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回来一次,阿雅哪肯轻易放他离去,“怎么这么急?明天过节呢。”
“小雅,我决定留情岛发展,今后——不回来了。”
林兵低头,面色惭愧,不敢与阿雅对视。
阿雅以为幻听,凝注着他,“你,这次回来,是跟我提分手的?”
“嗯。”
林兵状极痛苦,却坚定点头,“我老板在那边等着呢,她很看好我,我可能会出国……”
阿雅腾的火了,点指质问,“你来跟我谈分手,刚刚为什么要吻我?”
林兵理亏,被阿雅气势所逼,退了一步,“那,那不是吻别吗?张学优唱的,‘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这厮居然哼唱了一句。
“啪!”阿雅甩手给了这渣男一个大嘴巴,怒吼道,“那你为什么还要掀我的裙子!?”
林兵被打了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兜里手机不屈不挠地嗡嗡作响。
“阿雅,祝你找到好男人,我,我对不起你!”
说完,扭身就跑。
“你给我站住!”
阿雅委屈的几欲疯狂,拔脚便追。
追至小区大门口,她定住了……
一个倚在黑色轿车前,看不出年龄的高大白种女人,张开双臂迎接林兵,操一口生硬花语。
“布鲁.林,解决了吗?”
林兵乳燕归巢,投怀送抱,在那女人脸上亲了一下,点头不语。
“布鲁.林,我们去酒店吧,你需要加强锻炼。”
白种女人几乎与林兵同高,浪笑歪头,咬了一下林兵的唇,绝对不是礼节性的那种。
一切不言而喻。
阿雅傻愣愣看着林兵上车,驾车载着“看好他的女老板”绝尘而去。
那林兵始终没有回头,甚至没看一眼那栋三楼曾经有过几晚的窗口……
阿雅到现在还不大相信这件事真实发生,所以没有泪水,只是默默往家走。
就这么结束了吗?
两个人高中同校不同班,大学有幸在一座城市。他追她三年才得手,前后都算上,也有五年感情了。
为什么他只去情岛工作一年就变心了呢?
难道真如书上所说:异地恋就像树叶,除了极少数稀缺品种能变红,其他不是绿了就是黄了。
阿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一头栽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曾经那么爱自己,那么多的海誓山盟,多少次林间拥吻,多少个日夜缠绵……
“安——”
阿雅是个透明的女孩,笑起来阳光明朗,悲伤起来清澈见底,泪水终于汩汩冒出。
她想不明白,两个人马上要见家长,都快谈婚论嫁了,怎么会毫无征兆说分就分了呢?
自己把第一次给了他,把身心都给了他,他怎么没有最起码的责任心呢?
临分手还亲人家,还要钻裙子,这种便宜也要占的人,不是渣男是什么?
曾经那么多男生追求自己,数他林兵条件不好,自己怎么就瞎眼选他了呢?
这些问题,阿雅反复想,想不通,泪水将枕头洇湿一片又一片。
时间静静流逝,已近黄昏。
据说每个漂亮女生都是给男生散发好人卡的天使,阿雅已记不清曾经给多少男生发过,今天,她首次尝到被发卡的滋味。
失个恋,分个手而已,伤心痛苦一下午便够了。
哭,不是因为恋恋不舍,渣男不值得留恋。她是恼火自己被甩,后悔自己瞎眼,后悔没先甩之。
阿雅坚强独立,敢爱敢恨。夕阳将尽的那一刻,她挺身爬起,捋了捋湿黏凌乱的头发,跑去卫生间洗脸刷牙。
呸呸呸!连刷五遍。
“好人卡”激起了她的斗志:林兵,你不是祝我找到好男人吗?如你所愿,我必须找个比你强的,阿星就比你强,强一百倍!
