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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伯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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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诺璟也算是彻底服了这掌柜的这番话了,要不是他有手纸用,他早就用纸擦屁股了,毕竟这玩意比较好用。

被这掌柜的提醒,那他卖出去的报纸是不是也被用来擦屁股了呢?不行,他回去后必须开始回收报纸。

看到了自己的预期效果,王诺璟非常满意。可能有人会觉得王诺璟这样做会害了那些平头老百姓,这就是扯犊子!平头老百姓可不会用银票,用银票的都是为了做生意方便,如今这样,反而对平头老百姓最好,毕竟他们手里原本不怎么值钱的钱突然值钱了!

回了扬州的宅院,王诺璟将买来的糕点分给大家,也拿出了那个和林黛玉打赌的簪子,他做了很多个,陆陆续续的,到了现在,才算是完工。

为了防止林黛玉闹小心眼儿,王诺璟特意将所有的款式都做成了一样的。

大家接过簪子后,满心欢喜的打量着,只有贾元春面露难色道:“殿下,我们用这簪子是不是不合适?”

王诺璟看了看上面雕刻着的栩栩如生的凤凰,强词夺理道:“这有什么不合适的,这又不是凤,这是凰,凤是母的,凰是公的,怎么就不行了?难道凤凰就不分公母了吗?要我看那,那葫芦都分个公母!”

林黛玉冷哼道:“你不这样说,我还没想起那猴子来,你一说,我就来了气儿,你今儿个必须给我说说,到底是猴子长的雷公呢?还是雷公长的像猴子?”

王诺璟没想到林黛玉会纠结这个,还真是个小心眼:“那啥,雷公就没可能是一只得道成仙的猴子呢?他可能成仙的比较早,天庭上允许他褪毛,所以他把毛给褪了,到了孙猴子那里,神仙们看不起他,所以不允许他褪毛,这样大家都能够知道,他乃一只野猴,跟他们这些个根正苗红的神仙是有区别的。”

卢兰道:“你这小子,整天就知道胡说八道,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知道给大家做簪子,怎么就不知道给你娘也做一根?这媳妇还没娶进门呢,就忘了我这个娘?”

王诺璟笑道:“没想到第一个出来吃味的会是母亲大人,我又怎么会没有给母亲做一支呢?放心好了,给母亲的可比其他人的要好多了。”

“是吗?还知道心疼你娘,算你有良心。”

王诺璟又拿出了最后一支簪子,这支与别个不同,其他的都是凤头簪,唯独这支上面雕刻的乃是一朵牡丹花,簪柄上还刻了字: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卢兰用帕子遮着嘴笑道:“瞧你说的,好像你母亲就是这世上最漂亮的人一样,其实吧,那个女人可真的算是大景最漂亮,嗨,我说这些个干什么。璟儿,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些个东西?”

王诺璟也早想好了理由,笑着道:“不出门,永远不知道想家。当年打仗的时候想家了,又没个什么好寄托的,就拿了木头疙瘩过来,想着你们的模样,学会了刻木人,这木人和这簪子也差不了多少,自然也就会刻了。”

香菱道:“爷这岂止是会啊,实在是刻的太好了。”

王诺璟道:“这东西的好坏永远不是自己决定的,得看收到的人喜不喜欢,你们要是都喜欢,那才算做东西的人做的好。”

卢兰打断了自家儿子的自我吹捧:“行了吧你,想来也没人会说不喜欢你做的。”

王诺璟偷偷的向林黛玉看了看,有些事儿我虽然不提,你总也该知道兑现了吧!

王诺璟的眼神,林黛玉自然也是发现了,白了他一眼,不去理他。

晚上的时候,王诺璟如愿以偿的品尝了黛玉唇上的胭脂,这也让他得寸进尺,在香菱那里享受了一番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欢愉。

虽然香菱笨笨的,偶尔还会用牙齿磕到自己,可也让他非常满足。

扬州城的局势,在王诺璟的推波助澜之下,稳定的开展着。

八月初,王诺璟收到了弘安帝的书信,没有错,就是书信,弘安帝以叔叔的口吻给王诺璟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自然是催着他回去,毕竟,他出来溜达的已经很久了。

王诺璟写了封回信,自然说的是自己马上回去,这说白了,就像你请人吃饭说:“改天有空了请你吃饭一个样!”

就在八月初一,王诺璟又放出了一招。

扬州城里,经济萧条,这些跟书生们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看中的是什么时候科举,你要问他们家里没米了,没面了怎么办?君子远庖厨,你怎么能问我这个问题呢?十个里面,九个会这样回答,剩下的一个是光棍汉,天天在别人那里蹭饭,又怎么会去想这个问题。

如今酒楼茶馆里的生意都不景气,可以说基本上没人。那几个坐在那里,要了一壶酒,十七八个人在那里喝的穷书生不算。

这时候,铺子门口突然来了个小叫花子,对着里面就喊道:“景王殿下将在八月十五举办诗会,地点就在瘦西湖,所有人都可以参加。”

小叫花子又喊了两遍,这才去了别家。

有一人将手里舔着喝的酒一饮而尽对身边的人问道:“李兄,你怎么看?”

“我不怎么看,我知道能够混吃混喝就行了,至于其他的,跟我有什么关系么?”

“李兄,你又是何必呢?以你的才智,何愁没有用武之地呢?”

被称为李兄的书生喃喃着:“用武之地,用武之地,好一个用武之地……”

一口将杯中那少的可怜的酒喝完了,对那人说道:“今日就谢过郑兄这杯酒了,天色不早了,也该回去劈柴了。”

被称为郑兄的人摇了摇头,为李少华感到惋惜,可惜啊,一辈子的光阴可能也就这样虚度了。

王诺璟放出了消息,他就将接下来所有的烂摊子全部交给了沈富贵,他自己则领着其他人去扬州城外游玩。

说实在的,王诺璟还是特别喜欢玩的,尤其是去山林里玩,唯独有点儿可惜的是现在的山林里有各种猛兽,他要是不领上些随行护卫,还真不敢在这荒山野岭的露宿。

他打算来一次野营,让石头准备了马车,带了帐篷,各种锅碗瓢盆后,就出发了。又买了各种吃食,一番准备妥当以后,到了下午的时候,才算是将一切准备妥当,这次他选择了骑马,几年的军旅生活,让他喜欢上了骑马,为此,他还花重金寻找一匹宝马,不过最终,还是没有买成功,而是在草原上寻到了一匹,听人说,这马是草原上没有人能够降服的马,王诺璟将它轻而易举的降服了。

王诺璟和这马也算是看对眼了,人和马相处的是非常和谐,颇有一种赤兔晚见了关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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