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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5章 无所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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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对方一共能陪我多少钱?之前有位律师说能赔偿我十来万!”洪工疑惑道。

“有可能对方在忽悠您!也有可能是对方算错了。

您是去年二月份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共干了十三个月左右,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构成违法解除对方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您赔偿金。

我看您银行流水,工资有时多有时少,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不到一万元。干了一年零一个月,应该按照三个月支付赔偿金。最多不超过三万元,再加上拖欠您的工资,我估计一共不超过六万元。当然具体数字我们得核算下。”王川道。

“我上次听有个律师说可以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十来万呢。”洪工疑惑道。

“未签劳动合同这事我认为站不住脚,如果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很多都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且咱们要用合作协议说事,认定劳动关系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合作协议,所以从我的经验来看,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如果你想要这笔钱,我可以给你加上,但是我觉得希望不大。也许您运气好法院会把这钱判给您。”王川微笑道。

做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既然客户想要这笔钱,起诉状中写上就是了,事先都说清楚就好了。

“那您这律师费?”洪工问道。

“律师费还是六千。我提醒下您,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虽然钱多,但是不一定能被支持!”王川再次提醒道。

“好,我明白,有更好,没有我也无所谓。”洪工道。

无所谓?真无所谓你就不这么说了!王川心中冷笑。这种事一定要做笔录,万一二倍工资差额争取不下来,也好有个说辞。

“今天我没带委托代理合同,洪工,您要是方便,麻烦您明天周一到我们所里签合同,再做个笔录!”王川道。

“好,明天我去找您。”洪工说完,见外面的天色渐暗,看了看表已经六点多了:“王律师,高总,晚上我请客……”

“怎么能你请客呢,今天到我公司当然要我请客。走!我刚才已经订了桌了。”高军见洪工和王川谈好了委托的事,心中高兴。

周一一早,洪工带着材料到了远方律师事务所,与王川签署了委托手续。送走洪工后,王川开始研究案件材料,起草起诉状。下班前王川将起诉状发到了洪工的电子邮箱。

次日一早,他到高军公司找到洪工,后者在起诉状上签字后,他去海淀法院完成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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