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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社会生活(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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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道路。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深刻地表达了路的实质,路最初就是人在行走中形成的。在先秦时期,中国的道路,可以分为陆路和水路两种。

一、陆路。在古代,陆路交通的发展是从人们经常走的小道逐渐形成的。随着国家的崛起,为了保证政令畅通,送粮调兵便捷,开始了道路建设。商代时期,在安阳附近的殷墟发现了一条宽将近6米的道路,大型车辆可以交错会车。道路辐射通向河北、bJ、山西、安徽、湖北、湖南等地。商代还专门施行法令保护道路建设,对于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到了西周时期,由于分封制出现,大量诸侯国群起,王都与各国之间联系非常密切,所以道路建设更加被重视。周王朝专门修建的道路被称为“周道”或“周行”,主要路线是从Sx省的岐山到镐京,再从镐京到洛阳。为了维护道路安好,王室设立专门的官员负责道路保障,主要职能是治安、警戒、维护和送往迎来。但在那个时候想在路上走还是有条件的,必须要有一样东西才能上路。如果是办公事,必须要持有“符节”,否则不得行于天下。各国的符节都不一样,各式各样,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就需要有个好脑子了。私人出行上路需要佩带旌节,相当于现在的身份证,没有带旌节的话被发现是要严惩的。如果忘了带旌节,只能自己翻山再创造一条新路了。

在古代,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主要是依靠步行。为方便行人,人们往往会在道路旁边建造驿站或客舍,供疲惫了的行人休息。《周礼-地官-遗人》记录,每十里的道路上建有庐,提供饮食;每三十里建有宿舍,提供休息的场所;每五十里建有市集,市集上有候馆,供各国使节和官员休息,类似于涉外酒店。这些客舍不仅是提供休息的场所,还可提供食宿。

驿站中的食品基本上是米饭、酱汁、菜羹,配上韭菜和葱,供货比较次的下人只有米,连菜都没有。有高官显赫出身的人才享受到稍微好一点的食物待遇,不仅可以加菜,而且还能得到比较好的待遇,不过终究也不过是如今休息站提供品质的水平。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对道路建设越来越重视,为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以及战争的需要,不断扩建道路。大夫府邸等显赫身份的人家都要将大门朝向大路,可见在那个时期,靠近道路的房地产是最为精品高档的住宅。较小的路路段被称之为“径”,而交通要道则被称为“冲”,又称为“要冲”。

二、水路。在中国,河流纵横交错,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交通方式,尤其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就把渭水、黄河和汾河作为重要的交通路线,据史料记载,一艘船往往可以容纳50个人和三个月的口粮。船在江河之间航行,每天可行程三百余里,速度迅猛,运量巨大。为了更好地发展水路运输,当时开始重新开挖和修复渠道和运河,使得航运更加顺畅。例如,吴国将长江和淮河、沂水与济水连接起来,以方便物资运输。

除了内陆水路以外,在春秋时期,中国也有了近海航行,多主要用于军事需要。从中国历史上来看,吴国是最早建立海军的国家。吴王夫差派出大将徐承建立一支舟师,开启了中国近海海军建设的序幕,该海军曾经用于攻打齐国的领土(当前山东、江苏北部地区)。中国的海军力量因此开始得到快速的发展和扩张。

(十二)交通工具。在先秦时期,人们的交通工具,可以分为陆地交通工具和水上交通工具两种。在陆地上,以车为主;在水上,以舟为主。所谓“舟”就是我们熟知的船。

一、车。在先秦时代,所谓的车,肯定是指牛、马等动物拉的车,绝不是现代的机动车。牛拉的车称为大车,马拉的车则称为小车。坐车也称为“乘车”,而作战时所用的车则被称为“战车”。

据文献记载,在夏朝时期,车辆就已经被广泛使用,但是并无考古证据。商朝时期,车辆的使用更加普遍,逐渐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在考古挖掘中,最早的马车被认为出现在商朝晚期,当时人们的马车都是一个车厢配双轮,商朝出土的车厢宽1.8米,深0.8米,前窄后宽,可容纳2-3人。早期商朝的马车通常由两匹马拉动,而从晚期开始则开始使用四匹马拉动,使得车辆更具承载能力和灵活性。

在中国的文献中,周朝将车辆称为“乘”,而周朝的车辆常由四匹马驱动,被称作“驷”。古人常用“驷”作为单位计算车辆数量,例如在《论语-季氏》中有“齐景公有马千驷”的记述,意思并非他拥有4000匹马,而是指他拥有1000辆马车。在古代车辆中,一辆称作一乘,因此文章中所说的“多少乘”即表示对应车辆的数量(按照1乘对应4匹马计算)。

