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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洗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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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刘晓辰选择了一条对刘晓辰来说,相对简单的路。

为什么说是对刘晓辰来说相对简单呢。

很简单,因为,刘晓辰选择的是“文人才子”加“口直心快,看起来没什么心眼的公子哥”。

是不是看起来这两项,很矛盾?

但是,如果要提一个人,那就感觉正常了。

这个人,就是黄占(沾)黄沾森。

提起黄占,不要以为他只是个写歌很厉害的人。

但,港岛人都知道,黄占是个很有才的人,出版过很多本书。

而且,别管是不是剧本,至少人家在《今夜不设防》和《三个光头佬》里面,可是个敢想敢说的人物。

如果说这个人年代有点久了,00后可能不太了解。

那换个比喻。

金庸先生加王大公子。

这么说,简单明了吧?

所以说,这条出名的路,对于刘晓辰来说,才是最简单的。

“口直心快,看起来没什么心眼的公子哥”,对于刘晓辰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

怼人嘛,作为一个游戏主播,怎么可能不会呢?

行,就算不会,那跟着学总可以了吧。

毕竟,王大公子的操作,刘晓辰还是能做出来的。

而对于“公子哥”而言的话,抱歉,就先不说了娄晓娥那两家高端饭店,就光说,“中间刘”的孙子,tVb董事会成员,“风流三”的继子,刘晓辰身上,不管有“公子哥”的特性,就连话题性,都有了。

至于“文人才子”嘛。

这个属性先不说成名之快了。

就说它的“安全性”,也是数一数二的。

知道港岛四大才子吧。

世人都知道他们写的书,很畅销。

而他们本身,也很受追捧。

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他们都会是“港岛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呢?

甚至,这个委员会里面,不光只有他们四个是“文人才子”。

也有好多“文坛”上的人,也进入了这个“委员会”。

刘晓辰其实也没奢望能进入到这个委员会。

但是,一旦走了“文人才子”路线,进入到“文坛”,那最不济的,不也能跟这个委员会里的其他成员搭上话,从而跟上面搭上话么?

虽然刘晓辰知道自己的文笔肯定是不行了,根本不可能做到一炮而红。

但是,有个“职业”,叫代笔。

现在,不管是距离刘晓辰住的浅水湾这边不到10分钟车程,也就是霍家大院的旁边,那个港岛大学的“汉语文及文学”专业的学生,还是距离刘晓辰家里得半个小时车程的港岛中文大学的“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

都是一大堆一大堆的。

想搁里面,找一个喜欢“金庸先生”,也擅长模仿金庸先生的,可太容易了。

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找个擅长模仿“金庸先生”的么?

要知道,现在,可是82年啊。

正好是金庸先生封笔十周年。

而刘晓辰正好能记住一部被当时的媒体,誉为“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的小说——《诛仙》。

没办法,这可是刘晓辰再穿越之前,跟“大学女同学”录制的第一部“广播剧”。

印象深刻点,太正常了。

至于这本书,在当时,受到过多少非议,咱先不管。

就说,这本书,看过的人,确实是实打实的有过亿人的。

而且,刘晓辰也希望这本书发表的时候,也能像后世那样,引起巨大的非议。

非议越大,那就代表着销售的越多,看过的人也就多。

那作为这个本书的“作者”,刘晓辰出名也就越快。

当然了,这本书是个白话文,这也是个很大问题。

至少在文笔上,肯定赶不上“四大才子”的那些书。

而且,可能因为时代不同,受到的教育也不同。

这本书如果用后世的白话文写出来,放在这个时代,能不能火,还是个问题。

但是,要知道这本书不是刘晓辰自己写啊。

而且,就算让刘晓辰自己写,刘晓辰又没有系统,也没有超级记忆,现在的刘晓辰,能记住全书的大概剧情,刘晓辰都感觉算是可以了,又怎么可能把160万字的小说,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呢?

不过,不有代笔呢嘛。

刘晓辰现在要做的,只是把他还记的这本书里的情节用刘晓辰自己的话复述出来。

具体的,代笔自己就会按“模仿金庸先生”的形式,写出来了。

因为代笔,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写出来的,还是符合这个时代滴。

至于以后,要是被人爆料了找代笔。

就先不说刘晓辰跟代笔签订了极其苛刻的“保密协议”。

就说刘晓辰的马尼,也是给到位了。

更何况,一旦爆出了找人的问题。

除了引起更大的非议,刘晓辰也完全可以以“找人校对”的名头,轻易的就把事实掩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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