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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第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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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百货大楼,云妮安慰大伯:“以后我长大能挣钱了,我就给大伯买,大伯,你想买啥就买啥。”

杨秋生乐了:“好嘞,我就擎等着享妮妮的福了。”

云妮微微一笑,淡然不语。

一个车队缓缓驶过去,车上站着的人一排排戴上高帽子,反绑着手,帽上都有字,有些写反动派,有些写牛鬼蛇神,还有些写了资本主义。一个个垂头丧气,但是也有例外的,其中有一个白发苍苍的大爷背挺得溜直,一看就不是常人,但是落在他身上的拳头也比别人多些。

“妮子,这个老大爷是原来德善堂的老大夫,我小时候还让他看过病呢,不知道为啥变成了反动派,你看,那个打人的就是秀丽她二叔,这小子蔫坏,看见他就离远点。”大伯悄悄地告诉云妮。

云妮赞同地点点头,珍爱生命,远离祸害,这在哪个时候都是句名言。

两伯侄慢悠悠地一路逛到了汽车站,正准备上车等开动,这时,哗啦啦地来了一群中学生模样的青年,其中一个个子比较高的问售票员:“头可断,血可流,伟人的思想不能丢。同志,你好,我们是派往和平村大队的知青,这辆是开往和平村的班车吗?”

“海可枯,石可烂,忠于伟人的心永不变。是的,同志,这就是经过和平村大队的车。”售票员淡定地回答道。

云妮暗暗甩了一把汗,愁就一个字,以后就得这样讲话了吗?

时间一到,班车又开始吭哧吭哧地在破路上行驶起来,云妮照例坐上小板凳,这回她对沿途风景的好奇心已经没有了,她上下打量那几个知青,一共八个,五男三女,基本都是十六七岁,男的都戴绿军帽,上面有颗五角星,腰扎皮带,有些还在胸前的口袋别上一支笔,女孩子统一扎两辫子。

和平村和县城之间,其实还有一个镇,叫南平镇,这是个小镇,三日一圩,不是圩日子几乎没有什么人流。

班车缓缓地驶入南平镇,车子刚停稳,就听到车后方传来一阵喧闹声,有声音在大喊:“抓住他,他是个小偷,偷了王太婆家的东西……”

车上诸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只见车上一个知青把帽子一摘,从车窗一跃而下,一个腾空旋风腿把那小偷撂倒,然后一脚踩住小偷的胸口,前后十息左右,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那知青原来是坐在车子最后那排,这么一现身,云妮才发现是个剑眉星目,古铜皮肤的小少年,小少年约十三四岁,眸色冰冷,神情漠然,云妮乍一看,发现他居然有几分大师兄杨云霄的模样,云妮心中暗忖:这男娃是个体修,就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气修和剑修。

“哗,哗,哗,好厉害啊……”回过神的的围观群众发出了惊叹。

这时追打小偷的人也赶了上来,他们一齐把小偷揪了起来,碗口大的拳头雨点般落在小偷身上。

“行了,行了,别打了,先把王太婆丢的东西搜出来,再把他交给公安,别打死了,还弄脏我们的手。”一个年约五十,看起来很稳重的老者拦住了打小偷的众人。

“ 还没谢谢这位小哥呢,你们是去哪个大队的知青?我是新峰大队的队长韦德昌,要不就去我们大队下乡吧,我们队很欢迎你。”老者伸手想和冷少年握手。

少年扯扯嘴角,给韦队长一个类似微笑的表情就上了车。

这时带队的高个子知青也下到车来了,他握住李队长的双手说:“伟人教导我们: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李队长你好,我是下乡知青覃向党。”

“伟人教导我们:坚持自力更生,保持革命传统。欢迎你们。”韦德昌也热情地回应。

“刚才抓小偷的,是和我们一起到和平村大队的知青伍再奇,他年纪有点小,今年才十三岁,有什么不对你多包涵。我们要听从组织安排,不能自由散漫,想去哪就去哪,谢谢你的邀请,我们车要开了,有机会再去你们大队参观学习,再见了。”覃向党一长串话像说快板,半点没停顿,一口气说完之后,他一个箭步就窜上了正在发动的班车。

车子缓缓开动,韦德昌只来得及挥挥手,车子就吭哧吭哧开走了。

第九章少年再奇

第九章少年再奇

到了和平村,班车停靠大路边,时值黄昏,各家各户炊烟袅袅。

两伯侄先下了车,然后杨秋生示意云妮等一下,不一会,知青们也下来了。杨秋生问:“你们去村委找李卫国队长,他会给你们安排住处,这是我小侄女云妮,让她给你们带个路吧。”

“真是感谢老乡,我们正想打听村委怎么走呢。”还是覃向党出面感谢杨秋生,这回他居然没有背语录了。

这时众人的眼光都望向了云妮,乍一看,这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女娃,面黄肌瘦,头发干枯,只那双大眼睛在巴掌大的小脸上晶亮闪烁,灿若繁星。

“小妮,大伯先回去了,你把这些哥哥姐姐带到村委就回来吃饭。”

云妮朝大伯微微一颔首,率先带头向前走了,众人扛起行李,接踵跟上。

九月的南方农村,第二季种得早的稻子有些已经在抽穗杨花,一片生机勃勃,抬眼望去,绿中带点小花,落日的余晖使得稻田像镶上一层金边。

一路上,几个知青不停地在讨论,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云妮腹诽:干上几天双抢,你们就知道什么叫大有可为了。

穿过村里的小学校,就是李队长家,李队长的大女儿李红燕做好了饭,一家人正准备开饭。

“云妮,你今天上哪里了?二豆在村口看见你和你大伯上了车。”红梅看到云妮一连串问道。

云妮微微一笑:“我和大伯去了随通县,送我双河哥上学,回来的路上正好碰到了下乡的知青,大伯让我带他们过来。”然后又对李队长说:“李叔,人带到,我走了。”

“各位哥哥姐姐再见,我回家了。”

云妮一边往回走一边摸摸肚子,叹口气,心想这饿肚子的事真是没法适应,等灵米成熟,我煮上一大锅,做成饭团子,放在空间里的小木屋,每天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不过那个萝卜好像长成了,要不?吃一根试试?

转头四顾无人,云妮拐进一片甘蔗地,然后偷偷进去拨出一根萝卜,用泉水一冲,就咬了一口,清脆多汁,果然可以生吃,她美美地闭上眼睛感受,一点本土萝卜的呛辣味都没有。

她一边嚼萝卜,一边满足地唔了一声,一个多月来,终于吃到一口像样的东西了。

吃了萝卜,喝了泉水,她拍拍肚皮,终于不那么难受了。

出空间时,她顺手多拨了一棵,打算给云霞尝尝,前些时候种下的山药也长成了,什么时候上趟山,假装是在山上找到的,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吃了。

回到家,锅里只给她留了一碗稀饭和一个红薯,她把萝卜给了云霞,田桂花朝她直翻白眼:“云妮,你去县城耍了一天,就得了个萝卜?”

云妮嘻嘻一笑: “大嫂,我知道你不会稀罕这种东西的,咱们菜园子一大堆呢。”

田桂花高傲地表示,她看不上这个土萝卜,然后抱着狗蛋进屋去了。

一脸纠结的云霞,看着手里洗干净的萝卜,连连眨眼,又抬起头看了一眼云妮,才小小口尝了一下,这一小口萝卜下肚,她双眼放光,咔嚓咔嚓吃起来。

云妮洗了碗,一路甩着手,试图甩干手上的水,心中暗忖:这穷得也太没有下限了,洗碗用个丝瓜络就算了,洗完碗好歹应该有块擦手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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