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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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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毕业于师大中文系,在一杂志社谋差,生活刚象花蕾般舒展开,暴雪袭来,父亲惨逢车祸昏迷在医院,至今未醒。肇事者的赔款少的可怜,父亲每月基本的开销不低于五千,逼急了,只好去卖。

当然卖是有底线的:只卖艺不卖身。刚开始的时候这样的表白让众姐妹耻笑,哪个雏儿刚进来的时候都是如此,过不了多久便堕下去直到厚厚的粉底也遮盖不住的衰败。卖来卖去不过是一层皮。然而日子一天天折上去我没跌下来,执意要打破常规,这激起了旁人极大的愤慨,到风月场来立贞洁牌坊?为着我卖着,过往正派的朋友哄地散个精光;为着我卖的不彻底,被同伴坚壁清野着,冰炭不入。铅华是铅,反倒成了炭。

然而再怎么清撇也是假的,卖着就是卖着,我不想五十步笑百步。你当自己真是百灵入世么?若不是老板看中了自己的姿色断不会如此提拔。食色,人之性。这点道理我懂。然而到底让老板失望了,我的拒不上高台在对方眼里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是这样的,行里用平台和高台界定卖的程度。平台即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高台便什么都肯了。光靠唱歌这点子正经收入是远不能赚够父亲的费用的,唱完歌,我不得不上台陪客。陪来陪去都是男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学富五车的,目不识丁的,俊的丑的,情深的,义薄的,相同的是:他们的目光都恨不能把我的衣裳剥光,他们的手都有意无意地在我的胸前晃漾。我没有别的招术,只好躲,全心全意地,殚思积虑地。每每此时我便庆幸父亲是睡着的,在他的梦里我还是他的单纯无忧的小姑娘。

这一睡,就是五年。五年中我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睡着的不是我?

托晚班的福白天阳光下的工作也饱受白眼,有时候我就奇怪为着这么点子工资下死本同我勾心斗角,得吃多少大餐去滋补身子?我很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拉低某些人的档次,可我不能退出。玩弄文字是我修练多年的本事,舍不得荒废。正如男人玩弄女人一样。我常想当男人吊住女人的心,看着它在掌心中趻踔,那快感同我调遣文字成就美文差不多吧?那一刹那我几乎要原谅男人了,怪就怪人世的乐趣太少了!

大学时我交过一个男朋友,毫不出奇。我姿色尚可,爱舞文弄墨。才气魔化了容貌,很多帅哥力挺我,追求者呼出的气就能把我吹到天上去。当时选中他无非因为他是个正经人;然而当我身陷囹圄为钱打拼时,他丢给我正大光明分手的理由居然是:我不正经。

生活同我开了个特大号加肥加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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