想到阿星,她忽感心情并不那么糟糕了。
阿星的形象在她脑海中开始放大,那张贱脸也变得春风拂面,越发顺眼。
阿星的形象在扩散,转瞬间,摧枯拉朽般占领了原属于林兵的那些阵地……
阿雅曾经私下对比过林兵与阿星,此时再来一遍,除了外形林兵完胜,其他方面——
林兵是天巾外国语大学高材生,最引以为傲的特长是精通婴语和憨国语。
阿星自称精通婴语和日苯语,其中婴语,阿雅以自己的四级水平亲测证实过;日语虽未测试,但想来阿星没必要扯谎。
林兵平时喜欢装一本正经,缺少幽默感;阿星风趣幽默,喜欢疯闹,与阿雅性格更合拍。
林兵还在为生活打拼;阿星单凭一手铅笔画绝活,走到世界各地,都能轻松过上优渥生活。
林兵做梦都想出国;阿星自称曾留学米国三年,是物理学硕士。
失忆是阿星的短板,可现在看来,根本不算事,反而更显单纯,没那么多花心眼,对阿雅更依赖,更忠心……
想到这里,阿雅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不知从何时起,竟一直默默地将阿星当做备胎培养……这个冤家!
呀,天要黑了,本雅的备胎呢?噢,被我放羊了,可以唤小羊羊回来了,本雅要对他好。
阿雅一下子来了精神头,擦吧擦吧脸,找到手机,顾不上删除林兵的号码,便急忙拨给阿星。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候再拨……Sorry! the subscriber you dialed is power off! please re-dial later……”
臭阿星,居然关机,不会是见财起意,携款潜逃了吧,他兜里有50块钱呢,呵呵!
呃,在这个分手日,刚哭了一下午,我竟有心情笑出来,阿雅被自己惊异到了。
莞尔,跟他开玩笑习惯了呢。
浑身掠过一阵寒意——阿星不会是因为见我有已男朋友,心生绝望,弃我而去了吧……不会的,他那么幽默,怎会那么脆弱……他好像真挺脆弱的……
再等等,再等等,他会自己回来的……他是本雅养的羊,已经认本雅为主,对本雅极为依恋,打他都未必走……
头发也没心情梳理了,阿雅坐在沙发上发呆:他自己会回来的吧,离开了我,他如何生存……
阿星不在家,这房子里的空气都显稀薄了许多,仿佛还弥漫着某种伤感的味道。
是思念吗?这么快就开始思念他了?本雅刚同前男友分手欸!
与阿星相处才俩月,怎么会有青梅竹马的感觉?
阿雅闭上眼睛,一个劲做深呼吸——我交代过他,“不接电话,别回来”,我一下午没打电话,他会不会以为我想让林兵在这过夜,不希望他回来……
呼拉站起身,不行,本雅得去找他,他没地方去,应该还在文化馆。
抓起包和手机,匆匆下楼。
步行仅需20分钟的路程,她搭车去的。强烈的危机感,使她一秒钟也不愿耽搁。
唉,又是一位要在失去的时候才知珍惜的主。
人往往不珍惜三种人:轻易得到的,离不开你的,一直对你好的。
对阿雅来说,以上三种,阿星占全。
心急火燎的赶到文化馆,碰巧又是老焦头值更。
“大爷,看没看见阿星。”
“你是说你那个马尾马员工吧?来过,又走了。”
“什么时候走的?”阿雅的心绷紧。
“走有时候了,帮中午来的,上去转了半拉点才走。明天过节,这两天,你们美术班没课吧?我也是要放假的……”
他是来看最后一眼教室吗?中午来过,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人呢?
阿雅极为烦躁,“你看他朝哪方向走的?”
“我没理会儿,不过他让我把这东西交给你。”
老焦头好像才想起来,从抽屉中摸出一物,交给阿雅。
阿星的那部弱鸡亚手机!
明白无误的信号,他走了,真的——走了。
阿雅的眼泪瞬间迸了出来,换位思考,她已能体会出阿星当时的心情,定是伤心绝望之极。
与她失去林兵不同,阿星将心中全部的希望都押在她阿雅身上,而她却根本未曾顾及过人家的感受,亲手在人家心脏上刺了一刀。
此时,阿雅心中失恋的忧伤已完全被丢失阿星的惶恐所取代,魂不守舍地行向门外。
老焦头在身后喊,“对了,他让我给你捎个话,他说,祝你一生快乐!”
“呜——”阿雅泪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