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渊阁、商课提举司、大理寺、兵马司、科学院等等这些机构,大都直属于陈兴显。
官员的任免权、赋税,这是陈兴显必须牢牢掌握的部门。
而大理寺由于一直有监察百官的任务,因此也直属于陈兴显。
总理衙门更多的职责,是增加人口和发展经济。
但发展经济离不开治安的稳定,在大理寺和兵马司都不直属于总理衙门的情况下。
地方的发展和治安,不能并轨而行。
所以陈兴显决定部分扩大总理衙门的权力...
大明朝有官,大明朝也有吏。
官吏是分属的两个阶层,官员是通过科举被朝廷选拔出来的。
吏则是官员到任地方之后,临时雇用的。
这样就极容易滋生腐败。
官员的年俸由朝廷发放,可吏的年俸,则是由官员想法在当地解决。
这官员若想出政绩,就得依靠大量的吏,可不就得想方设法的敛财。
否则连手下小弟们的薪水都发不起...
而中华则是采用官员一体选拔制度。
任何人入仕,都要经过文渊阁的考核。
从最基层的官员干起,逐级提升。
陈兴显将文官划分了十八个等级,这比军队的军衔还要多。
就是怕一些庸才,为祸地方。
陈兴显抵达北州后,就发现这里的民风彪悍。
一群冲着金子不要命来的人,可不身上都有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息。
钱思远在弹劾地方的时候,就时常感觉到缩手缩脚。
他无权干涉大理寺和兵马司的事务。
有时候想狠抓当地治安,还要和这两个衙门的官员协商,极为降低办事效率。
而且钱思远在刚抵达北州的时候,由于官员数量不足。
他曾经让村中百姓自行推举村长两名,和一名他派去的官员,形成一个村委。
凡涉及村里的大小事宜,三人有两人同意即可上报到镇里。
镇里负责管事的文官,也都是由下面村里选举,所有的成年百姓都有投票的权利。
这是初级选举制度,这样也可以让那些官声和能力不那么好的官员,无法得到提升,甚至还无法连任。
文官和武官一样,都是三年一任。
陈兴显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但决定只在村镇两级实行,并准备向全国推广。
而县以上官员的考核任免权利,还是要归属于文渊阁。
综上所述,陈兴显准备将各大衙门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
首先大理寺一分为二,之后大理寺将只负责监察百官。
刑狱权利则单独划分出来,成立刑狱司。
陈兴显直辖文渊阁、大理寺、科学院。
同时刑狱司、兵马司、商课提举司、天工提举司、市舶提举司等部门,将采取双轨制。
即各司主官仍然由陈兴显统一任命,并指导工作。
但这些部门也将归属总理衙门的管辖,同样各级省、府、县的最高官员,也可以节制这些部门派驻当地的下属机构。
一句话,怎么建设、怎么培养由皇帝负责,怎么用由当地的民政官员负责。
这就是双轨制。
同时总理衙门将增加一名总理大臣,也就是臧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