羽作耳环。

由于草原民族天生体型健硕,所使武器也较重,多是斧、锤、等冲击力比较大钝型兵器。

所穿铠甲也是以防御为主,多由猎杀元素兽骨所炼制,铠甲外还使用一整张兽皮包裹全身的铠甲,一定程度上能增加铠甲的承重能力,并且保护身上不被刺伤。

缺点也是尤其的明显,就是太过于笨重,所以导致灵活性很差,像一个大铁皮。

双军人山人海地站满两侧高坡,人头紧紧攒动,犹如一山不容二虎之战,各卧高兵,虎视眈眈的看着对方,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缠打在一起。

彼时,火军号角吹响,一排排红甲火军步伐整齐地在前面铺开,红甲色由浅至深,代表着等级的不同,中央处是身披血红泛金麒麟甲的轩辕城,左右是东方白和南宫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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