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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0章 深藏不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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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枫双手将书籍递了给她。

贤妃慢慢翻看,速度慢到几乎是拿手指一字一字描摩。

夏明枫耐性极好地坐在一旁,没有四下乱打量,也没有惹人烦地发出声音问东问西。

贤妃大概用了一个时辰,才慢慢翻完这本只有万余字的“名著”。

这期间,夏明枫挺直腰背,一声不吭陪着她枯坐了一个时辰。

这样的定力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贤妃合上书籍,指腹摩娑着封面的字,心情非常愉快。

“柳公卿这书,是他最鼎盛时期所著,银钩笔画,处处飞逸。市面上根本寻不着。”

她看了眼夏明枫:“这是孤本吧?”

夏明枫没有谦虚:“是。”

“我从前偶然得来,已经收藏了十几年。”

贤妃问道:“既然收藏了十几年,为何忽然起意把它送给我?”

“娘娘,”夏明枫不答,却忽然缓缓道,“我能在这抄一下书吗?”

贤妃不解其意,微微愣了一下:“可以。”

夏明枫也不多话,坐到一旁拿起笔墨就开始在洁白的宣纸上抄书。

他握笔的手极稳,落笔却又极快,墨迹在他笔下挥洒;不过片刻功夫,他便将一张纸抄满了字。

“娘娘,请看。”

贤妃长年累月唯一的爱好就是写字。

无论是颜筋还是柳骨这两派浑然不同的字体,她都有所研究。

刚开始练字时,贤妃其实更青睐笔画苍劲的颜筋。

但因腕力所限,最终她选择了更飘逸洒脱的柳骨来练。

数十年如一日的练字,贤妃不敢说自己有小成;但是,练字能使人心静,能磨平浮躁。

她这些年,有事无事,越发喜欢练字。

每日不练上一个时辰,她就觉得浑身不舒坦,就跟一个睡觉没睡饱的人一样。

正因为对写字的热爱,贤妃一眼就看出了夏明枫的字属于颜筋一派。

这一看,她脸上笑容更深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在写字一道上竟有如此非凡造诣。”

夏明枫微微一笑,不卑不亢道:“娘娘过奖。”

“练字没有捷径,我长年无事,便在练字上面花的时间多了些。要是有一日落下,心里便似缺了什么一样,浑身不自在。”

“便慢慢坚持了下来。”

勤能补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

贤妃笑道:“能耐得住性子日复一日练上个把时辰,难怪你能把字写得如此之好。”

隐隐的,贤妃心中有种找到知己的感觉。

夏明枫:“娘娘谬赞。我的字,与书法大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这就是谦虚了。

贤妃看他的字,绝对已经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好书,在珍视他的人手里,才能发挥它的最大价值。”夏明枫唇边浅笑淡淡,“我也是近日才知道娘娘喜爱柳骨。”

贤妃看过他的字,自然也明白他为何会愿意把珍藏十几年的孤本送给她。

一个人一生能写好一种字体已属不易,若想再练好另一种风格完全不同的字体,不啻于摒弃一切从头再来。

这不仅仅需要勇气与毅力,还需要耐得住十年如一日的枯燥。

而且,即使付出对等的时间与精力,也未免就会有所成。

“你这份礼物,我收下了。”贤妃满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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