四匹马中的前两匹,被称作“服马”或“中马”,而侧面的两匹则称为“骖马”,古人以左侧为尊,如果需要拆卸马具,通常会先将左侧的骖马解开,表示尊重和礼仪。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中,还有“公使阳处父(晋大夫)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释左骖以公命赠孟明”的记述,进一步证明了当时左骖的尊贵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拉货和坐人的车结构略有不同。拉货的车通常使用辕,即两根直木将马在中间围起来,而拉人的车则使用輈(音同舟),稍微弯曲,使得马匹可以在两侧奔跑。大家在博物馆参观藏品时,也可以通过车辆的结构来判断它是用于拉货还是坐人的。

车辆除了大小之分,还存在着不同的类型和许多讲究。

首先,车厢被称为舆,舆的左右各有木板或栏杆,这部分被称为輢(音同椅)。车厢前置有一个扶手,被称为轼。而车厢上方则有一根立木,上面覆盖着伞形物,被称为车盖。车盖的作用一是遮雨,二是代表着乘客的尊贵身份。在下车时,车盖可以取下由下人举着,接着乘客走。

在乘车时,男性一般都会选择站着,被称为立乘,而女性则选择坐着。在立乘时,左边的位置被认为是尊贵的,因此信陵君迎接侯生时就是“虚左自迎侯生”。车辆中央的位置被称为“御”,表示亲自驾车的人,他需要握住四匹马的八个缰绳,展现出强大的力量和高超的技术。右边的位置则为卫士。

在古代,御者手中的鞭子通常是用竹制成的,被称为“策”,而用皮条制成的则被称为“鞭”。这也就是现在“鞭策”这词的来源之一。

先秦时期的车辆有许多不同的类型。例如,栈车多用竹或木条制作,简陋轻便,但缝隙较大,遇到颠簸路面会有物品掉出车上。辎车则主要用来拉货。温车,又称为辒輬车,车厢较大,可以坐卧,内部还带有窗户,方便透气。当年秦始皇死后,他的尸体就被放置在温车里。安车则是马拉的车厢较大的车辆,速度较慢,主要供年纪较大的人乘坐。为了缓解颠簸感,安车上的车轮也会用蒲草包起来以增加舒适性。传车则主要用来传递公文和命令,速度快,轻便便于快速运送。

此外,乘坐车辆时,还有许多讲究。男性上车时通常踏上乘石,而女性则踏上矮几。至于老百姓,则需要迈腿上车。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的车辆除了有不同的类型和大小,还存在着许多细节上的讲究和礼仪,反映出当时文化、社会和技术水平的发展。

二、舟楫。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江河众多,因此舟楫在中国的运输行业中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最早的舟楫是独木舟,除此之外还有筏。这些构造简单的舟楫多被用于短途运输和渡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发展,舟楫的工艺也逐渐进步。在商代时期,人们开始使用木板拼接而成的木板船。而到了周代,由两个独木舟组成的并排船开始广泛使用。这样的船可以在两个独木舟上铺上木板进行固定,既增加了船的稳定性,又扩大了船的面积,让更多的人和货物能够运输。

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吴国和越国地处南方的多江河之地,因此他们的造船业比较发达。特别是吴国制作的“大翼”,不仅船体体积大,还能够容纳多达26名战士、50多名船工、3名舵手、4名执斧钩矛的战士和数名仆人和官员等人。这种船不仅在装载量方面表现出色,船体还分上下两层,称之为楼船。可以同时装载更多的物品和人员,是在当时最为先进的一种船型了。

总之,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重要时刻,都离不开舟楫的支持,无论是战争还是经济发展。舟楫不仅加速了各地之间的交流和贸易,同时也促进了传统技术的发展和革新。它们在中国文化中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印记,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古代的历史和文化。

(十三)婚姻。在我们的印象中,古代的恋爱,一般都是由家长或中介牵线搭桥,因为在那个时代,谈恋爱被视为亵渎风化,甚至被视为犯罪。因此,家长和长辈一般都会选择一位有素质、有家世、有地位的婚姻对象。

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很低,她们往往被视为丈夫的附庸,嫁人成了她们一生的唯一归宿。因此,女孩子的家庭教育尤为重要,她们需要修齐礼、习读、织布和烧菜等传统女性技能。

对于男性而言,他们一般不需要受到严格的教育,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完成自己的家族继承任务,如务农、生儿育女,并在社会上树立起自己的威望和地位。

在婚姻方面,古时候有许多礼仪,比如相亲、聘礼、娶妻等等。相亲中介通常是父母、亲戚和朋友,征得女方同意后,男方就会送聘礼。聘礼通常包括金银珠宝、布匹钞票、美酒佳肴等,聘礼的多寡和男方的地位和财富成正比。

