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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结伴同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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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歌在世界各地出过任务,可以说是各种类型的人物都见过一些。但她从没见过眼前这样的男人。明明长得挺白净俊秀的一个书生挺好,却跪在她面前哭得没有形象。不是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吗?更何况跪的是个女人。

而且,他看自己不答应,居然跪过来几步,抓着她的裙角擦起眼泪来。

“姑娘啊,小生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八岁的妹妹,若是你让小生我一人上路,万一再遇上劫匪,小生一人身死无谓,但叫我的老母和妹妹该如何啊……”

“等等,你妈妈八十,怎么有个八岁的妹妹?”

“哦,领来的。”刘惜之答得顺溜,停了一下又开始继续带着哭腔的“说唱”表演。把程歌烦得不行。

“行了行了。”程歌一把将自己的裙角扯了回来,看到上面鼻涕眼泪一大把忍下要把这块布片扯下来的冲动。她再次看了看身材瘦弱的刘惜之,暗自在心里叹气。

“先说好,让我带上你可以,但是路上都得听我的。你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要给我惹事。”算了,他看上去也就是个书呆子,应该也不会惹什么麻烦,就当日行一善了。程歌总算松口。

刘惜之一听破涕为笑,立刻从地上起来,“姑娘好心,将来小生一定重重答谢。”

程歌听了笑道:“不用那么‘重’了,留着照顾你八十的老母和八岁的妹妹吧。该上路了。”

招呼上刘惜之,两人离开树林,继续往北而去。

上次在禹州打了陈老虎几个,程歌怕行踪暴露,于是就专挑了山野小路走。路过城镇,也不过是买些干粮食水补给一下。

她看刘惜之衣服都脏兮兮的还有些破烂了,就到城里给他买了件衣服。这样,她身边的盘缠就所剩无几了。好在离孟国已经渐近了,到了那里可以再想办法。

而且别看刘惜之这个人虽然好像唯唯诺诺的样子,但是对于生活条件倒是挺能容忍的。这一路上也只有馒头清水吃,他也没有埋怨,一直还挺高兴。当然,如果他敢埋怨半个字,程歌立马就把他丢在山沟沟里不管了。

路过一些山路,程歌就会带着刘惜之进山碰碰运气。运气好的时候,他们可以抓到山鸡野兔这些,开开肉荤。烤肉虽然香,却淡而无味。程歌买干粮的时候就买了点盐巴备着。

她看刘惜之也是穷苦出身。因为有一次她抓兔子险些让它跑了,为了抓回来把手蹭伤了,流了血。刘惜之一看给她用帕子扎好了,然后主动就去宰杀兔子了。他放血剥皮的动作,一点都不亚于猎户。看来在家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类型。

讽刺的是,本来最不擅长厨艺的程歌在睿王府里跟余大胖学了不少手艺。路上的烤鱼、烤兔子、烤山鸡,做得喷喷香让刘惜之口水得不行。每次一看到有大林子,就怂恿程歌进去抓野味。

想不到她居然是用在睿王府学的东西,改善自己饮食呢。

这一天,程歌和刘惜之赶到了一座小镇,因为一路上许久没有像样吃过一顿饭,她就带着刘惜之找了家酒馆。前几日她多抓了一只兔子,卖掉了赚了些钱,所以就叫了几个像样的菜和刘惜之好好吃了顿饭。

程歌吃饱之后,把桌上的菜都推到了刘惜之面前。这个书呆子,看着清瘦,食量却是不小。

这一路他们一直都往北走,眼见风土人情都和威州曲郡大不相同,但问一问,都说离边境还有好些天的路程。这项国也算是地大物博,程歌也不知道距离孟国还有多远。所以她准备去问问酒店的掌柜。

酒店的掌柜是个老头,有点耳背儿。程歌说了好多遍他才听见。“什么?孟国?哦,过了我们这个城镇,再走个三四天的就到了。”

三四天?那不算太远了。

程歌正要向他道谢,眼角不经意间看到外面街上走过几个人,连忙背过身去。

糟了。竟然是海禄星。

记得那时海禄星也是关在牢房里,被她发现原来是项云龙指派了他监视自己。后来她才知道他原来是斥候营的人。算起来,这里距离洛佳关路途不进,他竟然已经追到了这里。说明从她逃离项云龙身边之后,他就已经派了人来追她了。

海禄星这个人非常精明,程歌不敢大意。她把额前的刘海和两鬓的碎发打散了遮住了自己的颜面,微微侧过脸看到海禄星正带着两个人向路人打听她的下落。不过,他暂时还没有发现她。

程歌走回到原先吃饭的桌子,刘惜之正好吃完最后一口饭,见她头发都遮了脸,奇怪道:“怎么了?”他知道程歌历来都不喜欢那些繁复的装扮,每天都把头发梳得光光的。

“遇上对头了,就在大街上”她眼睛一转,“你掩护我出去,我不能给他们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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