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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走(搞错了什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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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我凤归年的女儿,自是聪慧无比。”沈七弃面容平静,带着些恰到好处的讶然。她道:“原来今日丐帮安顿之事, 是有贵人相助,我们丐帮艰苦贫穷惯了,我还真以为老天开眼了呢。”凤归年果然是她记忆里的凤归年,城府深沉、善于筹谋。若是真的在五年前便认定沈七弃是凤秋,那么当初没有认她,这五年内一直默默关注着她, 说是关心,实际上就是遗弃。一朝发现她有用, 便成了骤然得女的慈父。“当年我就说我不是, 现在你还想着我是,我不懂你是怎么想的, 有没有把我说的话听进去?”“你说的话是话,我说的话就不是话了吗?”沈七弃道:“我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乞丐, 您是凤家的人,我招惹不起,以后也不要出现在我房间里。”她深深看着凤归年:“毕竟, 我们毫无关系。”“再有这种情况,我会喊有贼人来了!”凤归年淡淡笑了, 显然没将沈七弃的话放在眼里。“秋儿,据说你已经到了金丹期, 如今你已经十四岁,距离十五岁及笄只有一年时间, 你每夜的凤凰血脉觉醒疼吗?”凤归年缓缓道:“每个凤家血脉都有凤凰之石,为何仅有一个, 是因为这是用凤家本家的凤凰本源取出的石头,相传是凤凰涅槃之时留下的,可以帮助凤家的修仙之人血脉觉醒。在凤家血脉出生的百日内,便要将血液与凤凰之石融合在一起,自此,庇佑一世安宁。”“凤凰血脉若是不能修仙便罢了,若是踏上修仙之途,必须要有凤凰之石的帮助,若是遗失此石,轻则被凤凰血脉反噬重伤,重则被凤凰之火灼烧成灰烬……不论哪个,都是你不能承担的后果。”“凤家之人,无一人能逃过这种命运。”凤归年的掌心,缓缓展开一块黑色的石头。那石头当年是黑色的,如今却隐隐有炽火在内里燃烧,几乎将整块石头烧成了红色。“这是你的凤凰之石,在你出生百日那天,你的血液与它融为一体。你的命,也要靠着它保下来。”“当年你的凤凰之石被卖给了珍宝阁,并且快速沦落到了魔域,这里的事情,我也已经查清楚了。”他缓缓道:“当年你年幼,并不知道凤凰之石的作用,将它卖了不足为奇,但是你也应该想一想,为何一块小小的黑石头,便能卖出来如此天价?”“因为没有人会卖出凤家的这块石头。”“因为一块凤凰之石,便是我凤家一条人命。”凤归年含笑将凤凰之石放在桌子上,声音温柔而低沉:那是温柔到极致的诱惑。……沈七弃终于明白了为何凤归年不急不缓地等待着她自投罗网。原来凤凰之石在她未曾记事的时候,便连接着她的命。他拿捏了她的命。他手里有那一块凤凰之石,便能掌控凤秋的命,掌控凤秋的修为,掌控凤

秋的联姻……她就不得不用自己的顺从来与凤归年做性命交易。熟悉的憋闷再次出现,沈七弃只觉着难以呼吸。她大口大口喘着气,头疼欲裂。前世被凤归年冷烟雨控制着一切,这一世也要这样吗?她会被逼疯的……她真的会被他们逼死的。沈七弃竭力控制着自己不露出倪端。她缓缓坐在椅子上,火红的裙摆铺在地上,恍若盛开的凤凰花。她的声音沉了又沉:“我想,你真的搞错了什么。”她抬眼,眸子里黑白分明:“你说我是你的女儿,你有证据吗?”“你总不能随便拎一个女孩子,便说是你的女儿吧?”她缓缓道:“你要怎么证明给凤家看,怎么证明给圣人看呢?”凤归年笑了。笑得有些无奈,那笑容最深处,是一抹隐隐的讥讽。“你的凤凰火纹,便是证明。”他上前一步,一把抓住沈七弃的胳膊,赤色灵气骤然便发出来!沈七弃瞳孔一缩。这灵气炙红奔腾,并非寻常火系灵气,而是凤凰之火!凤凰真火向着沈七弃的头颅而去,汇聚在她眉心。一股远古的气息在隐隐召唤。凤归年的脸上并无波澜。他对于沈七弃眉心出现凤凰之火毫无意外。然而……凤归年微微皱眉:“怎么可能呢?你做了什么?”沈七弃被他掐着手腕,眉心却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没有燃烧的凤凰之火,没有眉心的凤凰印记。她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寻常人,完全找不到被凤凰血脉觉醒折磨的痕迹。沈七弃平静地看着他:“你没有证据。”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沈七弃就是凤秋。……沈七弃用京洛府和买宅子之事,直接判定凤归年认出来她,并且要将她带走了。她咬牙之下,在白日里悄悄去了一趟珍宝阁的药材铺,买下了极为珍贵的一味药材。这几年里,她想要压制自己的血脉觉醒痛苦,研究了不少炼药方子,却始终没有查到可以压制凤凰血脉的法子。毕竟,在修仙大□□大神兽血脉为尊,谁又想压制凤凰血脉呢?沈七弃在不久前,在丐帮遗留下的书中,看到了一种丹药,丹药所需药材极为苛刻,却能炼制成万古度厄丹。只是……这万古度厄丹只能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掩盖一时,却不能遏制血脉觉醒,她会承受比之前百倍千倍的痛,她的金丹犹如被烈火焚烧,时刻有丹毁人损的危险。若是一年到了还不能拿到自己的凤凰之石,她会死。凤归年缓缓松开钳制沈七弃的手。他微微叹息:“确实,现在,我没有证据了。”他无法告诉天下人,这便是他的大女儿凤秋。凤归年没有再说什么,一袭红衫而动,他像是一道炙热的风拂过,消失不见了。“秋儿,你且任性着,我等你原谅为父。”“我等你回家。”“希望那天,不会太久。”……沈七弃猛喘几口气,她坚持着躺在床上,用被子盖住了自己。她将

