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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作者:洛水三千) 第13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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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短的时间内,即使消息泄露,大部分人连曲子都练不熟,更不可能像叶明珠这样,盲弹出整首曲子,而且指法流离,毫不拖泥带水。

接着,叶明珠的歌声就在整个宴会厅响了起来:

“我想用自己的双手拼出一片天

我的脚下踩着最坚实的地,

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会有奇迹……”

声音与欧宁儿相比,更加干净纯粹,还多了几分顽强和不服输的倔强,在场的专业人士自不必说,即使是外行,也是一下子就听出了高下。

叶明珠唱的,要比欧宁儿好很多。

余光看着欧宁儿呆滞的表情,叶明珠心中暗爽。

要知道,这首歌在前世曾经红遍大江南北,欧宁儿也是因为这首歌一炮而红,成为国内知名的玉女歌手。

只短短几个月内,不仅男女老少都会哼两句,就连不少纪录片,都会选择他作为背景音乐。而且很多学校的大合唱,也都选用了这首歌。

前世自己的手虽然废了,不能谈复杂的曲子,但至少功底还在,无聊的时候,也曾从网上找到了这首歌的曲子,在家慢慢悠悠的弹几次,而且因为喜欢歌词,叶明珠练这首曲子的时间,还是最长的。

至于唱歌,叶明珠在做封翎金丝鸟的时候,为了让她打发时间,叶天玺可曾专门为他聘请了最有名的声乐老师来教授发音和换气技巧。

通过五六年的系统练习,叶明珠的歌唱技巧,已经达到了十分专业的水准。如果不是因为她身份特殊,加上封翎不想她抛头露面,也许前世叶明珠就已经成了知名歌手了。

甚至有一次,为了帮封翎争取一名歌唱家的加盟,叶明珠愣是用一首歌打动了对方,让他拒绝了首都一家大的唱片公司的邀请,转而签了天马传媒。

前世的叶明珠,甚至可以毫不费力的唱出海豚音。

今生虽然还没有系统练习过,但唱这种难度不大的口水歌,确实已经够了。

一曲终了,宴会厅里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钱彩裳甚至站起来为叶明珠鼓掌。

叶明珠拿起话筒,笑着说:“我不经常听歌,一时也不知道唱什么,所以就随便学了一下欧小姐的新曲,因为是第一次听,学的不好,希望大家不要笑话我。”

说完,一本正经的给欧宁儿道歉:“欧小姐,不好意思,献丑了。”

欧宁儿整个人都傻掉了。

你学我的新曲,还学的不好,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就能盲弹整首曲子,还一个音不错?

第一次就把歌词记得这么顺溜,还唱的比自己好听?

脸都被抽肿了好么? 你还好意思和我不好意思?

是你在献丑还是故意让我出丑? 我本来就是想蹭一下梁玉冰的影响力,顺便露个脸,结果脸没露成,反而丢了个大丑,这个哑巴亏我和谁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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