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142章 又遇万文君(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内容报错

经常有人问,你们这些老千,跑江湖的,拼死拼活的,到底图什么呀?

这个问题非常的好回答。

争名!

夺利!

不管是跑江湖的,还是当老千,都是先有名,才会有利。

这也有些像做生意,你积攒了名气和信誉后,才能获利。

楚家举办的这场赛事就是这个意思,如今金门之势力可谓如日中天,已经隐隐有挥兵南下,一统江湖的意思了。

可反观南派老千们,虽然其中也不缺少绝顶高手,可却很难拿出一个让大家都服气的人物来。

再者就是,人家金门自己也培养了很多年轻一辈的高手,那真可谓是生机勃勃。

但南派这边就有些死气沉沉了……很多人物还都是在上一个时代成名的呢!

出来混,大家都要个面子,如今北压南。

那七星门,罗汉馆之类的门派自然不服气了。

所以,别看楚家确实是有私心,但这个私心也是南派众多老一脉大佬们默许的。

也就是说,今日我北封挑战的并不是楚家,而是整个南派江湖。

我若侥幸能赢,那么必然将名动江湖。

当然了,这种几率几乎等于零。

不过在我看来这都无所谓,我今日来,并非是要扬名立万,争名夺利,我还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

此来,我是要带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女人离开这里。

复赛的会场比之前要大上了许多,办在了一个酒店的七楼。

所有出来混的人,都很喜欢七这个数字,代表这起的意思。

为什么不喜欢人人都喜欢的八或者六这样的吉利数字呢?

因为八和六倒过来看像是手铐子和枪。

这会让出来混的人觉得不吉利。

今天我穿的很正式,难得的正式。

到不是我卖惨,坦白讲,我的家庭虽然不富裕,但却从未亏待过我什么,特别是在吃和穿上,父母几乎都是把能力范围内最好的都给了我。

但就算如此,在相识如烟等人之前,我依旧没有一件能拿出手的衣服。

可今天不一样,今天我是当生命中最后一天过的,所以小爷我必须讲究讲究。

人靠衣装,马靠鞍,果真没错,对着镜子一看,忍不住我都想作诗一首了。

北封是个好青年,不简单,不简单呀!

踏这自信的步伐,越过楚家安排的服务人员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其他三位的年纪都不大,跟我相仿。

其中有一个人很有特点,是地中海发型,每次摸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甩一甩他为数不多的几根秀发,当真搞笑无比。

哦对了,我见到了逍遥,不过在我的易容和故意掩饰下,他都并没有认出来我。

这一局我赢的非常轻松,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获胜了。

不是他们太菜,而是今天的我,格外的强悍。

抱着必死之心,每次出手,都毫不犹豫,完全克服了之前的一些小毛病。

这时我也明白过来了聂兴老爷子教导我的那句话,出千最忌犹豫,只要犹豫就会败北。

现在就是很好的证明,我越是心无旁骛,越是可以收发自如,大杀四方。

中场休息时。

之前在会所碰到的那个女人注意到了我,我一在躲避,可到底还是没有躲过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