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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巷口的石阶(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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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小学毕业那年,这座城市也开放了二胎政策。于是于善被父母接回自己家住了。

初中也理所当然地去了本市最好的师大附中念,而林队则去了附近一所不大好的绵岗中学。

初一生的林队,脸颊原本的肉慢慢褪去,好看的少年轮廓被帅气雕琢着,明眉皓齿,气宇出众。加之成绩优异,于是开学不久就成为这座学校最受欢迎的新生,同时也是最异类的学生。

最开始,异类只是在于成绩太好了,科科都是接近满分的好。

绵岗中学是没有录取分数线的,换句话说,进不了其他学校的学生都在这里。

当时林队执意要念这座学校是带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少心性的。

原因很滑稽,他觉得于善抛下他。原本他们约定一起上棉安中学初中部的,可是于善毁约了。

终于被父母接回自己家的于善毁约了。就像高中的状元忘了糟糠之妻。

于善去了高门槛的师大附中,可林队去不了。

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成绩,而是因为林队的打铁爸爸没有于善的父母有本事。

那时的林队正处于叛逆期,少年对自己很自信,觉得环境改变不了他的。

对。

环境无法直接施力去改变一个人,但是处于环境的人必须改变自己去应对环境。

于是没过多久,林队便成为班级甚至全年级男生的公敌异类。

谁叫他的脸长的好成绩也好,谁叫他总是无视他人不愿跟人做朋友,谁叫他是全校最受女生驻目的男生。

太出众,太独特,太瞩目,是一种罪,属于异类的罪。

异类之所以为异类,是因为会自动形成一大群同类来攻击他,讨伐他。

而在那所学校里,最好的扞卫方式当然是武力。

差不多初一结束的时候,林队就成了绵岗中学新的所谓年级大佬了,小弟们都尊称他一句“林哥”。

眼神恨,下手也恨的林哥。

那时的林哥,每次打完架就会想起那个用无赖和嘴炮称霸棉安街的小于善。

那个跟他说“跟我混吧!”的鲁夫船长,也是那个抛下他们约定的毁约少女。

这期间,打架归打架,林队还是没有放下半毫学业,因为心中有一股怨恨。

怨恨着于善的不甘,在少年的心里撑着一切。

少年要向她的女孩证明一些什么。

用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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