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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过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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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陈科伦的老婆霍氏炖了一只老母鸡,给一家人压惊,当然了,主要是想对爱郎的勇敢进行褒奖。睡觉时,也会给他必要的温柔。

陈科伦把斗蟒的照片洗出来,尽管女儿当时由于惊慌失措,拍下的效果不太理想,但已经足以证明不是杜撰的,他拿着相片到街上宣传,加上口才很好———就像街上卖狗皮膏药的人那样,围观群众特别多,大家纷纷找他拍照,这让他获得了不少收益———毛算三千块以上。直到一次喝醉酒了把相机摔碎了,“摄影家”才隐退江湖,继续做本份的农民。

但是,他一人斗双蟒的故事在乡间传开了,大家见到他,都竖起大拇指,以至于有段时间,有人给他取了外号叫“老蟒”。

陈科伦啊陈科伦,你咋那么出名呢?

家里的猪被劫,对他来说是侮辱,斗蟒又把他的名望提高了不少。所以人啊,有时候很奇怪。

陈科伦回家本分种田、开荒,家里的资产总额越来越多,在九十年代初期,已经成了小有名气的万元户了,当然,这个秘密只有霍氏知道,不然不知道有多少双贼眉鼠眼在阴暗角落盯着。

自从猪被劫之后,陈科伦总结经验,衣着朴素,夏天脚穿马笼头———用轮胎加工的凉鞋,这已经成为标配,把“财不漏白”这个古老的理财观念发挥到极致,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

陈科伦也是很帅气的人,怎么看都是慈眉善目,就仅仅差一点英气,但为人豪爽大方,又给他增添了不少分。

不然几个疯神也不得机会在他家吃吃喝喝,照他的话说,管吃管住一年以上不得问题。

当然,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潘疯神还睡了他老婆和女儿,石邦奇也和他老婆有过关系。疯神们不得善恶是非观念,想怎么做都可以,脸皮比城墙还厚,纯纯的是动物本能了。但是她老婆想尝鲜,女儿是怀春少女而食髓知味最终不能自拔于潘老佳的粗暴举动,他都被蒙在鼓里,这个是值得深思的,你说,一天到晚和疯神们喝酒喝到烂醉如泥,这是不是有点过了?喝一点养生酒不美吗?

这可能就是他难能可贵的地方,这也可能是他获得良好口碑的源头。

陈科伦打扫好了屋子,等着迎接新生命回家,按照老婆事前交待,他神龛前烧一炷香,杀一只大公鸡等着,霍氏是下午来,他和两个女儿及三个疯神,把昨天的狼肉吃完了,理由是晚上要办正席,狼肉和狗肉一样上不了台面,几个人硬生生的,两餐就把二十多斤重的“小四眼”吃完了,不得不佩服。大家几乎没有吃一粒饭,肚子里全是肉———“小四眼”的肉。

陈科伦养了那么多狗,加上这两天喝酒特别多,都没有注意到自家少了一条狗,女儿们也没有注意,这“小四眼”死得冤枉,最后骨头都被扔到火坑里烧成灰了,都不得人给它伸冤,主人家还以为是狼肉。几个疯神玩笑开大了,我都看不下去了,恨不得给他们几个巴掌,可惜我不是陈科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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