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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林沐的第一战,世仇南加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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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A公开赛时,六名USC学生偷偷潜入UCLA,用卡车神不知鬼不觉地把UCLA的“胜利钟”偷出来,并藏了有一年之久。

“胜利钟”是一个原本装载南太平洋铁路的火车头上的钟,在1939年代表校友会的礼物送给UCLA全体学生。当UCLA的小熊达点后,UCLA的啦啦队长就会敲响此钟,因此此钟也算是UCLA校队的精神象征。

据说当时藏钟的地方有地下室、干草堆等各种地方,让UCLA的人每次寻找行动都徒劳而返。直到1942年,当胜利钟的照片刊在USC杂志“TheWampus“上时,在UCLA引起了轩然大波,UCLA的学生朝USC的特洛依铜像TommyTrojan喷漆,而USC的学生也不甘示弱的回敬在UCLA的草皮上烧出USC的缩写,让警方不得不数次警告!

最终,还是在USC校长的调解下,两所学校学生这才消停了下来。

在体育运动方面,较劲儿的可不是只有橄榄球,战火延伸到网球、篮球和各类体育赛事,同时两方“黑”起对方也是毫不手软。

种种恩怨之下,今晚UCLA棕熊队与USC特洛伊木马队的较量,成为了全校师生关注的焦点!

UCLA主场保利球馆外早已聚集了大量学生,他们高举战牌,尽情宣着对USC的怒火!

“滚回你们的纪念体育馆!保利球馆不欢迎你们!”

“懦弱的小偷,只会偷鸡摸狗之事的不耻之徒!”

“洛杉矶只有一所篮球名校,那就是UCLA棕熊!”

诸如此类的“应援”比比皆是,主场作战的好处,就是观众够多,给予的支持够足。

但!

最终的胜利并不取决于此,而是取决于双方球员在球场上的发挥!

保利球馆更衣室,本-霍兰德正一脸严肃的面对着所有球员。

“今晚的对手:USC特洛伊木马!”

“他们与我们一样,是一支老牌的NCAA强队,同时,也是我们UCLA的同城死敌!”

“同城死敌,这四个字不需要我多加赘述,尽管这只是一场常规赛,但对抗强度绝对不会比疯狂三月来的弱。”

“我希望你们打起12分的精神,这是我们的第一场比赛,我们必须要赢得漂亮,赢得精彩!”

“与USC的对决,不容有失!”

“告诉我们,谁将是最后的胜利者!”本-霍兰德大声怒吼,球员们的情绪瞬间被调动起来。

“UCLA!”

此时此刻,更衣室内充满了渴望,那是球员对胜利的追求!

林沐坐在众人的最后,他的心情同样是激动万分的。

重生后的第一场大型联赛,也是在美国的第一场NCAA比赛,第一次总是伴随着激动与紧张,饶是两世为人的林沐,都显得有些颤抖。

这是对篮球最纯粹的热爱,也是对胜利最简单的追求。

不管对手是谁,重生后的第一场战役,林沐一定要打的精彩,打得漂亮!

看着主教练列举出来的对手名单,林沐在其中找到了最熟悉的名字。

德玛尔-德罗赞!

那个在科比训练营被自己屡屡欺负的小子,分开后的两个多月到底有着怎样的进步,林沐不经有些期待。

而!

不仅是今年的超级新人德罗赞,USC阵中还有被人寄予厚望的双能卫OJ-梅奥以及日后辅佐年轻罗斯的内线悍将泰-吉布森!

2号位OJ-梅奥,小前锋德玛尔-德罗赞再加上大前锋位置的泰-吉布森。

这支南加州来势汹汹,他们想要在保利球馆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双方大战,在蔓延的战火之下,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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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七章 林沐的第一战,世仇南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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