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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代郡丰收粟米足 赶赴蓟城缴税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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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刘和与程昱等人一直在敦促各城播种冬麦。

对于一些执行不力的庸官,或者有二心的豪族,趁机也裁撤更换打压了一批。

时间很快到了十一月,北方的十一月气温已经很低了,7、8度的天气已经是常态了。

中旬,刘和于太守府。

程昱上前汇报代郡情况:

“主公,所有粟米均已收割,各地田税缴纳,收的粟米余斛,现已入库。”

东汉末年,政府纳税主要有田税、口赋、算赋和力役四种。

田税,顾名思义便是田地产出之税。

东汉规定田税为什一之税,也就是田地产出的十分之一要上缴。

东汉都是以户为单位,也就是一户拥有的田地。

一户一般为5-8人,拥有土地各地不同,多的七八十亩乃至上百亩,少的也有二三十亩。

代郡地广人稀,所以一户拥有的土地便多些,能到五六十亩左右。

但代郡土地贫瘠,不似江南那边土地肥美,故产量不高,往往一亩地也就生产2石左右的粮食。

另外的口赋、算赋属于人口税。

口赋是3-14岁的孩子,无论男女,每年要缴纳20枚五铢钱。

算赋是14-56岁的成年人,无论男女,每年要缴纳120枚五铢钱,商人加倍,需缴纳240钱。

东汉一斛粮食在100钱至400钱之间,粟米一般价值200钱一斛。

故一户的人口又要多缴纳约3-4斛的粮食。

因算赋、口赋缴纳过多,有不少百姓便依附豪族,成为佃户。佃户不入户籍,不用缴纳口赋、算赋。

百姓成佃户而不入户籍,就使得朝廷无法征收这部分的税赋,这也是后期汉末到三国人口巨量减少的原因。

至于力役,指的是把百姓要服兵役或者劳役,这里不必多讲。

代郡收入了石的粮食,算是大丰收之年。

不过别看粮食多,需要消耗的地方也多。

这些粮食中需要缴纳绝大部分给朝廷或者州府,剩余的粮食要支付官员的俸禄以及军队的开支,还需要对城池进行维护、修建义仓、道路等等。

往往每年都不够使用,还需要换着名目,进一步的向百姓征税。

东汉末年,税赋之高,能到百姓一半的收入。

所以即便是大丰之年,百姓往往只能勉强糊口,没有余粮。

而幽州在刘虞的治理下,税负稳定,并不过多加税,所以百姓才安居乐业。

但以公孙瓒为首的广大军阀,豢养军队过多,往往军粮不足以支撑军队的损耗,故常常巧立名目,征收百姓余粮。

袁绍治下的冀州,便有百姓被征收到没有口粮的记载。

袁术也有奢侈无度、横征暴敛,导致民不聊生的地步。

而曹操更是组建专业军队,挖坟掘墓以充军资。饥荒之年,更是在军粮中掺杂人肉干的恐怖事件。

说回代郡,虽征收石田税,但其中约四分之一需要上缴州府,四分之一要储备于官仓,用作战争或者预防灾害之用。

故仅剩不足12万石粮食,可供代郡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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