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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替换警察证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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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海达下午2点多抵达三江,还是先去付艺兴的住所。

付艺兴已经接到义兄何老板打来的长途电话,准备好饭菜等着万海达,在座的还有那个一度爱好摄影的付家公子,是付艺兴按照义兄的吩咐特地叫回来的。

饭前,万海达先做了一件事,请付家公子给他拍摄了一张证件照,借用付家的暗房把底片冲洗出来后,动手作了一些细微修改。

付公子对其修底片的技术极为崇拜,当下虚心请教。

万海达应付了几句,老付则找个借口把儿子扯出了暗房。

万海达趁这个机会销毁了底片,把冲印出来的照片替换到一份国民党江西省警察厅的证件上。

这本证件货真价实,证件的正主儿与万海达年岁相仿,系国民党江西省警察厅机要督察官张浩东。

张浩东是何永胜的帮会师侄,从这时开始,他就日夜待在其在省厅的办公室里“加班加点”。

以防三江方面军警宪特保安团之类的机构打电话过来核实,到时他就会给出“确有张浩东其人”的回答。

这种临时借用身份的做法在旧时的警察局算不上新鲜事。

但连同证件一并“借用”出去的,倒是不多见,这背后当然是何永胜的活动能量在发挥作用了。

仅仅“借用”不算,万海达还要替换照片、伪造钢印痕迹,一番折腾下来,这份证件归还时也不能再用了。

那怎么办呢?

何老板关照张浩东,事后去报馆刊登一则启事,声明自己的证件遗失作废。

那么,万海达是准备以“张督察官”的名义堂而皇之前往三江市警察局,以“督察”为名寻找赵秀芬被害一案的线索了?

他有这个想法,但眼下暂时还不能走这一步。

他先得去赵秀芬死亡现场作一番踏勘,确认赵氏确实是被人杀害后,再去找办案刑警了解情况。

昨晚,万海达在苍南杨公馆反复研析赵秀芬死亡案的卷宗照片,发现了其中的疑点。

据三江市警察局的刑事卷宗记载,赵秀芬是在公园晨练后,用随身携带的两端有木质手柄的跳绳拴在树枝上投环身亡的,当时现场无其他人。

附近应该有个别来公园晨练的人,但因赵秀芬选择的那个晨练角落过于冷僻且有晨雾,无人留意到。

万海达最初查看卷宗时,当然看过法医拍摄的死者颈部绳索勒痕的照片,确实是典型的自缢身亡者身上常见的马蹄形状,这是法医认定赵氏投环自尽的关键依据。

但在二次查看照片时,万海达用放大镜仔细端详,发现死者身上的绳索勒痕边沿处似有细丝状印痕,比较浅,用肉眼查看还真不易发觉。

这就不对了!

赵秀芬用来自尽的是一根跳绳,据其夫说,是从上海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购买的,属于精工细料制品,选用上好的长绒细棉纱由机器编织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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