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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狼王加内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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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满脸胡茬的醉汉,提个玻璃酒瓶,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的向他走来。

就他的体型和身手,诺森断定必是人类,呲起牙露出凶相。

醉汉却视若无睹,蹲下查看他的伤势,叹说:“哎!活不成了。”

他抽出了一杆步枪,顶在诺森的胸口,诺森猛得昂起了头颅,眼中精光大盛。

“放心,不会再有痛苦了。”他安抚的说着,扣下了板机。

诺森只觉体内像有颗钻头在横冲直撞,强烈的糊味从鼻腔里翻涌出来,他知道那是子弹炸裂后,将内脏撕碎烤焦的味道。

如醉汉所言,他未感觉到丝毫的痛苦,就连腿上的伤痛也一并消失了,他觉得身体愈发的轻盈,轻的,能像雪花一样随风飞舞。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已灵魂出窍,飘向高空了。在魂飞魄散前,他瞧见醉汉将手伸进了一旁恐狼的胸腔里,扯出它的魔灵,而后,又哼着小曲儿逍遥远去。

狼王加内特的执怨就此结束,可诺森心中的疑团却越来越多,越来越乱。

极北之地,在蛮语中叫“艾依思库沃恩”,简称“艾沃恩”,意为“冰雪女王的圣地”。

既然蛮族已经迁去那里,恐狼也应一同销声匿迹才对,可为何它们还留在艾泽恩山脉呢?以至于后来的约察郡,要发布赏金任务捕杀它们?

蛮族,也并非像他想象得到那样,是粗暴、狡黠的恶人,尤其是蛮王泰文,他想到了厄斯世界里的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难道他们和人类的战争,与《断更大事记》中的记载,完全是两回事?

还有那醉汉又是何人?无缘无故,怎么就那么巧出现在了战场上。况且人类与蛮族的战争持续了千年,就算是最后一次的战役,也要追溯到断更时代的早期。人的寿命最多两三百年,八千年,他早就作古,埋葬在历史的长河中了。狼王的魔核之后又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又是如何落入达蒙之手的呢?

中级魔兽都已然是狼王了,那颗高级恐狼魔核,又会是……

诺森正自思忖,剧痛却突如潮水般从身体各处涌来,执怨结束后,狼王飞升的灵魂逐渐飘散开来,化作无数条猩红的能量丝带,而丝带,又在转瞬间变成了一头头虚晃的狂暴恐狼,它们个个面露凶相,瞪着血瞳,咧嘴露着森白的獠牙。

吞噬的折磨,诺森早有预料,他本以为进入狼王执怨,那感同身受的伤痛就是对他的折磨,却不想只是刚刚开始。

由能量组成的恐狼群,犹如千军万马在体内左突右撞,搅得诺森“人仰马翻”,但他生怕惊醒别的乘客,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窘相,便强忍剧痛,一声不发的屏着呼吸,脸憋得通红。

白色枪灵却在他强横的驱使下,开始加速旋动,嗡嗡的低吟着,像黑洞般吸扯四处逃窜的恐狼。被它吸中的恐狼则挣扎着、哀嚎着爆裂成了能量碎屑,落入它的能量池中。

虽然过程痛不欲生,但诺森却喜不自胜,仅仅吸了十余只,枪灵的旋动就逐渐放缓,抖动叠压,“砰”的一声轻响,枪械师等级更进一步,他不加停顿,再次催动起枪灵。

随着能量的逃散和枪灵的吸噬,恐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疼痛愈渐减轻。

枪械师等级也提升到了10级。

他正暗自庆幸这次吞噬的顺利,那些逃生无望的残余恐狼,却突然掉转方向,冲枪灵全速撞去。

“不好!”诺森失口大叫,紧要关头,他的身体竟莫名其妙的晃动起来,上下颠簸不停,紧接着,面皮又似受到了高温炙烤,疼痛难忍。

特么的,这节骨眼,可别出幺蛾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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