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史珍珍,确实在摆摊儿。
已经没希望跟陈军和好,那只能靠自己。
已经是九点多。
阳光明媚,蓝天白云。
巷子里喧嚣着各种摊贩的吆喝声。
天气极好,生活也极为幸福热闹。
可史珍珍,却觉得人生一片灰暗,没有任何色彩,只有痛苦和煎熬。
没有尝过富有的甜头,便不会觉得贫穷有多苦。
但一旦尝到,那就再也无法适应贫穷。
史珍珍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态。
明明可以跟着陈军众星捧月,现在却在这里风吹日晒,被人们指指点点。
她讨厌这样的生活!
可又无可奈何!
她站在摊位后,低着头一动不动,连叫卖的心情都没了。
决定下半辈子,就这样当个行尸走肉!
可巧的是,在她心情如此糟糕之时,她的老熟人又来添乱。
正是郭兵原来的手下,大头!
他带着刚结交不久的女朋友,来到了史珍珍的摊位前。
还留着平头,能垂到下巴的几缕刘海。
但换了一身崭新的,面料粗劣,款式有些肥大的银灰色西装。
还戴了一条面料更加粗劣,类似笼布的红领带。
整体像是新郎官一样。
脚上是一双又长又扁的黑色皮鞋。
过大的鞋口,露出了大半个脚面,那沾染了一些黑色鞋油的白袜子,看的清清楚楚。
非常有时代特色。
他女朋友的打扮,也比绝大多数普通人时髦前卫。
黑色羊毛卷儿烫发头,白色秋衣,巴掌宽的黑色腰带,黑色短裙,黑丝袜,鞋底过厚的长筒皮靴。
黑眼圈儿,蓝眼影,红嘴唇。
双臂环抱,斜着一条腿站立,其中一只手里还夹着一根桂花香烟!
整体样子,完全是史珍珍以前的翻版!
“破鞋又来摆摊儿了?”
“陈老板还没让你回舞厅啊?”
“他不会彻底抛弃了你了吧?”
“呵呵呵!”
望着史珍珍,大头故意嘲讽。
他今天过来,就是专门羞辱史珍珍的,以洗刷之前的种种仇恨!
上一次,他虽然被陈军吓的跪地自扇耳光好几分钟。
但事后经过观察,发现陈军没有任何要跟史珍珍和好的迹象。
那天陈军来这里,或许只是偶然路过,并非是专门来找史珍珍的。
也或许跟他一样,是专门来羞辱史珍珍的,毕竟史珍珍算计了陈军!
所以,大头的胆子又大了起来。
近段时间,他已经多次来羞辱欺负过史珍珍。
比如污言秽语地辱骂嘲讽,或者毁坏抢夺摊位上的东西。
虽然没有再当众对史珍珍耍流氓,但也把史珍珍气的够呛!
而今天,他交了女朋友,那更该来气气史珍珍这个曾经看不起他的贱人!
“来,给你介绍一下。”
指了指身旁的女友,大头开始炫耀:
“这是我对象,比你漂亮,比你温柔,比你时尚!”
“最重要的是,比你聪明,比你会看人!”
“你特么不是看不起我吗?”
他突然仰头怒喷:“都被陈军弄成破鞋了,也好意思装清高?”
“呵呵,看不起老子,是你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除了老子不嫌弃你,谁特么还会要你个破鞋?”
“可惜啊,你现在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因为老子有对象了!”
“你个破鞋,就等着当尼姑去吧!”
“哈哈哈哈!”
一通粗鄙言语后,大头放声大笑。
整条街的人都在围观!
本来热闹的街道变得安静,除了大头的笑声外,便是细细碎碎的议论声。
议论的自然是史珍珍。
说她生活不检点,行为不正经,不守妇道,伤风败俗不要脸!
还有的给她下定论,说她没人要,一辈子嫁不出去。
也有诅咒的,诅咒她遭报应,不得好死。
反正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好像没结婚做了那种事,尤其是跟有妇之夫,就是犯了死不足惜的滔天大罪!
史珍珍眼底起了泪水。
她气哼哼地盯着大头,恨不得扑上去咬死对方!
这段时间,她已经被这家伙羞辱欺负过好几次了。
就算她以前做错,也不用这样三番五次地报复吧?
没完没了了?
太过分了!
可打又打不过,骂又不占理。
现场还这么多人围观,她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只能任由对方欺负。
死的心都有了。
以后的日子,难道都要这么悲惨吗?
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来来来破鞋,看这儿!”
这时,大头又从兜里掏出一堆东西。
全都是化妆品。
什么雪花膏、万紫千红、友谊,各种各样的小瓶小罐,十好几个!
“哇……”
围观人群发出惊呼。
仿佛这些瓶瓶罐罐是什么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金银珠宝,几乎所有人都现出震惊又艳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