在婚礼上,举行婚礼的双方家长要在夜晚把新娘装扮得十分美丽,新娘要穿上婚纱,戴上鹤发钗和胡珠,然后跟着堂口的哥哥去婆家。当新娘进入门框时,哥哥要抡着短剑,把门框从中间劈开,寓意新娘进入婆家后再没有回头之路。

恋爱与婚姻在古代是充满了仪式感和浪漫,华丽而传统的婚礼和新娘的美丽妆扮,展示了古代文化和美学的魅力。明了古代的婚恋风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性的演变。

那么,到底怎样呢?欲知详情,请看下文。

一、婚姻。在青年男女的婚恋方面,我们首先明白的是:尽管古代社会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与现代不同,但是青年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没有受到限制和束缚的,他们可以自由交往和表达自己的感情。

在先秦时期,男女恋爱通常是通过交往和相互表达来实现的。在《诗经》中有许多关于爱情的诗歌,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些诗歌流传至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它们表现出先秦时期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风貌。

除了交往和表达感情之外,青年男女之间还可以通过私定婚约和私奔来达成彼此的婚姻。《周礼》中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故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这说明,在古代,政府对于私奔并不是完全不允许的,只要符合一定的规范,政府是允许的。

古代的婚姻观念也是有着自己的特点。在先秦时期,婚姻被写作“昏姻”,意思是男女在黄昏时候结合,成为夫妻,同时也代表了一种仪式化的婚姻形式。在婚姻上,父母一般会挑选合适的对象,男方会送聘礼给女方家庭,通常包括金银珠宝、布匹钞票、美酒佳肴等。在婚礼上,女方要穿上婚纱,戴上鹤发钗和胡珠,展现出自己的美丽和高雅。整个婚礼仪式充满了浪漫和传统美学的魅力。

在春秋战国时期,恋爱关系非常自由,婚姻关系特别混乱。在那个时期,甚至还出现了“只谈恋爱,不结婚”的情况。在齐国,同姓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自由交往。这种混乱的局面,在齐国是更加明显。据史书记载,在齐国,国君、大夫甚至同姓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相互交往,甚至发生关系,这种现象在当时社会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甚至有一位着名的历史人物,孟尝君,对于婚姻关系也不在意,包容自己门客和夫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当时在恋爱关系上非常自由奔放,但是在伦理上却非常混乱。

虽然当时的恋爱婚姻观念比现代开放,但他们在婚姻中的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繁衍后代,传宗接代。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中国大多数人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男耕女织是社会生产结构的主要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人口增长对于国家和家庭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政府优先考虑的是鼓励人口增长,以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在古代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自由而奔放,但在伦理道德方面则存在混乱局面。虽然经过历史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恋爱婚姻和家庭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地转变,但是传宗接代一直是中国文化和社会生产发展的核心和基础。

二、制度。在先秦时期,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男子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从周朝开始形成,并持续了几千年,直到现代妇女的地位才逐渐提升。古人对于婚姻的理解为“婚,妇家也;姻,婿家也。”女子出嫁称为“归”,女子嫁出去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因此现在仍以“归宿”来表示女子出嫁。

虽然在当时一夫一妻制已经形成,但对于贵族阶层来说,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第一种制度称为媵妾制,即陪嫁制度。女子嫁到男方家为妻,同时会有其他女子作为陪嫁也同样嫁到男方家为妾,甚至可能是自己的妹妹或侄女等。这一点在国君的婚姻中非常常见,甚至有几十人的陪嫁队伍。在电视剧《芈月传》中,孙俪饰演的芈月就是刘涛饰演的芈姝的陪嫁。

第二种制度称为烝报婚,其中“烝”的意思是一个人死了的话,他的儿子可以娶除了自己生母之外的其他庶母(也就是父亲的妾)为妻。“报”的意思是一个人死后他的弟弟或侄子可以娶嫂子或婶婶为妻。

尽管现在看来这些制度缺乏伦理,但在先秦时期,这些制度是合法的,是社会和当时人们都认可的。直到汉代儒家学说成为正统学说之后,这些制度才被称为“淫乱”,然后在中原地区逐渐消失。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制度仍然存在。例如,在匈奴,单于和汉文帝和亲,迎娶了公主。在单于被大儿子杀掉后,他的大儿子就娶了这位大汉公主(庶母)。

总之,先秦时期的婚姻制度虽然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在贵族阶层中仍然存在一夫多妻制。这些制度在当时是合法的,但在现代看来缺乏伦理。

三、婚礼。在古代,婚礼被认为是一件十分庄重而严谨的事情,有着非常繁琐而固定的程序。下面是大致的步骤:

1.纳采。男方请媒人去说亲,然后派人拿着雁(鹅)作为礼物去向女方正式提亲。

2.问名。媒人拿着雁问女方的名字,如果人家觉得合适就告诉名字接受礼物,如果没戏就不会告诉,礼物也不收了。

3.纳吉。男方家去祖庙占卜算卦,如果结果一切顺利就派人去女方家报喜讯,意思是看咱两家太般配了大概这意思。

4.纳征。两家意思差不多定了,男方向女方送聘礼,也就是现在咱们常见的“订婚”。

5.请期。男方派人去女方家商量确定婚期。

6.亲迎。就是我们所谓的迎亲仪式,新郎去女方家亲自去迎娶新娘,到了女方家派人去通告,新娘父亲穿玄服(黑中带红)在家门口迎接,到了祖庙门口祭拜,新郎把雁送上,再拜,这时新娘从房间里出来,父母进行临别送言,然后新郎把新娘接走,这时新娘的父亲不会出门相送。

7.共牢合卺(音同紧,就是葫芦瓢)。到了新郎家了,新娘下车,有人专门为新郎新娘洗手,然后新郎请新娘入席。两人对坐,新郎坐西面朝东,新娘坐东面朝西,两人一起吃饭,称为“共牢”;然后用爵饮酒,先给新郎再给新娘,前两次用爵,第三次用卺,也就是一分为二的葫芦瓢,表示二人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同体。也就是咱们现在所常用的“交杯酒”。吃完饭之后,大家撤了,新郎新娘就入洞房休息了。

8.妇见舅姑或庙见。第二天起床梳洗打扮完,新娘要去公公婆婆(即舅姑)寝房前等待拜见。简单说就是跟公婆一起吃顿饭,吃完饭后公公婆婆表示从这时起新娘将代自己执行代理家事,新娘将剩下的肉食交与送亲的人带回给自己父母家复命。

古代的婚礼礼仪程序大致如上所述,表现出一种庄重而繁琐的仪式感,这种礼节至今仍有相似之处。

四、习俗。在古代,婚姻主要有以下三大规矩。首先就是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岁结婚。《周礼》以及《墨子》都记载了这个规定。但如果男子超过三十岁,或者女子超过二十岁,就可以不经过任何礼仪,直接自由结婚,包括私奔这些方式。

其次是同姓不婚的规定。在古人的观念里,同姓之间不能结婚,主要出于从优生优育的观点出发,意思是娶妻不能娶同样姓名的人,即老王家的儿子不能娶同样姓王的闺女。在先秦时期的贵族男子都称氏,女子称姓,这种方式也是为了区别婚姻。

非媒不娶也是其中一个规矩。在古代婚姻中,媒人相当于政府公务员,权威很大,无论是结婚还是家庭纠纷都会有媒人出面进行介绍或调停,可见媒人在先秦时期的地位十分重要。《孟子·滕文公下》中有这样一句话:“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里的“媒”是指男方家的媒人,“妁”是指女方家的媒人。意思是没有父母的应许和媒人之间的联系,私自相订终身会被全国人所鄙视。

在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了职业媒人,也就是拿佣金的媒人,称为“私媒”。这个时候,人们为了赚取佣金而相互骗来骗去的行为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与当下某些婚介平台有异曲同工之妙。

总之,古代对于婚姻的规矩有着很多的限制和规定,包括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岁结婚、同姓不婚、非媒不娶等。这些规矩反映出当时的婚姻观念和社会制度,对今天的社会也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五、离婚和改嫁。在先秦时期婚姻制度中,离婚的主动权基本掌握在男子手里,而女子出嫁后,除非男子犯了重罪,否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离婚的。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对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比较低,男性占据了婚姻关系的主导地位。

然而,如果妻子有问题,男子可以随意离婚,这在当时社会是被普遍认同的。女子有“七出”可以被夫家离婚,这七出包括不孝顺、没做到夫人的本分、无子无孙、有外遇、有疾病和丑陋等方面。这些规定都是以男性的权利为主导,对女性来说不公平。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娶妻时娘家有人,后来娘家没有了,就不允许离婚;也有和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守孝三年就不能离婚的,这说明在部分情况下,女性的权益也得到了保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先秦时期妇女在丈夫去世或离婚后是可以改嫁的,这一点也是社会认可和允许的。当时的礼制相对较宽松,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比后期封建社会要好很多,妇女的地位和权益相对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和保护。

总之,在先秦时期,女性的地位和权益相对较低,男性在婚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保护和尊重。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改进。

(十四)娱乐。虽然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多的娱乐方式,但古人们同样也拥有着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音乐是古代人们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之一。早在商周时期,古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编钟、编磬等乐器进行音乐演奏。到了唐朝,音乐成为了宫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有才华的音乐家纷至沓来,把音乐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古代的舞蹈也是丰富多彩的,早在距今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就已经开始了朴素的舞蹈表演。随着时间的推移,舞蹈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如古典舞蹈、民间舞蹈等。古代的舞蹈不仅追求美感,还与礼仪和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很多重要的场合演奏舞蹈也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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