自己弓成一个虾米一样,周身冷汗狂流,丹田如火燃烧,经脉寸寸折磨,忍受着从身到心的痛苦……到了深夜,吃下万古度厄丹之后的后果,让她的血脉觉醒以更难忍受的痛苦加倍到她身上。前世种种与今世种种在她面前变幻交织,她死死地咬紧牙关,想要摒弃这些,却发现它们以更为强势的姿态袭来。她痛到无法呼吸,却不想暴露在空气里半分。她不要、不要回家。……丐帮置办的宅院前面是店铺,后面是宅院。白日里,几个人将店铺布置了一番。“虽说在十三城我们的丹药、法器卖的好,销路也广,顾客也多,不知道在仙都能不能吃得开……”阮幼荷有些担心。丐帮能在十三城发展的好,靠的不仅仅是乞讨,而是在自立之后衍生出来的各种生意。沈七弃并不允许乞丐们只靠乞讨活命,而是想方设法地发掘他们个人的潜质与能力,安排他们在合适的岗位再就业,等他们找到合适的路了,自己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都会有了主心骨,有了精气神。“自己站起来”,这五个字,贯彻了丐帮的所有决策。而在修仙一途上,当一个人有了精气神,也就是所谓的风骨之后,越来越多的杂灵根隐隐有了明悟,接二连三地开始筑基,甚至向着更高峰攀登了。修仙一途并非孤军奋战,她并不敝帚自珍,将修仙之路当做门派秘密捂着,而是将所有的修仙所学毫无保留地教授给了丐帮的人,再启发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去修仙。沈七弃说,这就是“求人不如求己”。而她自己,亦是带了几个丐帮子弟修行炼器、丹药之途,只不过她不收徒弟,也不愿意别人跟她有名义上的牵扯。又是热情,又是冷淡。丐帮的人都习惯了沈七弃的风格了。在十三城里,丐帮的“器门”非常出名,因为可以修补各种法器,解决各种疑难杂症,并且收费低廉,一视同仁。可是最出名的,依旧是丐帮的垃圾回收之策,各种废弃法器、过期丹药统统收下。一点点小钱也是钱啦,能赚钱为什么随便丢掉!而且丐帮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一些奇奇怪怪没人要的东西,甚至还能报出来高价。在丐帮的带领下,甚至形成了良性循环,带动了大家勤俭节约、不乱扔废品的良好习惯——反正丐帮什么匪夷所思的破烂都收!沈七弃忙活了一天,到了夜晚,风尘仆仆的大师兄沈灯赶了回来。“我联系了丐帮的弟子们,今夜便在宅子里碰个面。”沈灯眉眼俊朗了许多,依旧温润如玉:“按照我的计划,丐帮二十年内能在仙都立足,没想到,不过五年,便能在仙都驻守了。”一般修仙城镇的门派在仙都立足之后,都会将总部搬到仙都来,这么算来,仙都的丐帮,便是总部了。沈七弃摇了摇头:“我们的总部,依旧要在寻仙城。”沈灯欲言又止,

点了点头:“毕竟现在你是帮主,你说了算。不过总部设立在哪里,都不要紧,仙都的丐帮我已经大概掌握,这下不过是从水面下浮现出来罢了。”这些年正道与魔道征战不断,时值乱世,流民众多,丐帮的发展出乎意料的快。沈七弃与沈灯商量着丐帮的事情。“啊对了。”沈灯忽而想到什么:“刚在在院门外有个妇人,似是在等什么人。”沈七弃眼睛都没眨:“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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