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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闹市纵马案(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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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儿,夏顺河见大家的精神都集中了过来,才继续道:“死者戴冒,身高176厘米,虽瘦却也结实。

马儿人立而起后,如果戴冒是站着的,那么,马蹄除非伸直并上翘,否则,绝对越不过戴冒的脑袋去。

而马儿人立之时,实际上两条前腿是呈弯曲状的,而要到伸直的地步,马儿大概率就得倒仰翻过去才行了。

大家也都看到了,这匹马儿身上的毛发非常干净,显然没有。而且如果真是翻过去了,也就不会踏得死人了。

本官说这些,也就是想告诉你们:戴冒扑到马儿的跟前,正常的情况下,应该会撞上马腿。

撞上去了会怎样?坐倒、或者后退。

但他没有。他反而是后背被马蹄踏中。

也就是说:他到了马的跟前,就摔倒了。而且是前扑摔倒。但奇怪的是:他的双掌掌心是干净的。额头、鼻子和嘴唇却摔破了。

他的两个膝盖上,有摩擦痕,却没有摔在地上、或者是撞到地上的锉伤痕。但他的死因的的确确是被马儿给踏死的。

这就很奇怪了对不对?摔得很巧了对不对?这明摆着当时他就是直挺挺地摔倒了、手都没有撑一下地、就趴在那儿让马踩了对不对?

正常人摔倒了,在那种危急情况摔倒了,就算被吓住了,也会撑一下地、侧一下身对不对?

除非摔晕了、摔傻了,才有可能趴在那儿不动了对不对?

但死者是什么人?是个货郎。是个常年挑着担子、四处走着山道、去乡村里售卖货物的货郎啊。

身手和反应,真的就那么差吗?真的一摔之下手都不会动、整个人就不动弹了吗?

苦主洪氏,说是戴冒当时是为了护住他们母子。

那可以理解为:马儿奔行中,处于马儿前方的戴冒,来不及拉开他们母子,就背对着奔马、躬身护住了妻儿。

马儿就此踩到了他的后背上。可你们看:洪氏母子的身上却没有灰土。

当然,也有可能是戴冒把母子俩给推出去了,自己没来得及躲闪被踏中了。

但就算马儿是那样踩到戴冒的,戴冒的双手怎么也都该撑一下地吧?膝盖上,怎么着也应该有撞地痕吧?可惜没有,为什么呢?

他直到死,双手手掌心还干净地垂在身体的两侧,为什么呢?”

夏顺河说到这儿,停顿了下后,再道:“本官知道你们都想看好戏。

都想看看本官面对权贵之时会怎么做。

坦言讲:这个问题,本官也早就问过自己。不过无论怎么问,本官的答案也只有一个。

豁出这顶乌纱、以及本官这条性命,也定不致令死者蒙冤。否则,本官就对不起刑官大人的精心栽培了。

不要觉得本官傻,其实那是因为本官有敢这么豁命的底气。

新朝新律让百姓们有底气了,何尝又不是给了我们这些官员敢这么做的底气?

所以,在公案上,即便是面对一个将军、一位公主,本官也不会偏袒于她。

如果你们此时都已经想清楚了本官之前提出的假设,那么,我们再来看本案中最重要的一点。

之前,洪氏以及三名人证,都交代清楚了他们的来历。

洪氏,家住杨草巷六号戴府,其夫戴冒,是个货郎。每日挑着货担,去乡村里四处售卖。

因戴家人口简单,就他们夫妻加一个孩子,故而,戴冒出去卖货后,家中只独留其妻洪氏与那个孩子。

一号人证:家住杨草巷七号;二号人证:家住杨草巷九号;三号人证:家住杨草巷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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